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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冠福股份公告称,因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公司14位高管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据了解,2015年12月8日,冠福股份及全资子公司五天实业将分别持有的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福实业”)等16家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交割事宜完成,冠福实业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据深交所查明,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至资产交割日2015年12月31日之间,以及至2016年3月31日的业务过渡期间,冠福股份与冠福实业继续发生业务与资金往来,由此产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具体来看,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冠福实业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分为两个阶段: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3.39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2.83亿元。其中,冠福实业在2016年1至3月期间归还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欠款本金5 601.70万元。
监管函显示,在资产交割完成后,冠福实业与上市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截至2016年5月16日,冠福实业已按照协议约定将上述资金占用款3.39亿元及资金占用费519.18万元,合计3.44亿元全部还清。
深交所指出,冠福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烈权、副总经理王全胜等14位高管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对上市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上述高管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7月25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据了解,2015年12月8日,冠福股份及全资子公司五天实业将分别持有的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福实业”)等16家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交割事宜完成,冠福实业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据深交所查明,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至资产交割日2015年12月31日之间,以及至2016年3月31日的业务过渡期间,冠福股份与冠福实业继续发生业务与资金往来,由此产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具体来看,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冠福实业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分为两个阶段: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3.39亿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2.83亿元。其中,冠福实业在2016年1至3月期间归还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欠款本金5 601.70万元。
监管函显示,在资产交割完成后,冠福实业与上市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截至2016年5月16日,冠福实业已按照协议约定将上述资金占用款3.39亿元及资金占用费519.18万元,合计3.44亿元全部还清。
深交所指出,冠福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烈权、副总经理王全胜等14位高管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对上市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上述高管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7月25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