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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精神病患者是指公安、民政部门送来的精神疾病患者,他们常常是流浪街头,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有肇事行为或倾向。人院时与其他精神病患者不同,表现为蓬头垢面、衣衫不整或赤身裸体、行为紊乱、语言不通,多数伴有躯体疾病,如皮外伤、骨折或肢残,有的女性患者甚至己怀孕。此类患者病史往往不详,缺乏主诉,护理上较特殊。现将我院93例收容精神病患者的护理体会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