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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进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要求,新一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自1999年全面展开,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技术开发类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均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效。
1.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基本完成,发展势头良好
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作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到2001年底前后,中央部门所属329个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全部进入企业或转为科技型企业。转制三年来的实践表明,科研机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产业发展迅猛,基本建立起企业运行机制,绝大部分科研机构实现了平稳过渡和加速发展。
据2003年上半年对276个转制科研机构(占部门转制院所的86.5%)调查,有关统计结果显示转制院所在国家产业科技创新中仍然发挥着骨干作用,2002年276个转制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经费达18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8.4%。面向行业的技术扩散和服务能力继续增强,2002年横向科技服务收入达到55.4亿元,比2000年增长23.9%。科技产业规模特别是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2年实现总收入303亿元, 比2000年增长31.8%, 实现利润18.5亿元,比2000年增长35%,转制前收入过亿元的有30多家,2002年过亿元的已达到50多家,并有4家收入过10亿元。到2002年底,绝大部分转制科研机构实行了企业财务制度、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和企业工资制度,92.7%的机构已加入当地养老保险体系;S8.65%的机构已加入当地失业保硷体系。已有10多家转制科研机构的骨干企业实现改制上市。 地方开发类科研机构也在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很大。到去年底,已有70%以上的地方开发类机构完成了工商注册,有近一半的省(区、市)属开发类科研机陶转制工作全面完成。江苏、浙江、宁夏、重庆、青岛、沈阳、武汉、广州、杭州等地,在院所实现转企的基础上实施公司制改造,转制院所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为今后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如江苏省19家转制科研机构2002年收入均超1000万元,人均达31.8万兀,比2000年翻厂一誉,转制科研机构人均收入超过2.5万元,比2000年增长50%,部分改制科研院所人均收入达到 4万~5万元。浙江省广播电视科研所2002年总收入为4668万元,净利润542万元,分别为改制前的4.7倍和7.3倍。宁夏林研所2002年人均研究经费超过了10万元。字夏药物所改制后普通员工年收入3万元以上,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实行年薪制5万—8万元,高于该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工资水平。 2.部门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全面启动,进展顺利,初现成效
按照“试点先行、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2001年11月,国土资源部等4个部门所属98个公益类科研机构率先启动改革,2002年10月,第二批农业部等9個部门所属107个科研机构确定了改革方案并开始实施。去年底,第三批卫生部等5个部门所属43个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正式批复。到目前,先后启动了三批18个部门所属248个院所,占到部门所属公益类院所总数的94%。
248个公益类院所改革方案为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由国家重点支持的院所为89个,占原有机构数的36%,重新核定编制1.35万人,约占原有编制总数20%, 约占原在职职工总数30%。转为企业的院所61个,占机构数的25%。其他机构通过并入大学、转为其他事业单位、转为中介机构多种方式发展。国家财政为支持公益类院所改革,近三年分别安排增量经费1.5亿元、2.5亿元和3.5亿元,用于提高改革后重点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标准,按照重新核定的编制数,将人均事业费从过去的1万多元提高到4万元。
改革涉及的18个部门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都成立了由部领导挂帅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扶持政策,在基本建设、科研经费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了投入。如国土资源部为强化转企研究所的研发能力,2002年和2003年分别支持项目经费1500万元和2500万元。水利部2001年至2003年共投入科研基建经费1.8亿元和项目经费2500万元,比改革前大幅度提高。目前第一批启动改革的4个部门属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实施近两年来,初步建立起“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学科专业和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后开始显示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打下了基础。初步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开始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各院所全面推行了全员聘用制,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开招聘。改革分配制度,加大岗位工资比例,向骨干岗位倾斜,适度拉开收入差距,科研人员的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各单位都留出一定比例 (大多为20%—30%)的流动编制,用来吸引客座和流动人员。如气象局对下属一院八所对院所长实行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除1名原所长竞争上岗外,其他7个院所长都由新的高素质专家担任,其中来自海外的有2位,来自气象部门外的有5位,此外,还面向国际公开招聘了11名首席研究员,其中国外3名,国内8名。
第二,学科、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在学科结构调整上,按照强化国家目标导向和突出优势的方针,加强重点学科,淘汰落后学科,扶植新兴学科。据不完全统计,4个部门属29个非营利机构共撤并了64个学科方向,新设了一批新兴学科,在人员结构调整上,按照高效、精干原则大幅度压缩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编制一般控制在总编制的10%以内,一些不适宜科研工作的人员通过后勤社会化、发展产业和提前退养等渠道进行了分流安置。科技人才层次明显提高,人才流失现象好转,目前29个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到71.8%,2002年新引进硕士以上人员158人,而同期流出人员为62人。
第三,科研能力显著增强。通过竞争承担科研经费的数量大幅度增加,2002年4部门的29个非营利机构共承担国家项目375项,经费总额达3.4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76%。中国地科院2003年科研经费达到1.6亿元,与1999年相比接近翻了一番。水利部所属4个非营利性科研机构2002年科研合同额近6亿元,比1998年增长了2.6倍,2003年科研合同额近8亿元。中国林科院2003年新增科研项目131项,新增科研经费7000多万元和506万美元,较2002年增加22%。中国气象科研院近两年科研经费均达3000万元,是2000年的5倍,8个专业气象所2002年获得国家科研经费2294万元,是2001年的15倍。
第四,转制科研机构产业化能力提高。4个部门有20个科研机构要向企业化转制, 目前均已完成清产核资、资产划拨以及内部结构调整等转企工作。改革后,这类科研机构的市场意识明显增强,科技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规模不断扩大。如国家林业局所属转制科研机构2003年全年实现产值近3亿元,纯收入4400万元,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形成。地科院5个转企研究所2003年总收入突破2亿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仅勘探所获得的土耳其天然碱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就达到6950万元。水利部农电所2002年合同额比上年增长62%,2003年6月底前的合同额与去年同期增长21%。
2002年10月启动改革的第二批9个部门,方案实施工作也在顺利推进。如农业部杜青林部长亲自做改革动员报告,2003年农业部投入1000多万元专项用于改革实施工作。去年初中国农业科学院全面调整学科结构,确定了今后发展的9大学科群,并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从国内外招聘了第二批杰出人才,以重大学科群建设为中心,对部分研究所进行整合,作物所和品资所合并,土壤肥料所与区划所合并,将原子能所整合调整为农产品加工研究所,4个研究所进入大学的工作全部交接完成。
3.深化改革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一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 一方面着力推进体制和机制转换,科技部与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共同确定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方案,与财政部、中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批复和指导落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工作;另一方面各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实施改革配套政策,努力为科研机构顺利实施改革、加快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环境,提供条件。自1999年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围绕科研机构向企业化转制和分类改革,科技部与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近30个推进改革的配套文件。
去年初,针对转制院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科技部与原国务院体改办、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改革意见》,为转制院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去年7月,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又就转制院所税收优惠期限、土地出让金、医疗保障、住房补贴政策等问题印发了政策文件。去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就转制院所享受进口仪器设备免税、继续给予基本建设经费补助支持、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配套经费不足、富余人员分流创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有关部门又进行了多次协商。去年底,陈至立国务委员专门听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工作汇报,并就改革中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协调。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基本形成一致意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文件。
二、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去年10月,党中央召开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必须由国家支持的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的研究机构,要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要坚持向企业化转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在充分肯定过去近20年科技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新时期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
去年12月3日,陈至立国务委员召集会议,专题研究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科研队伍和科技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创新能力得到提 高,科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科技体制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认真研究科技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完善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召开一次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总结改革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改革工作。
根据以上精神,下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以加速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为目标,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和继续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益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当前,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是
1.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深入落实《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02]48号)、《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03]9号文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科技部与国资委联合已着手选择一部分院所率先试点,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并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同时,加大对地方开发类院所改制工作的指导和交流,推动地方院所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争取用一两年的时间,使转制院所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进一步加大行业科技进步的投入,积极探索在转制院所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各种形式的行业技术战略联盟等加强竞争前技术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的新机制,加大对产业技术共享装备及研发平台的投入,积极推进北京昌平产业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增强转制院所的发展后劲和持续创新能力。
2.以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
坚持分类改革的原则,按照改革总体目标的要求,在已启动三批18个部门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批复剩余2个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医药局)所属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使部门属公益类院所改革全面启动。
已启动改革的部门要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抓紧实施工作,力争早日落实方案要求。从今年开始,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对改革方案实施到位的部门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进一步提高人均事业费的投入强度,至少要达到人均5万元。争取到“个五”末,使所有部门属公益类院所分类改革工作全部实施到位。
同时,引导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地方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步伐。与农业部联合就全国农业类科研机构深化改革和优化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试点示范,带动面上改革工作。
3.加快制订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相关政策。
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积极推进现代科研机构院所的制度建设工作。當前的重点是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非营利,陛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按照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要求,制订公益类院所分类改革评估验收办法、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机构运行和管理的若干规定等配套文件,二是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制订提高公益类院所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相关政策;三是针对解决改革中人才分流难度大等问题,制订支持人才分流的税收扶持政策等相关文件,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有序顺利推进。
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努力开创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新局面
李学勇
一、当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进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要求,新一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自1999年全面展开,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技术开发类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均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效。
1.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基本完成,发展势头良好
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作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到2001年底前后,中央部门所属329个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全部进入企业或转为科技型企业。转制三年来的实践表明,科研机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产业发展迅猛,基本建立起企业运行机制,绝大部分科研机构实现了平稳过渡和加速发展。
据2003年上半年对276个转制科研机构(占部门转制院所的86.5%)调查,有关统计结果显示转制院所在国家产业科技创新中仍然发挥着骨干作用,2002年276个转制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经费达18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8.4%。面向行业的技术扩散和服务能力继续增强,2002年横向科技服务收入达到55.4亿元,比2000年增长23.9%。科技产业规模特别是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2年实现总收入303亿元, 比2000年增长31.8%, 实现利润18.5亿元,比2000年增长35%,转制前收入过亿元的有30多家,2002年过亿元的已达到50多家,并有4家收入过10亿元。到2002年底,绝大部分转制科研机构实行了企业财务制度、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和企业工资制度,92.7%的机构已加入当地养老保险体系;S8.65%的机构已加入当地失业保硷体系。已有10多家转制科研机构的骨干企业实现改制上市。 地方开发类科研机构也在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很大。到去年底,已有70%以上的地方开发类机构完成了工商注册,有近一半的省(区、市)属开发类科研机陶转制工作全面完成。江苏、浙江、宁夏、重庆、青岛、沈阳、武汉、广州、杭州等地,在院所实现转企的基础上实施公司制改造,转制院所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为今后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如江苏省19家转制科研机构2002年收入均超1000万元,人均达31.8万兀,比2000年翻厂一誉,转制科研机构人均收入超过2.5万元,比2000年增长50%,部分改制科研院所人均收入达到 4万~5万元。浙江省广播电视科研所2002年总收入为4668万元,净利润542万元,分别为改制前的4.7倍和7.3倍。宁夏林研所2002年人均研究经费超过了10万元。字夏药物所改制后普通员工年收入3万元以上,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实行年薪制5万—8万元,高于该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工资水平。 2.部门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全面启动,进展顺利,初现成效
按照“试点先行、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2001年11月,国土资源部等4个部门所属98个公益类科研机构率先启动改革,2002年10月,第二批农业部等9个部门所属107个科研机构确定了改革方案并开始实施。去年底,第三批卫生部等5个部门所属43个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正式批复。到目前,先后启动了三批18个部门所属248个院所,占到部门所属公益类院所总数的94%。
248个公益类院所改革方案为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由国家重点支持的院所为89个,占原有机构数的36%,重新核定编制1.35万人,约占原有编制总数20%, 约占原在职职工总数30%。转为企业的院所61个,占机构数的25%。其他机构通过并入大学、转为其他事业单位、转为中介机构多种方式发展。国家财政为支持公益类院所改革,近三年分别安排增量经费1.5亿元、2.5亿元和3.5亿元,用于提高改革后重点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标准,按照重新核定的编制数,将人均事业费从过去的1万多元提高到4万元。
改革涉及的18个部门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都成立了由部领导挂帅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扶持政策,在基本建设、科研经费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了投入。如国土资源部为强化转企研究所的研发能力,2002年和2003年分别支持项目经费1500万元和2500万元。水利部2001年至2003年共投入科研基建经费1.8亿元和项目经费2500万元,比改革前大幅度提高。目前第一批启动改革的4个部门属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实施近两年来,初步建立起“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学科专业和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后开始显示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打下了基础。初步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开始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各院所全面推行了全员聘用制,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开招聘。改革分配制度,加大岗位工资比例,向骨干岗位倾斜,适度拉开收入差距,科研人员的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各单位都留出一定比例 (大多为20%—30%)的流动编制,用来吸引客座和流动人员。如气象局对下属一院八所对院所长实行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除1名原所长竞争上岗外,其他7个院所长都由新的高素质专家担任,其中来自海外的有2位,来自气象部门外的有5位,此外,还面向国际公开招聘了11名首席研究员,其中国外3名,国内8名。
第二,学科、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在学科结构调整上,按照强化国家目标导向和突出优势的方针,加强重点学科,淘汰落后学科,扶植新兴学科。据不完全统计,4个部门属29个非营利机构共撤并了64个学科方向,新设了一批新兴学科,在人员结构调整上,按照高效、精干原则大幅度压缩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编制一般控制在总编制的10%以内,一些不适宜科研工作的人员通过后勤社会化、发展产业和提前退养等渠道进行了分流安置。科技人才层次明显提高,人才流失现象好转,目前29个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到71.8%,2002年新引进硕士以上人员158人,而同期流出人员为62人。
第三,科研能力显著增强。通过竞争承担科研经费的数量大幅度增加,2002年4部门的29个非营利机构共承担国家项目375项,经费总额达3.4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76%。中国地科院2003年科研经费达到1.6亿元,与1999年相比接近翻了一番。水利部所属4个非营利性科研机构2002年科研合同额近6亿元,比1998年增长了2.6倍,2003年科研合同额近8亿元。中国林科院2003年新增科研项目131项,新增科研经费7000多万元和506万美元,较2002年增加22%。中国气象科研院近两年科研经费均达3000万元,是2000年的5倍,8个专业气象所2002年获得国家科研经费2294万元,是2001年的15倍。
第四,转制科研机构产业化能力提高。4个部门有20个科研机构要向企业化转制, 目前均已完成清产核资、资产划拨以及内部结构调整等转企工作。改革后,这类科研机构的市场意识明显增强,科技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规模 不断扩大。如国家林业局所属转制科研机构2003年全年实现产值近3亿元,纯收入4400万元,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形成。地科院5个转企研究所2003年总收入突破2亿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仅勘探所获得的土耳其天然碱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就达到6950万元。水利部农电所2002年合同额比上年增长62%,2003年6月底前的合同额与去年同期增长21%。
2002年10月启动改革的第二批9个部门,方案实施工作也在顺利推进。如农业部杜青林部长亲自做改革动员报告,2003年农业部投入1000多万元专项用于改革实施工作。去年初中国农业科学院全面调整学科结构,确定了今后发展的9大学科群,并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从国内外招聘了第二批杰出人才,以重大学科群建设为中心,对部分研究所进行整合,作物所和品资所合并,土壤肥料所与区划所合并,将原子能所整合调整为农产品加工研究所,4个研究所进入大学的工作全部交接完成。
3.深化改革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一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 一方面着力推进体制和机制转换,科技部与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門共同确定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方案,与财政部、中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批复和指导落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工作;另一方面各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实施改革配套政策,努力为科研机构顺利实施改革、加快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环境,提供条件。自1999年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围绕科研机构向企业化转制和分类改革,科技部与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近30个推进改革的配套文件。
去年初,针对转制院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科技部与原国务院体改办、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改革意见》,为转制院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去年7月,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又就转制院所税收优惠期限、土地出让金、医疗保障、住房补贴政策等问题印发了政策文件。去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就转制院所享受进口仪器设备免税、继续给予基本建设经费补助支持、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配套经费不足、富余人员分流创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有关部门又进行了多次协商。去年底,陈至立国务委员专门听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工作汇报,并就改革中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协调。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基本形成一致意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文件。
二、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去年10月,党中央召开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必须由国家支持的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的研究机构,要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要坚持向企业化转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在充分肯定过去近20年科技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新时期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
去年12月3日,陈至立国务委员召集会议,专题研究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科研队伍和科技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创新能力得到提高,科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科技体制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认真研究科技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完善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召开一次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总结改革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改革工作。
根据以上精神,下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以加速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为目标,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和继续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益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当前,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是
1.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深入落实《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02]48号)、《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03]9号文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科技部与国资委联合已着手选择一部分院所率先试点,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并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同时,加大对地方开发类院所改制工作的指导和交流,推动地方院所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争取用一两年的时间,使转制院所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进一步加大行业科技进步的投入,积极探索在转制院所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各种形式的行业技术战略联盟等加强竞争前技术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的新机制,加大对产业技术共享装备及研发平台的投入,积极推进北京昌平产业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增强转制院所的发展后劲和持续创新能力。
2.以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
坚持分类改革的原则,按照改革总体目标的要求,在已启动三批18个部门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批复剩余2个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医药局)所属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使部门属公益类院所改革全面启动。
已启动改革的部门要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抓紧实施工作,力争早日落实方案要求。从今年开始,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对改革方案实施到位的部门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进一步提高人均事业费的投入强度,至少要达到人均5万元。争取到“个五”末,使所有部门属公益类院所分类改革工作全部实施到位。
同时,引导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地方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步伐。与农业部联合就全国农业类科研机构深化改革和优化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试点示范,带动面上改革工作。
3.加快制订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相关政策。
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积极推进现代科研机构院所的制度建设工作。当前的重点是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非营利,陛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按照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要求,制订公益类院所分类改革评估验收办法、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机构运行和管理的若干规定等配套文件,二是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制订提高公益类院所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相关政策;三是针对解决改革中人才分流难度大等问题,制订支持人才分流的税收扶持政策等相关文件,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有序顺利推进。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要求,新一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自1999年全面展开,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技术开发类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均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效。
1.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基本完成,发展势头良好
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作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到2001年底前后,中央部门所属329个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全部进入企业或转为科技型企业。转制三年来的实践表明,科研机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产业发展迅猛,基本建立起企业运行机制,绝大部分科研机构实现了平稳过渡和加速发展。
据2003年上半年对276个转制科研机构(占部门转制院所的86.5%)调查,有关统计结果显示转制院所在国家产业科技创新中仍然发挥着骨干作用,2002年276个转制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经费达18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8.4%。面向行业的技术扩散和服务能力继续增强,2002年横向科技服务收入达到55.4亿元,比2000年增长23.9%。科技产业规模特别是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2年实现总收入303亿元, 比2000年增长31.8%, 实现利润18.5亿元,比2000年增长35%,转制前收入过亿元的有30多家,2002年过亿元的已达到50多家,并有4家收入过10亿元。到2002年底,绝大部分转制科研机构实行了企业财务制度、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和企业工资制度,92.7%的机构已加入当地养老保险体系;S8.65%的机构已加入当地失业保硷体系。已有10多家转制科研机构的骨干企业实现改制上市。 地方开发类科研机构也在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很大。到去年底,已有70%以上的地方开发类机构完成了工商注册,有近一半的省(区、市)属开发类科研机陶转制工作全面完成。江苏、浙江、宁夏、重庆、青岛、沈阳、武汉、广州、杭州等地,在院所实现转企的基础上实施公司制改造,转制院所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为今后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如江苏省19家转制科研机构2002年收入均超1000万元,人均达31.8万兀,比2000年翻厂一誉,转制科研机构人均收入超过2.5万元,比2000年增长50%,部分改制科研院所人均收入达到 4万~5万元。浙江省广播电视科研所2002年总收入为4668万元,净利润542万元,分别为改制前的4.7倍和7.3倍。宁夏林研所2002年人均研究经费超过了10万元。字夏药物所改制后普通员工年收入3万元以上,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实行年薪制5万—8万元,高于该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工资水平。 2.部门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全面启动,进展顺利,初现成效
按照“试点先行、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2001年11月,国土资源部等4个部门所属98个公益类科研机构率先启动改革,2002年10月,第二批农业部等9個部门所属107个科研机构确定了改革方案并开始实施。去年底,第三批卫生部等5个部门所属43个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正式批复。到目前,先后启动了三批18个部门所属248个院所,占到部门所属公益类院所总数的94%。
248个公益类院所改革方案为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由国家重点支持的院所为89个,占原有机构数的36%,重新核定编制1.35万人,约占原有编制总数20%, 约占原在职职工总数30%。转为企业的院所61个,占机构数的25%。其他机构通过并入大学、转为其他事业单位、转为中介机构多种方式发展。国家财政为支持公益类院所改革,近三年分别安排增量经费1.5亿元、2.5亿元和3.5亿元,用于提高改革后重点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标准,按照重新核定的编制数,将人均事业费从过去的1万多元提高到4万元。
改革涉及的18个部门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都成立了由部领导挂帅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扶持政策,在基本建设、科研经费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了投入。如国土资源部为强化转企研究所的研发能力,2002年和2003年分别支持项目经费1500万元和2500万元。水利部2001年至2003年共投入科研基建经费1.8亿元和项目经费2500万元,比改革前大幅度提高。目前第一批启动改革的4个部门属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实施近两年来,初步建立起“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学科专业和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后开始显示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打下了基础。初步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开始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各院所全面推行了全员聘用制,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开招聘。改革分配制度,加大岗位工资比例,向骨干岗位倾斜,适度拉开收入差距,科研人员的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各单位都留出一定比例 (大多为20%—30%)的流动编制,用来吸引客座和流动人员。如气象局对下属一院八所对院所长实行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除1名原所长竞争上岗外,其他7个院所长都由新的高素质专家担任,其中来自海外的有2位,来自气象部门外的有5位,此外,还面向国际公开招聘了11名首席研究员,其中国外3名,国内8名。
第二,学科、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在学科结构调整上,按照强化国家目标导向和突出优势的方针,加强重点学科,淘汰落后学科,扶植新兴学科。据不完全统计,4个部门属29个非营利机构共撤并了64个学科方向,新设了一批新兴学科,在人员结构调整上,按照高效、精干原则大幅度压缩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编制一般控制在总编制的10%以内,一些不适宜科研工作的人员通过后勤社会化、发展产业和提前退养等渠道进行了分流安置。科技人才层次明显提高,人才流失现象好转,目前29个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到71.8%,2002年新引进硕士以上人员158人,而同期流出人员为62人。
第三,科研能力显著增强。通过竞争承担科研经费的数量大幅度增加,2002年4部门的29个非营利机构共承担国家项目375项,经费总额达3.4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76%。中国地科院2003年科研经费达到1.6亿元,与1999年相比接近翻了一番。水利部所属4个非营利性科研机构2002年科研合同额近6亿元,比1998年增长了2.6倍,2003年科研合同额近8亿元。中国林科院2003年新增科研项目131项,新增科研经费7000多万元和506万美元,较2002年增加22%。中国气象科研院近两年科研经费均达3000万元,是2000年的5倍,8个专业气象所2002年获得国家科研经费2294万元,是2001年的15倍。
第四,转制科研机构产业化能力提高。4个部门有20个科研机构要向企业化转制, 目前均已完成清产核资、资产划拨以及内部结构调整等转企工作。改革后,这类科研机构的市场意识明显增强,科技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规模不断扩大。如国家林业局所属转制科研机构2003年全年实现产值近3亿元,纯收入4400万元,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形成。地科院5个转企研究所2003年总收入突破2亿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仅勘探所获得的土耳其天然碱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就达到6950万元。水利部农电所2002年合同额比上年增长62%,2003年6月底前的合同额与去年同期增长21%。
2002年10月启动改革的第二批9个部门,方案实施工作也在顺利推进。如农业部杜青林部长亲自做改革动员报告,2003年农业部投入1000多万元专项用于改革实施工作。去年初中国农业科学院全面调整学科结构,确定了今后发展的9大学科群,并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从国内外招聘了第二批杰出人才,以重大学科群建设为中心,对部分研究所进行整合,作物所和品资所合并,土壤肥料所与区划所合并,将原子能所整合调整为农产品加工研究所,4个研究所进入大学的工作全部交接完成。
3.深化改革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一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 一方面着力推进体制和机制转换,科技部与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共同确定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方案,与财政部、中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批复和指导落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工作;另一方面各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实施改革配套政策,努力为科研机构顺利实施改革、加快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环境,提供条件。自1999年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围绕科研机构向企业化转制和分类改革,科技部与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近30个推进改革的配套文件。
去年初,针对转制院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科技部与原国务院体改办、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改革意见》,为转制院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去年7月,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又就转制院所税收优惠期限、土地出让金、医疗保障、住房补贴政策等问题印发了政策文件。去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就转制院所享受进口仪器设备免税、继续给予基本建设经费补助支持、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配套经费不足、富余人员分流创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有关部门又进行了多次协商。去年底,陈至立国务委员专门听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工作汇报,并就改革中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协调。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基本形成一致意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文件。
二、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去年10月,党中央召开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必须由国家支持的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的研究机构,要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要坚持向企业化转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在充分肯定过去近20年科技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新时期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
去年12月3日,陈至立国务委员召集会议,专题研究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科研队伍和科技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创新能力得到提 高,科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科技体制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认真研究科技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完善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召开一次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总结改革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改革工作。
根据以上精神,下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以加速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为目标,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和继续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益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当前,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是
1.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深入落实《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02]48号)、《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03]9号文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科技部与国资委联合已着手选择一部分院所率先试点,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并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同时,加大对地方开发类院所改制工作的指导和交流,推动地方院所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争取用一两年的时间,使转制院所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进一步加大行业科技进步的投入,积极探索在转制院所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各种形式的行业技术战略联盟等加强竞争前技术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的新机制,加大对产业技术共享装备及研发平台的投入,积极推进北京昌平产业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增强转制院所的发展后劲和持续创新能力。
2.以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
坚持分类改革的原则,按照改革总体目标的要求,在已启动三批18个部门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批复剩余2个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医药局)所属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使部门属公益类院所改革全面启动。
已启动改革的部门要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抓紧实施工作,力争早日落实方案要求。从今年开始,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对改革方案实施到位的部门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进一步提高人均事业费的投入强度,至少要达到人均5万元。争取到“个五”末,使所有部门属公益类院所分类改革工作全部实施到位。
同时,引导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地方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步伐。与农业部联合就全国农业类科研机构深化改革和优化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试点示范,带动面上改革工作。
3.加快制订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相关政策。
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积极推进现代科研机构院所的制度建设工作。當前的重点是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非营利,陛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按照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要求,制订公益类院所分类改革评估验收办法、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机构运行和管理的若干规定等配套文件,二是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制订提高公益类院所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相关政策;三是针对解决改革中人才分流难度大等问题,制订支持人才分流的税收扶持政策等相关文件,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有序顺利推进。
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努力开创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新局面
李学勇
一、当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进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要求,新一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自1999年全面展开,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技术开发类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均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效。
1.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基本完成,发展势头良好
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作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到2001年底前后,中央部门所属329个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全部进入企业或转为科技型企业。转制三年来的实践表明,科研机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产业发展迅猛,基本建立起企业运行机制,绝大部分科研机构实现了平稳过渡和加速发展。
据2003年上半年对276个转制科研机构(占部门转制院所的86.5%)调查,有关统计结果显示转制院所在国家产业科技创新中仍然发挥着骨干作用,2002年276个转制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经费达18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8.4%。面向行业的技术扩散和服务能力继续增强,2002年横向科技服务收入达到55.4亿元,比2000年增长23.9%。科技产业规模特别是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2年实现总收入303亿元, 比2000年增长31.8%, 实现利润18.5亿元,比2000年增长35%,转制前收入过亿元的有30多家,2002年过亿元的已达到50多家,并有4家收入过10亿元。到2002年底,绝大部分转制科研机构实行了企业财务制度、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和企业工资制度,92.7%的机构已加入当地养老保险体系;S8.65%的机构已加入当地失业保硷体系。已有10多家转制科研机构的骨干企业实现改制上市。 地方开发类科研机构也在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很大。到去年底,已有70%以上的地方开发类机构完成了工商注册,有近一半的省(区、市)属开发类科研机陶转制工作全面完成。江苏、浙江、宁夏、重庆、青岛、沈阳、武汉、广州、杭州等地,在院所实现转企的基础上实施公司制改造,转制院所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为今后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如江苏省19家转制科研机构2002年收入均超1000万元,人均达31.8万兀,比2000年翻厂一誉,转制科研机构人均收入超过2.5万元,比2000年增长50%,部分改制科研院所人均收入达到 4万~5万元。浙江省广播电视科研所2002年总收入为4668万元,净利润542万元,分别为改制前的4.7倍和7.3倍。宁夏林研所2002年人均研究经费超过了10万元。字夏药物所改制后普通员工年收入3万元以上,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实行年薪制5万—8万元,高于该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工资水平。 2.部门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全面启动,进展顺利,初现成效
按照“试点先行、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2001年11月,国土资源部等4个部门所属98个公益类科研机构率先启动改革,2002年10月,第二批农业部等9个部门所属107个科研机构确定了改革方案并开始实施。去年底,第三批卫生部等5个部门所属43个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正式批复。到目前,先后启动了三批18个部门所属248个院所,占到部门所属公益类院所总数的94%。
248个公益类院所改革方案为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由国家重点支持的院所为89个,占原有机构数的36%,重新核定编制1.35万人,约占原有编制总数20%, 约占原在职职工总数30%。转为企业的院所61个,占机构数的25%。其他机构通过并入大学、转为其他事业单位、转为中介机构多种方式发展。国家财政为支持公益类院所改革,近三年分别安排增量经费1.5亿元、2.5亿元和3.5亿元,用于提高改革后重点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标准,按照重新核定的编制数,将人均事业费从过去的1万多元提高到4万元。
改革涉及的18个部门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都成立了由部领导挂帅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扶持政策,在基本建设、科研经费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了投入。如国土资源部为强化转企研究所的研发能力,2002年和2003年分别支持项目经费1500万元和2500万元。水利部2001年至2003年共投入科研基建经费1.8亿元和项目经费2500万元,比改革前大幅度提高。目前第一批启动改革的4个部门属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实施近两年来,初步建立起“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学科专业和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后开始显示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打下了基础。初步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开始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各院所全面推行了全员聘用制,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开招聘。改革分配制度,加大岗位工资比例,向骨干岗位倾斜,适度拉开收入差距,科研人员的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各单位都留出一定比例 (大多为20%—30%)的流动编制,用来吸引客座和流动人员。如气象局对下属一院八所对院所长实行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除1名原所长竞争上岗外,其他7个院所长都由新的高素质专家担任,其中来自海外的有2位,来自气象部门外的有5位,此外,还面向国际公开招聘了11名首席研究员,其中国外3名,国内8名。
第二,学科、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在学科结构调整上,按照强化国家目标导向和突出优势的方针,加强重点学科,淘汰落后学科,扶植新兴学科。据不完全统计,4个部门属29个非营利机构共撤并了64个学科方向,新设了一批新兴学科,在人员结构调整上,按照高效、精干原则大幅度压缩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编制一般控制在总编制的10%以内,一些不适宜科研工作的人员通过后勤社会化、发展产业和提前退养等渠道进行了分流安置。科技人才层次明显提高,人才流失现象好转,目前29个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到71.8%,2002年新引进硕士以上人员158人,而同期流出人员为62人。
第三,科研能力显著增强。通过竞争承担科研经费的数量大幅度增加,2002年4部门的29个非营利机构共承担国家项目375项,经费总额达3.4亿元,比2001年增长了76%。中国地科院2003年科研经费达到1.6亿元,与1999年相比接近翻了一番。水利部所属4个非营利性科研机构2002年科研合同额近6亿元,比1998年增长了2.6倍,2003年科研合同额近8亿元。中国林科院2003年新增科研项目131项,新增科研经费7000多万元和506万美元,较2002年增加22%。中国气象科研院近两年科研经费均达3000万元,是2000年的5倍,8个专业气象所2002年获得国家科研经费2294万元,是2001年的15倍。
第四,转制科研机构产业化能力提高。4个部门有20个科研机构要向企业化转制, 目前均已完成清产核资、资产划拨以及内部结构调整等转企工作。改革后,这类科研机构的市场意识明显增强,科技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规模 不断扩大。如国家林业局所属转制科研机构2003年全年实现产值近3亿元,纯收入4400万元,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形成。地科院5个转企研究所2003年总收入突破2亿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仅勘探所获得的土耳其天然碱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就达到6950万元。水利部农电所2002年合同额比上年增长62%,2003年6月底前的合同额与去年同期增长21%。
2002年10月启动改革的第二批9个部门,方案实施工作也在顺利推进。如农业部杜青林部长亲自做改革动员报告,2003年农业部投入1000多万元专项用于改革实施工作。去年初中国农业科学院全面调整学科结构,确定了今后发展的9大学科群,并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从国内外招聘了第二批杰出人才,以重大学科群建设为中心,对部分研究所进行整合,作物所和品资所合并,土壤肥料所与区划所合并,将原子能所整合调整为农产品加工研究所,4个研究所进入大学的工作全部交接完成。
3.深化改革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一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 一方面着力推进体制和机制转换,科技部与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門共同确定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方案,与财政部、中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批复和指导落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工作;另一方面各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实施改革配套政策,努力为科研机构顺利实施改革、加快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环境,提供条件。自1999年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围绕科研机构向企业化转制和分类改革,科技部与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近30个推进改革的配套文件。
去年初,针对转制院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科技部与原国务院体改办、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改革意见》,为转制院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去年7月,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又就转制院所税收优惠期限、土地出让金、医疗保障、住房补贴政策等问题印发了政策文件。去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就转制院所享受进口仪器设备免税、继续给予基本建设经费补助支持、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配套经费不足、富余人员分流创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有关部门又进行了多次协商。去年底,陈至立国务委员专门听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工作汇报,并就改革中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协调。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基本形成一致意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文件。
二、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去年10月,党中央召开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必须由国家支持的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的研究机构,要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要坚持向企业化转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在充分肯定过去近20年科技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新时期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
去年12月3日,陈至立国务委员召集会议,专题研究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科研队伍和科技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创新能力得到提高,科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科技体制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认真研究科技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完善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召开一次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总结改革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改革工作。
根据以上精神,下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以加速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为目标,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和继续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益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当前,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是
1.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深入落实《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02]48号)、《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03]9号文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科技部与国资委联合已着手选择一部分院所率先试点,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并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同时,加大对地方开发类院所改制工作的指导和交流,推动地方院所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争取用一两年的时间,使转制院所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进一步加大行业科技进步的投入,积极探索在转制院所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各种形式的行业技术战略联盟等加强竞争前技术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的新机制,加大对产业技术共享装备及研发平台的投入,积极推进北京昌平产业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增强转制院所的发展后劲和持续创新能力。
2.以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
坚持分类改革的原则,按照改革总体目标的要求,在已启动三批18个部门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批复剩余2个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医药局)所属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使部门属公益类院所改革全面启动。
已启动改革的部门要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抓紧实施工作,力争早日落实方案要求。从今年开始,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对改革方案实施到位的部门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进一步提高人均事业费的投入强度,至少要达到人均5万元。争取到“个五”末,使所有部门属公益类院所分类改革工作全部实施到位。
同时,引导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地方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步伐。与农业部联合就全国农业类科研机构深化改革和优化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试点示范,带动面上改革工作。
3.加快制订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相关政策。
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积极推进现代科研机构院所的制度建设工作。当前的重点是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非营利,陛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按照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要求,制订公益类院所分类改革评估验收办法、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机构运行和管理的若干规定等配套文件,二是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制订提高公益类院所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相关政策;三是针对解决改革中人才分流难度大等问题,制订支持人才分流的税收扶持政策等相关文件,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有序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