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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随着我国电子产品安全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消费者对电子产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相应产品安全认证工作也应加快和完善,以便满足电子产品市场日益增长的需要。确保产品安全性,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电子产品生产厂家责无旁贷。应当肯定,尽管我国开展电子产品安全认证工作的时间不长,但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为全面推行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