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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事碑》客观反映了崇祯年间天灾人祸、匪患及民生状况,作者还通过引用史料,对同一时期的全国各地的灾情进行了对比,还原了明末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场景和社会真实状况。加深了人们对中国历史周期律的认识。启迪我们当下要珍惜安定祥和的社会局面,加强粮食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强化节粮意识,防患于未然,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隐患,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明代崇祯年间天灾人祸不断,人民遭受苦难,立碑告诫后人,要勤俭持家。
山西闻喜县博物馆收藏有一通《闲事碑》,原立于闻喜县侯村。青石质,碑首呈半圆状,额、身一体,高104厘米,宽55厘米,厚14厘米,碑额、碑身以两阴线填刻云纹隔开,碑首正中竖刻“闲事碑”三字,左右各有两道阴线围成一竖匾状,左右两侧分别刻“月”“日”二字在两圆之中,“月”“日”两字周围有云纹烘托。碑身四周也装饰有云纹。碑文12行,每行字数不一,共约500字,书石字体工整,古拙厚重。碑文背面刻有崇祯六年九月创建关帝庙碑记,两文同用一碑,说明当时大灾刚过,天下初平,碑石短缺,民力尚艰,经济仍无恢复。
该碑刻立于清顺治五年(1648年)四月,由邑庠生(县学秀才)杨弘培撰文,杨俊士书石。杨弘培、杨俊士不见史载。
碑文全文如下:
太祖先帝不题。至崇祯年间,经过凶岁,又遭乱变,著碑以晓后云。
崇祯四、五、六年,流寇犯乱,抢夺财物,杀掳男女,焚民房屋,不知其数。及七、八、九年,荒旱不收。八年又遭蝗蝻,田苗尽食。但见百姓草子食尽,榆皮食尽,游尘糟糠食尽。究至为母吃子,为子吃父,未能救民之生也。壮者走散于四方,老幼饿死于道路,人中之数,十中去七。似此景象,百姓之疾苦,古来罕有。世间之饿莩,深可悲惨,人苦极矣,天否极矣!乃苦尽甘来,人事之必然;否极泰至,天公之定理。幸值九年,夏麦颇收,秋苗兴盛,合时雨降。前此之死亡者不能复生,而存命者或有一线生气矣,而民之悲怀至此作悦景矣。追忆凶岁,甚利害,乱变曾口口。先辈遭困苦,后辈要勤俭,凡我辈后睹此,当谨防矣。故刻碑以晓后云。
崇祯十三年凶岁,麦价银九钱一斗,口价九钱一斗,种时谷一钱一升。汾州茭草米七钱一斗,粳价七分一斗,游尘价五分一斗,蒺藜八分一斗。地中野草,罗马兜兜,挖食净尽。又遭狼虫恶法,一群四十有余,将在地口茨藜口草人等,吃伤无数。
物件:麻油一钱八分一斤,猪肉一斤一钱八分,净花一斤三钱,鸡一只三钱,猪一口十两,羊一只三两。
邑庠生杨弘培撰
杨俊士书
顺治五年四月立
碑文记载的内容
碑文开宗明义首先说明了立碑的目的:“至崇祯年间经过凶岁,又遭乱变,著碑以晓后云”,然后简略记述了崇祯四、五、六年流寇犯乱,杀人越货,民遭人祸,到崇祯七、八、九年,又遇天灾,荒旱、蝗灾接踵而至,从而导致当地百姓,流离失所,无粮可食,饿殍遍野,甚至出现父子母子相食的人间惨剧。最后作者劫后余生仍心有余悸,立碑告诉后人要勤俭节约,居安思危。碑文最后记录了崇祯十三年又逢灾年,麦、谷、茭草米、野菜蒺藜、罗马兜兜和猪、羊、鸡肉、麻油的价格,及狼群出没、伤害人畜的情况。
碑刻的时代背景
碑文描述的是崇祯年间闻喜一带的天灾人祸,旱灾连年不断,又遭蝗虫肆虐,流寇作乱,百姓民不聊生,流离失所,父子母子相食,简直是世界末日的人间炼狱。而这正是明末崇祯年间整个中国的缩影。崇祯年间,内忧外患,内部朝廷大臣党争加剧,财政匮竭,军事软弱无力,又有各地大规模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外有后金少数民族政权的虎视耽耽,并不断侵城掠地,骚扰百姓,明政府只能被动防守,加上崇祯年间正处于小冰河期的鼎盛期,破坏性大的自然灾害全国每年都有数次,至于小型灾害每月都有发生。明末崇祯一朝十七年间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主要有旱、蝗、涝雹、震等几种,其中旱、蝗、涝这三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最大。连年大灾使得崇祯时期频闹饥荒,持荒之久、波及之广、灾害之重,为历代所罕见,给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带来巨大影响,从崇祯元年(1628年)开始,地处黄土高原的陕北地区首先遭到大旱的袭击,从此开始,大旱几乎连年不断,没有丝毫收敛迹象,至崇祯十一年(1638年),旱情急剧扩展,陕西、山西、河北、河南、山东、江苏等省频传旱情,竞至赤地千里,川竭井涸,颗粒不收。崇祯十二年(1639年)旱灾开始由北向南迅速蔓延,一时之间遍及西北、华北、华东和中南地区,范围之广,在中国历史上实属罕见。就在朝廷难以举措之时,更为严重的旱灾又在崇祯十三年和十四年降临,各省旱灾面积陡然大增,农民颗粒无收。
甘肃旱灾成片,地裂干燥,荒野遍布,“人相食”的惨剧竟然不再耸人听闻;陕西“绝粜罢市”,木皮石面皆食尽,人口十亡八九;山西“汾水漳河均竭,民多饿死”;河北“九河俱干,白洋淀涸,尸骸遍野”;河南“禾木皆枯,洛水深不盈尺,草木兽皮虫蝇皆食尽,民饿死十之五六,流亡十之三四,地大荒”;江苏、淮北大旱“黄河水涸,蝗蝻遍野,流亡载道”。另外浙江、湖北、湖南、江西的旱情也日益严重。崇祯十五年,旱情仍较严重,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人民与日俱增。在旱灾肆虐的同时,大规模的涝灾也在明王朝赖以生存的江南财富集中区蔓延,将明王朝拖入更深的危机之中。随着旱灾蝗灾接踵而至,蝗虫大量孳生在旱年,旱灾和蝗灾是联系在一起的。当年蝗灾极其普遍,发生蝗灾遍及黄河以北地区,且连年不断,可以看出,崇祯年间水、旱、蝗三大自然災害并发,在空间上遍布南北,波及范围广,在时间上,年年有灾,持续时间长,在受灾程度上,多灾并发,民不聊生,山西人口由崇祯初年间的1024万人下降至620万人,陕西、山东死亡人口也在数百万之上,如此严重的自然灾害使明政府陷入风雨飘摇之中。全国粮食价格也通涨到史无前例的高度,人们两手空空,没有缴纳赋税的能力。人民生计艰难,而政府处境也非常糟糕,甚至没能力支付军饷,以维持边防和驿递。 民国七年版《闻喜县志》记载:“崇祯四年,闯贼自西来,杀掳男妇甚众;崇祯七年,土寇孙启秀聚据中条,杀掠甚横;崇祯八年乙亥大饥,人相食;崇祯十二年,乙卯七月蝗;十三年庚辰大饥,邑境斗米银八钱,人相食,城中居民黄昏不敢独出”。
该碑碑文与县志史料相互印证,真实地反映了明代末年社会动荡,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的场景和社会现状。
碑刻的历史价值和启示
碑刻记载了真实的历史,目的是让后人吸取教训,免蹈覆辙,读史明理,它给我们的启示,一是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民以食为天,永远牢记农为邦本,食为政首。尽管当今人类的经济活动已高度非农化,人们粮食之外的消费需求日趋增加,但粮食的不可替代性永远不会改变,农业的基础地位永远不会改变。二是大兴勤俭节约之风,牢记先辈困苦教训,树立珍惜粮食,拒绝浪费的理念,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切实认真践行光盘行动。三是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使们的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免受碑文中的人间惨祸。
在中国古代社会,个体小农由于经营的分散性和脆弱性,没有能力从事大规模的防灾、抗灾活动。只有政府有能力集中人力、物力从事这项活动。明朝统治者也深知,与救荒相比,备荒是最为有效的灾荒救治方式,明朝历代皇帝也重视备荒建设,但“屡建屡废”,尤其是在崇祯年间,内忧外患,财政枯竭,国库空虚,在天灾人祸面前,不僅没有设法救济安置灾民,而是继续催逼税赋钱粮,引发百姓大规模逃亡,成为“流寇”“盗匪”,致使农民军规模越来越大。因此,在碑文中,我们看到有关灾情、匪情、物价飞涨的记录,但看不到地方政府的赈灾救济灾民的记录,说明当时明政府角色缺失,国家功能严重丧失,地方官府已趋于瘫痪,没有能力组织民众抗灾救灾,救灾民于水火,明王朝已陷入衰败的恶性循环中。而正是如此,才加剧了灾祸的蔓延,最终导致明朝人亡政息。另外碑文中的物价记录为我们研究明末崇祯年间社会经济和民生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
碑文作者希望后人记住先辈困苦教训,勤俭持家。但作者囿于历史局限,看不到造成这一惨剧发生的真正原因,是否明政府的腐败无能和无所作为。另外作者也表达“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的无奈和沉重叹息。
该碑虽名“闲事碑”,但碑文内容沉重严肃,绝不可以闲事视之,距今虽已372年,但读来仍使人振聋发聩,心有余悸,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我们记住先民困苦的同时,更要铭记造成灾祸的原因,以史为鉴,避免重蹈覆辙。
作者单位:山西省闻喜县博物馆
明代崇祯年间天灾人祸不断,人民遭受苦难,立碑告诫后人,要勤俭持家。
山西闻喜县博物馆收藏有一通《闲事碑》,原立于闻喜县侯村。青石质,碑首呈半圆状,额、身一体,高104厘米,宽55厘米,厚14厘米,碑额、碑身以两阴线填刻云纹隔开,碑首正中竖刻“闲事碑”三字,左右各有两道阴线围成一竖匾状,左右两侧分别刻“月”“日”二字在两圆之中,“月”“日”两字周围有云纹烘托。碑身四周也装饰有云纹。碑文12行,每行字数不一,共约500字,书石字体工整,古拙厚重。碑文背面刻有崇祯六年九月创建关帝庙碑记,两文同用一碑,说明当时大灾刚过,天下初平,碑石短缺,民力尚艰,经济仍无恢复。
该碑刻立于清顺治五年(1648年)四月,由邑庠生(县学秀才)杨弘培撰文,杨俊士书石。杨弘培、杨俊士不见史载。
碑文全文如下:
太祖先帝不题。至崇祯年间,经过凶岁,又遭乱变,著碑以晓后云。
崇祯四、五、六年,流寇犯乱,抢夺财物,杀掳男女,焚民房屋,不知其数。及七、八、九年,荒旱不收。八年又遭蝗蝻,田苗尽食。但见百姓草子食尽,榆皮食尽,游尘糟糠食尽。究至为母吃子,为子吃父,未能救民之生也。壮者走散于四方,老幼饿死于道路,人中之数,十中去七。似此景象,百姓之疾苦,古来罕有。世间之饿莩,深可悲惨,人苦极矣,天否极矣!乃苦尽甘来,人事之必然;否极泰至,天公之定理。幸值九年,夏麦颇收,秋苗兴盛,合时雨降。前此之死亡者不能复生,而存命者或有一线生气矣,而民之悲怀至此作悦景矣。追忆凶岁,甚利害,乱变曾口口。先辈遭困苦,后辈要勤俭,凡我辈后睹此,当谨防矣。故刻碑以晓后云。
崇祯十三年凶岁,麦价银九钱一斗,口价九钱一斗,种时谷一钱一升。汾州茭草米七钱一斗,粳价七分一斗,游尘价五分一斗,蒺藜八分一斗。地中野草,罗马兜兜,挖食净尽。又遭狼虫恶法,一群四十有余,将在地口茨藜口草人等,吃伤无数。
物件:麻油一钱八分一斤,猪肉一斤一钱八分,净花一斤三钱,鸡一只三钱,猪一口十两,羊一只三两。
邑庠生杨弘培撰
杨俊士书
顺治五年四月立
碑文记载的内容
碑文开宗明义首先说明了立碑的目的:“至崇祯年间经过凶岁,又遭乱变,著碑以晓后云”,然后简略记述了崇祯四、五、六年流寇犯乱,杀人越货,民遭人祸,到崇祯七、八、九年,又遇天灾,荒旱、蝗灾接踵而至,从而导致当地百姓,流离失所,无粮可食,饿殍遍野,甚至出现父子母子相食的人间惨剧。最后作者劫后余生仍心有余悸,立碑告诉后人要勤俭节约,居安思危。碑文最后记录了崇祯十三年又逢灾年,麦、谷、茭草米、野菜蒺藜、罗马兜兜和猪、羊、鸡肉、麻油的价格,及狼群出没、伤害人畜的情况。
碑刻的时代背景
碑文描述的是崇祯年间闻喜一带的天灾人祸,旱灾连年不断,又遭蝗虫肆虐,流寇作乱,百姓民不聊生,流离失所,父子母子相食,简直是世界末日的人间炼狱。而这正是明末崇祯年间整个中国的缩影。崇祯年间,内忧外患,内部朝廷大臣党争加剧,财政匮竭,军事软弱无力,又有各地大规模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外有后金少数民族政权的虎视耽耽,并不断侵城掠地,骚扰百姓,明政府只能被动防守,加上崇祯年间正处于小冰河期的鼎盛期,破坏性大的自然灾害全国每年都有数次,至于小型灾害每月都有发生。明末崇祯一朝十七年间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主要有旱、蝗、涝雹、震等几种,其中旱、蝗、涝这三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最大。连年大灾使得崇祯时期频闹饥荒,持荒之久、波及之广、灾害之重,为历代所罕见,给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带来巨大影响,从崇祯元年(1628年)开始,地处黄土高原的陕北地区首先遭到大旱的袭击,从此开始,大旱几乎连年不断,没有丝毫收敛迹象,至崇祯十一年(1638年),旱情急剧扩展,陕西、山西、河北、河南、山东、江苏等省频传旱情,竞至赤地千里,川竭井涸,颗粒不收。崇祯十二年(1639年)旱灾开始由北向南迅速蔓延,一时之间遍及西北、华北、华东和中南地区,范围之广,在中国历史上实属罕见。就在朝廷难以举措之时,更为严重的旱灾又在崇祯十三年和十四年降临,各省旱灾面积陡然大增,农民颗粒无收。
甘肃旱灾成片,地裂干燥,荒野遍布,“人相食”的惨剧竟然不再耸人听闻;陕西“绝粜罢市”,木皮石面皆食尽,人口十亡八九;山西“汾水漳河均竭,民多饿死”;河北“九河俱干,白洋淀涸,尸骸遍野”;河南“禾木皆枯,洛水深不盈尺,草木兽皮虫蝇皆食尽,民饿死十之五六,流亡十之三四,地大荒”;江苏、淮北大旱“黄河水涸,蝗蝻遍野,流亡载道”。另外浙江、湖北、湖南、江西的旱情也日益严重。崇祯十五年,旱情仍较严重,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人民与日俱增。在旱灾肆虐的同时,大规模的涝灾也在明王朝赖以生存的江南财富集中区蔓延,将明王朝拖入更深的危机之中。随着旱灾蝗灾接踵而至,蝗虫大量孳生在旱年,旱灾和蝗灾是联系在一起的。当年蝗灾极其普遍,发生蝗灾遍及黄河以北地区,且连年不断,可以看出,崇祯年间水、旱、蝗三大自然災害并发,在空间上遍布南北,波及范围广,在时间上,年年有灾,持续时间长,在受灾程度上,多灾并发,民不聊生,山西人口由崇祯初年间的1024万人下降至620万人,陕西、山东死亡人口也在数百万之上,如此严重的自然灾害使明政府陷入风雨飘摇之中。全国粮食价格也通涨到史无前例的高度,人们两手空空,没有缴纳赋税的能力。人民生计艰难,而政府处境也非常糟糕,甚至没能力支付军饷,以维持边防和驿递。 民国七年版《闻喜县志》记载:“崇祯四年,闯贼自西来,杀掳男妇甚众;崇祯七年,土寇孙启秀聚据中条,杀掠甚横;崇祯八年乙亥大饥,人相食;崇祯十二年,乙卯七月蝗;十三年庚辰大饥,邑境斗米银八钱,人相食,城中居民黄昏不敢独出”。
该碑碑文与县志史料相互印证,真实地反映了明代末年社会动荡,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的场景和社会现状。
碑刻的历史价值和启示
碑刻记载了真实的历史,目的是让后人吸取教训,免蹈覆辙,读史明理,它给我们的启示,一是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民以食为天,永远牢记农为邦本,食为政首。尽管当今人类的经济活动已高度非农化,人们粮食之外的消费需求日趋增加,但粮食的不可替代性永远不会改变,农业的基础地位永远不会改变。二是大兴勤俭节约之风,牢记先辈困苦教训,树立珍惜粮食,拒绝浪费的理念,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切实认真践行光盘行动。三是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使们的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免受碑文中的人间惨祸。
在中国古代社会,个体小农由于经营的分散性和脆弱性,没有能力从事大规模的防灾、抗灾活动。只有政府有能力集中人力、物力从事这项活动。明朝统治者也深知,与救荒相比,备荒是最为有效的灾荒救治方式,明朝历代皇帝也重视备荒建设,但“屡建屡废”,尤其是在崇祯年间,内忧外患,财政枯竭,国库空虚,在天灾人祸面前,不僅没有设法救济安置灾民,而是继续催逼税赋钱粮,引发百姓大规模逃亡,成为“流寇”“盗匪”,致使农民军规模越来越大。因此,在碑文中,我们看到有关灾情、匪情、物价飞涨的记录,但看不到地方政府的赈灾救济灾民的记录,说明当时明政府角色缺失,国家功能严重丧失,地方官府已趋于瘫痪,没有能力组织民众抗灾救灾,救灾民于水火,明王朝已陷入衰败的恶性循环中。而正是如此,才加剧了灾祸的蔓延,最终导致明朝人亡政息。另外碑文中的物价记录为我们研究明末崇祯年间社会经济和民生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
碑文作者希望后人记住先辈困苦教训,勤俭持家。但作者囿于历史局限,看不到造成这一惨剧发生的真正原因,是否明政府的腐败无能和无所作为。另外作者也表达“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的无奈和沉重叹息。
该碑虽名“闲事碑”,但碑文内容沉重严肃,绝不可以闲事视之,距今虽已372年,但读来仍使人振聋发聩,心有余悸,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我们记住先民困苦的同时,更要铭记造成灾祸的原因,以史为鉴,避免重蹈覆辙。
作者单位:山西省闻喜县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