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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厦门港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降低厦门口岸物流成本,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港口竞争力,切实增强企业减负获得感,厦门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进一步降低货物港务费,货主支付的费率较现行收费标准降低5.6%,是国家《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费率的25%,预计每年将为货主再省11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