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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年春夏季节写于克罗茨纳赫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一书第260-313节的全面分析和批判(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马克思未能将其完整写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是马克思早期哲学思想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马克思从理性主义立场出发,通过对黑格尔关于国家和法的唯心主义原则的批判研究,第一次提出并郑重阐述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思想-市民社会思想,应当承认,这一时期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还不是在完全科学的意味上使用的,就其性质而言,还未完全突破黑格尔思辨唯心主义的怪圈。但是,透过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