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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破产重整制度逐渐在企业改革中出现。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拯救濒临破产的企业,实现企业再次复苏,它的确立,体现了我国破产法价值从债权人利益至上的个人本位到兼顾债务人利益的社会利益平衡的社会本位的转变。其中,破产重整制度在预防规模较大的企业破产方面体现的比较突出。本文通过对破产重整制度价值的分析,从而更好的理解和完善破产重整制度,为破产重整制度的更好运行提供理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