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检察建议的运用

来源 :当代学术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appHapp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非诉讼的监督方式,也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检察权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之一。本文所指的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则是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国家立法还不完善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现行法律的原则以及其立法精神,在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的创新举措。
  1、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1)对于符合抗诉条件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法院愿意接受的,检察机关可以不走抗诉程序,直接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的“抗诉”程序。(2)对于不属于抗诉范围的民事调解结案的案件,如果调解违背自愿、合法原则,当事人提出申诉的,检察机关确认属实,可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向法院提出再审的意见,建议法院依法再审,纠正错误调解。(3)对于民事执行中的裁定,如果确有错误,例如执行案外人财产,可以适用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提出纠正意见。对于这种案件检察机关能否进行抗诉,一种意见认为不能抗诉,理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执行不是审判活动。因此,检察机关不能进行监督。另一种意见认为,执行程序中的裁定,抗诉以后无法引起再审程序,因此不宜起诉。第三种意见认为,凡是裁定就能够抗诉,这是《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的基本精神。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较为准确。采用抗诉的办法,虽然不违背第185条精神,但是抗诉以后,法院难以进行再审。因而,适用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更为妥当。(4)对于抗诉不能引起再审程序的裁定,检察机关可以使用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纠正意见。例如,在审判程序进行中,法院做出的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裁定,确有错误,如果抗诉,无法引起再审程序,不能进行再审,抗诉变得没有实质的发动再审的意义。适用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就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5)对确有错误的支付令、决定的案件,可以适用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人民法院纠正。例如,法院做出支付令并予送达之后,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法院没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转入诉讼程序,继续执行支付令的,就可以适用检察意见的方式进行监督;法院对当事人予以民事制裁的决定确有错误的,也可以适用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纠正。
  2、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的优越性。民事行政检察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能够克服现行法律对民事抗诉程序规定过于原则,抗诉周期长、程序多,占用了大量司法资源,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容易引起当事人的上访告状,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的不足,一些民转刑、行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同时,受审级管辖的制约,上级院的民行部门承担了过重的办案任务,越是一高层,抗诉案件就越集中,这种“倒三角”形的办案结婚,给民行检察工作发展带来了难以克服的矛盾,容易造成案件大量积压。而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大大地减少了诸多的程序,缩短了办案的周期,省去了提请抗诉、提出诉及法院指令再审三个环节,简化再审程序,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3、在运用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时应把握的几个问题。首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严格把握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因为质量是办理案件的生命线,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要提出充分的再审理由,严格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做到证据分析透彻、法理阐述深入、逻辑论证严密。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要力争发一件成功一伯,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对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其次,还要加强检、法两院之间的协调和沟通。这里所说的协调和沟通,不仅只是检察、法院部门之间的,而还应该包括检察长与法院院长之间、办案人员与原审人员及审监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尽最大努力使他们认同检察建议,认识到其原裁判的不当和错误,只有这样才能促成他们纠正其原裁判的不当和错误。这是因为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它不同于抗诉,抗诉的结果必然引起再审,而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只属于一种建议的性质,原裁判的不当和错误的纠正,取决于审判机关是否采纳检察建议。检察机关为了发挥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的最大作用,就应当积极主动地协调好与人民法院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通过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再次,民事行政检察再审检察建议要与抗诉紧密结合起来。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是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的,也是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审理的民事行政案件最有权威的唯一一种监督手段。自从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来,审判机关已习惯于民事行政抗诉这一监督方式,对于再审检察建议这和晃长、属于新型的监督方式,他们会不理解、不配合,甚至还会存在抵触情绪。在此情况下,检察机关一方面要加强与审判机关特别是原审判机关的协调和沟通,争取他们对再审检察建议的理解、配合。最后,要特别加强与人大、政法委的联系。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相对都是独立的,在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意见分歧,检、法两家又很难协商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保持与人大和政法委的密切联系,主动向人大和政法委汇报民行检察工作,争取人大和上级党委监督与支持,才能更有效地發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的作用。如果遇到原审法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置之不理的情况,应及时地向人大和政法委进行汇报,通过他们的监督和支持,达到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的目的。如果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只要是属于符合抗诉条件的,都应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并提请抗诉,以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的效力,树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权威。
其他文献
建议在刑诉法修改时,增设立功认定程序。  主要理由是:立功者自身涉案事实的刑事处罚与司法机关证实其立功,时间上不一致,大多数情况下对立功者的刑事审判在先,而证实其立功在后,导致部分应认定有立功情节的不能认定。从司法实务看,立功者的立功行为可能发生于下面三个阶段,第一是犯罪嫌疑人阶段,包括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在此时段,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行为可能为以后的审判认定,但也诸如检举揭发,提供重要破案线索之
期刊
大量的社会矛盾进入司法程序,由于这些案件常常伴有群体性、敏感性、利益重大、关键证据缺失等特点,因而表现为举证难、调解难、执行难,上诉率高,当事人对抗激烈。司法实践告诫我们,诉讼并不万能,化解矛盾纠纷单凭法院裁判远远不够,需要整合调解资源,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大调解的格局下,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社会和谐这个更高层面上去谋划和部署,与社会“大
期刊
摘 要: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使我国的农村进入转型期,党中央此时审时度势的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监督法律、政策的执行职责,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检察机关要拓展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更好的服务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检察职能;服务新农村;保障农民权益;社会综合治理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
期刊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民间网络反腐也应运而生。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 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深刻阐述。全会通过的《决议》提出,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健全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这些都表明了政府高度认同网络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并把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的治理腐败的机制。所以笔者认为结合反贪办案工作实践,加强网络反腐机制的构建,对今后的检察
期刊
如今在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共同作案的案件中,普遍存在着部分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的情形。我院2011年1月至12月共受理移送起诉案件427件,其中存在“另案处理”情形案件有61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4.29%,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详细具体的动态跟踪监管规定,具体“另案处理”是如何处理的,检察机关不甚明了,有些甚至“另案不理”,不了了之,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时候,就存在一定的漏洞。就
期刊
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离不开对检察规律的准确把握,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也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如何创新当前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成为检察机关所需面临的重大课题。检察机关有责任建立一套符合检察业务发展规律的有效的案件管理机制,通过厘清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而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  一、基层检察机关案件
期刊
高钾血症是尿毒症患者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也是尿毒症患者发生猝死的主要原因,我们收集近几年的病例总结分析,主要为预防高钾血症的发生,及时挽救患者的生命。  资料与方法  1. 一般资料 我院2006-2010年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并行血液透析治疗患者,发生高钾血症20例次,男11例,女8例,年龄30岁-62岁。其中原发病为糖尿病5例,慢性肾炎9例,高血5例。维持血液透析时间在2月~6年
期刊
摘 要:目前,检察机关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方法主要有审查批捕、起诉食品安全犯罪、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和针对案件开展专项预防三种,还存在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较被动、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不完善、食品安全犯罪认定难等问题,本文试结合2011年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号召开展的全市非法制售“地沟油”专项治理活动经验,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途径,力求通过加强“两法衔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法律机
期刊
摘 要:一个幸福的婚姻家庭,它面临的最大敌人就是婚外情,一方或双方发生背叛。婚外情对家庭和整个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它轻则影响了夫妻感情基石,重则引发夫妻劳燕分飞,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情杀等不可挽回的社会危害。为保证每个家庭幸福,本文试图对婚外情引发刑事案件的特征、成因、过程分析、预防措施等方面予以调查分析,为这一负面社会现象提供理论及实践的解决方法,最大程度地预防婚外情的发生。  关键词:情杀案件
期刊
摘 要:徜徉在众多现代化的城市雕塑之间,我们似乎找寻不到真正带有中国民族特色的雕塑了。在与“国际接轨”的大形势下,一味的追求和推崇“国际化”,无疑导致了我国民族雕塑特色的丧失。雕塑是一个发挥空间很大的领域,针对这种现状,我们既要把目光放到国际上去,又要在自己的本土雕塑上深入挖掘,才不至于在与“国际接轨”的道路上迷失了自己的方向。  关键词:国际接轨;崇洋;民族文化;线;写意性;吸收  徜徉在众多现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