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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改税”作为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的重要措施,在我国一些省份已取得明显成效。辽宁省正在积极试点并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对策。本文分别从“费改税”的总原则、原农业税的改革、原村提留款的改革、原乡镇统筹款的改革、原义务工和积累工、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改革、以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和“费改税”的配套措施等几方面,对辽宁省实施“费改税”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