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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M-5在DSM-Ⅳ中躯体形式障碍(SFD)的基础上提出了躯体症状障碍(SSD)作为新的诊断类目。与SFD相比,其核心变革包括:(1)不再要求躯体症状符合"医学难以解释"的标准;(2)增加针对躯体症状心理行为特征的阳性标准(B标准);(3)将疾病名称还原为现象学描述。目前已有DSM-5临床定式检查(SCID-Ⅴ)中的SSD诊断模块,患者健康问卷-15(PHQ-15),SSD B标准量表(SSD-12)等一系列工具用于该病的筛查、诊断和评估。现有的大部分研究提示与SFD患者相比,SSD患者的功能损害更重、生活质量更低,并且符合SSD诊断标准的患者中可能存在内部异质性,因而需更多神经生物学和临床研究为SSD诊断标准提供支持和(或)修订的循证医学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