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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5·12”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地勘单位在灾区的工程项目遭受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同时,由于地震引发了大量的次生地质灾害以及地震灾后开展的恢复重建工作,给四川省地勘单位带来了很多的挑战与机遇。
【关键词】地震;地勘单位;损失;机遇
一、地震给四川省地勘单位带来损失的具体表现及应对策略
四川省地矿局下属有二十几个专业从事地质勘查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工程项目很多都分布在5·12大地震灾区,大部分项目都遭受了破坏,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一)地震损失的具体表现
1.有形损失。
“有形损失”是指财产在遭受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冰凌、泥石流以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有形资产损毁的经济损失。
首先,是已施工还未进行结算的工程量。这一部分工程量是现在令地勘单位非常头痛的一部分,地勘单位在地震灾区所施工的大多为水电站的引水隧道、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一般都地处山区的河谷地带、不稳定山区等。地震的发生,引起强烈的泥石流,使有的工程受到的泥石流冲击十分严重,分别有如下几种情况:已施工且监理与甲方已认可的但业主方在这次地震中不幸遇难,无法正常结算的;已施工且监理单位已认可但甲方尚未签字认可,而工程已不可辨认的部分;已施工但地震引起的泥石流等使已施工工程量掩埋,无法确认工程量等多种情况。
例如某地勘单位的水电站,在地震发生后,隧道的一部分被直接掩埋,幸好当时隧道已经贯通,当时在洞内施工的工人从另一侧逃出,捡回十几条性命,此电站的工程量验收就存在很大的问题,所进行的工程量已无法进行辨认。由于施工行业的特殊性,在修建水电站等工程时,很多施工企业在前期工程中总是会预垫一部分资金、人工、设备等,这一部分将会在进行工程量验收时予以补回,但此次地震的发生使这些工程量无法得到认可,这样的损失应该如何进行估计呢?
其次,是再开工难度很大。由于地震的原因,许多基础设施都已被破坏,工程现已停工。停工的因素很多,有的工程是因为地处泥石流多发地段,如理县、茂县、汶川等重灾区,现当地人民都还在进行搬迁避让等工作,至今道路还未修通,不能进行施工作业;有的地方虽然在紧急抢修后,道路已经通了,但供水、供电、通讯等都还没有抢通,生活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无法进行,无法使工程进行正常运转;有的是因为机器设备的损毁,特别是一些为某一个工程量身订造的工程机械,如钢模台车,且不说其价值不菲,更重要的原因是要重新购买一台也是很困难的事情;还有一些电站实体部分的损毁严重,修复起来难度很大,可能的投资比原预计投资要大得多,导致投资方对电站的投资预算可能严重超支,因此投资方会对电站前景重新进行评估,而在地震后短期内,这种评估结果是不会出来的。更多的还有业主方本身不再看好电站前景,出现了对已完未验收的工程量不愿再验收,有些未完工程也不打算再进行续建的情况。
2.无形损失。
首先是长期在工地工作的工人的心理问题,很多一直跟随地勘单位长期转战于各个工程的技术工人,他们对工程建设流程熟悉,掌握着不同的岩层处理方法,而且一直在现场工作,见多识广,对技术问题、施工难点都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发挥着不可小视的力量,他们是地勘单位基层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此次地震他们身处地震重灾区,所受到的惊吓是旁人不可想象的,用他们的话说,能活着走出来就是他们最大的幸福。因此,他们很多都不能在短期内克服这种心理恐慌,不再愿意从事这种地下工程工作,且由于他们都是民工,劳动关系相对不稳定,即使不再从事地下工程活动后,也可以从事其他的一些体力劳动,因此,要重新召回这一部分人相当困难,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地勘单位的施工力量,使工程的重新上马显得特别吃力。
其次是市场问题,对于那种在施工市场主要从事中小型水电站修建的地勘单位而言,地震使经营多年的施工市场受到重创。很多地勘单位长期在三州一带承揽工程,与当地政府和投资商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当地税务局、材料供应商都保持着相当融洽的合作关系。此次地震,由于震中位置处于映秀镇,即岷江流域的上游,使岷江流域的水电站的修建处于瘫痪的状况,原本岷江上游的每个支流都有水电站,而且每年都有很多的拟修建的水电站上马施工,现在,阿坝州内所有的电站大部分停工。很少一部分重新开工的工程也只能进行一些临时工程,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投资商信心大受打击,短期内信心很难恢复,不会再将资金投资修电站,而很多政府官员在这次地震中更是不幸遇难,许多材料供应商也是彻底撤出阿坝州市场,要重建这些关系,相信会让单位花较长的时间与精力才能达到与以前相提并论的和谐程度。
(二)面对损失的应对策略
1.内部对策。
作为地勘单位而言,采取的对策肯定是尽量将损失降到最小。对于未验收工程量的处理,业主方还存在的,应本着公平协商的原则,对已施工工程量进行确认。笔者认为,对尚可辨认的工程量应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不可辨认部分可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首先,按前期工程量的进度情况,对未结算工程量按开工工作日进行估计;其次,一般一个工程分为几个标段,可以参照其他标段进行预计,如果地质情况特别特殊的,是否可以按当初的投标书上的价格进行预计;最后,如果设计变更厉害的话,只有按国家颁布的预算标准进行预计。当然,这其中肯定会有很多具体问题,只能经过双方协商共同解决,尽量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对于业主方已经不幸遇难的,地勘单位应查找其是否对工程保险,业主方是否是国有企业,是国有企业的其主管部门是谁等情况,积极衔接有关部门,争取一部分的补偿,尽量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对于停工工程的后续问题,只有等待国家有关政策的出台和救援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再采取相应的对策。更为重要的是,要把建设队伍的稳定工作提到一定的高度,作好心理抚慰工作,解除工人心中的隐忧,继续把队伍带好、带稳。
地勘单位的经营工作现在应该有一个转向,切实发挥地勘单位资质强大的优势,把目光放得再远一点,再宽一点,加强与灾区人民的合作,参与到灾区的重建中去,重新把这个市场做起来。事实上,地勘单位现在已经在灾后重建的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相信会开创出一个新的大好局面。
2.外部对策。
政府方面:应多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予以支持。从市场来看,四川的三州地区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这部分区域地质灾害频频,很多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的项目都是关系到民族和谐问题。同时,四川是一个水电资源丰富的大省,这些年来为国家的电力供应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如今油价飞涨的岁月,清洁能源的发展更是显得特别重要。历年来,四川水电行业发展迅速,很多投资商看好这个市场。这次地震对这个市场的打击很大,希望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帮助这个市场重新发展。
银行方面:地勘单位自地震以后,虽然也参与了很多灾后重建的工作,但基本都是地勘单位垫资进行,而原有的建设市场萎缩严重,很明显实际到账资金减少,资金周转趋于紧张,谁都知道资金链的断裂意味着什么。那么,地勘单位是否可以申请更多的贷款,这些贷款能否展期、能否续贷?是否可以给地勘行业这些受灾企业一些更多的帮助?
税务方面: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出台了很多,但实际上地勘单位基本上没有得到任何优惠,非常希望能够得到国家的支持,如只要是在灾区施工的工地,按税务政策,在当地开出发票计交税款,那么现在对于在5月12日后结算的工程价款,是否可以凭外出经营施工证明,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
二、地震给四川省地勘单位带来的发展机遇
随着大地震诸多次生灾害的陆续显现以及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地勘单位面临着新机遇与新挑战。四川省地勘单位必须在突出发展这一主题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大力发展地勘经济,融入地方经济建设中,整合、延伸产业链,争取实现地勘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外部环境
为加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国务院相继颁布了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以及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52号),同时中央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组织广东、江苏、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对口支援四川省18个县(市)和甘肃省、陕西省受灾严重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持,在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城乡居民住房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恢复生产等方面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中央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拨出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可以看出,在震后,全国经济不仅要发展,还要加快发展,并且对四川有很多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四川省委传达中央会议精神时提出,当前四川正处在一个关键时刻,面临着非常多的困难,要加快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认真做好18个兄弟省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灾区的对接工作,按照中央明确的对口支援范围、方式和任务,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要抓紧启动省内对口支援,由14个市州分别对口支援1个受灾较重的乡镇恢复重建工作。
(二)内部动因
通过分析国家和省政府对灾后重建的指导意见可以看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是四川省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此过程中,地勘单位可以找到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很多发挥重要作用的舞台。
在“抗震抢险”阶段,5·12地震后的第二天,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关于抗震救灾工作会议,明确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抢险,把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地勘单位,对口支援每个县,如:北川、汶川、青川、理县、茂县等等,相继开展了地质灾害巡查工作。
在“过渡性安置”阶段,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地勘单位当前已经在开展灾后选址工作,确保过渡性安置点避开地质灾害。
在“调查评估”阶段,《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规定了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包括的事项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和隐患等情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形地貌的受影响情况。
在“恢复重建规划”阶段,《条例》提出,地震灾后调查评估获得的地质、勘察、测绘、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应当作为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依据;恢复重建规划应当重点对城镇和乡村的布局、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和复垦等做出安排;需要异地新建的,重新选址时,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或者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区域。
在“恢复重建的实施”阶段,《条例》提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交通、铁路、住房、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由此可见,地勘单位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大有可为。四川省内地勘单位首先要做好地质灾害的相关工作,涉及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评估、设计、勘察、施工等一系列工作,这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地勘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其次要做好灾后重建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桥梁、隧道、公路、铁路、水库的加固、维修和新建,包括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土地整理等。
“5·12”汶川地震后,地勘单位必须抢抓机遇,当前,灾后重建的市场是面向全国开放的,就看谁抓得住机遇,看谁行动得快。在第一阶段,省内的很多地勘单位利用地理位置以及手中有很多灾区地质资料的优势,基本都参与了地灾排查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各单位必须再接再厉,上下联动,主动出击,运筹帷幄,思考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如何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根据中央安排,实行对口支援的主要帮扶省市大都处在经济发达的中东部地区,他们的企业实力比四川省内地勘单位强,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方面。他们也在利用这次机会进入西部市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四川省内的地勘单位必须树立危机意识,竭尽所能抢抓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6号.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关键词】地震;地勘单位;损失;机遇
一、地震给四川省地勘单位带来损失的具体表现及应对策略
四川省地矿局下属有二十几个专业从事地质勘查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工程项目很多都分布在5·12大地震灾区,大部分项目都遭受了破坏,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一)地震损失的具体表现
1.有形损失。
“有形损失”是指财产在遭受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冰凌、泥石流以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有形资产损毁的经济损失。
首先,是已施工还未进行结算的工程量。这一部分工程量是现在令地勘单位非常头痛的一部分,地勘单位在地震灾区所施工的大多为水电站的引水隧道、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一般都地处山区的河谷地带、不稳定山区等。地震的发生,引起强烈的泥石流,使有的工程受到的泥石流冲击十分严重,分别有如下几种情况:已施工且监理与甲方已认可的但业主方在这次地震中不幸遇难,无法正常结算的;已施工且监理单位已认可但甲方尚未签字认可,而工程已不可辨认的部分;已施工但地震引起的泥石流等使已施工工程量掩埋,无法确认工程量等多种情况。
例如某地勘单位的水电站,在地震发生后,隧道的一部分被直接掩埋,幸好当时隧道已经贯通,当时在洞内施工的工人从另一侧逃出,捡回十几条性命,此电站的工程量验收就存在很大的问题,所进行的工程量已无法进行辨认。由于施工行业的特殊性,在修建水电站等工程时,很多施工企业在前期工程中总是会预垫一部分资金、人工、设备等,这一部分将会在进行工程量验收时予以补回,但此次地震的发生使这些工程量无法得到认可,这样的损失应该如何进行估计呢?
其次,是再开工难度很大。由于地震的原因,许多基础设施都已被破坏,工程现已停工。停工的因素很多,有的工程是因为地处泥石流多发地段,如理县、茂县、汶川等重灾区,现当地人民都还在进行搬迁避让等工作,至今道路还未修通,不能进行施工作业;有的地方虽然在紧急抢修后,道路已经通了,但供水、供电、通讯等都还没有抢通,生活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无法进行,无法使工程进行正常运转;有的是因为机器设备的损毁,特别是一些为某一个工程量身订造的工程机械,如钢模台车,且不说其价值不菲,更重要的原因是要重新购买一台也是很困难的事情;还有一些电站实体部分的损毁严重,修复起来难度很大,可能的投资比原预计投资要大得多,导致投资方对电站的投资预算可能严重超支,因此投资方会对电站前景重新进行评估,而在地震后短期内,这种评估结果是不会出来的。更多的还有业主方本身不再看好电站前景,出现了对已完未验收的工程量不愿再验收,有些未完工程也不打算再进行续建的情况。
2.无形损失。
首先是长期在工地工作的工人的心理问题,很多一直跟随地勘单位长期转战于各个工程的技术工人,他们对工程建设流程熟悉,掌握着不同的岩层处理方法,而且一直在现场工作,见多识广,对技术问题、施工难点都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发挥着不可小视的力量,他们是地勘单位基层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此次地震他们身处地震重灾区,所受到的惊吓是旁人不可想象的,用他们的话说,能活着走出来就是他们最大的幸福。因此,他们很多都不能在短期内克服这种心理恐慌,不再愿意从事这种地下工程工作,且由于他们都是民工,劳动关系相对不稳定,即使不再从事地下工程活动后,也可以从事其他的一些体力劳动,因此,要重新召回这一部分人相当困难,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地勘单位的施工力量,使工程的重新上马显得特别吃力。
其次是市场问题,对于那种在施工市场主要从事中小型水电站修建的地勘单位而言,地震使经营多年的施工市场受到重创。很多地勘单位长期在三州一带承揽工程,与当地政府和投资商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当地税务局、材料供应商都保持着相当融洽的合作关系。此次地震,由于震中位置处于映秀镇,即岷江流域的上游,使岷江流域的水电站的修建处于瘫痪的状况,原本岷江上游的每个支流都有水电站,而且每年都有很多的拟修建的水电站上马施工,现在,阿坝州内所有的电站大部分停工。很少一部分重新开工的工程也只能进行一些临时工程,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投资商信心大受打击,短期内信心很难恢复,不会再将资金投资修电站,而很多政府官员在这次地震中更是不幸遇难,许多材料供应商也是彻底撤出阿坝州市场,要重建这些关系,相信会让单位花较长的时间与精力才能达到与以前相提并论的和谐程度。
(二)面对损失的应对策略
1.内部对策。
作为地勘单位而言,采取的对策肯定是尽量将损失降到最小。对于未验收工程量的处理,业主方还存在的,应本着公平协商的原则,对已施工工程量进行确认。笔者认为,对尚可辨认的工程量应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不可辨认部分可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首先,按前期工程量的进度情况,对未结算工程量按开工工作日进行估计;其次,一般一个工程分为几个标段,可以参照其他标段进行预计,如果地质情况特别特殊的,是否可以按当初的投标书上的价格进行预计;最后,如果设计变更厉害的话,只有按国家颁布的预算标准进行预计。当然,这其中肯定会有很多具体问题,只能经过双方协商共同解决,尽量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对于业主方已经不幸遇难的,地勘单位应查找其是否对工程保险,业主方是否是国有企业,是国有企业的其主管部门是谁等情况,积极衔接有关部门,争取一部分的补偿,尽量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对于停工工程的后续问题,只有等待国家有关政策的出台和救援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再采取相应的对策。更为重要的是,要把建设队伍的稳定工作提到一定的高度,作好心理抚慰工作,解除工人心中的隐忧,继续把队伍带好、带稳。
地勘单位的经营工作现在应该有一个转向,切实发挥地勘单位资质强大的优势,把目光放得再远一点,再宽一点,加强与灾区人民的合作,参与到灾区的重建中去,重新把这个市场做起来。事实上,地勘单位现在已经在灾后重建的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相信会开创出一个新的大好局面。
2.外部对策。
政府方面:应多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予以支持。从市场来看,四川的三州地区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这部分区域地质灾害频频,很多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的项目都是关系到民族和谐问题。同时,四川是一个水电资源丰富的大省,这些年来为国家的电力供应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如今油价飞涨的岁月,清洁能源的发展更是显得特别重要。历年来,四川水电行业发展迅速,很多投资商看好这个市场。这次地震对这个市场的打击很大,希望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帮助这个市场重新发展。
银行方面:地勘单位自地震以后,虽然也参与了很多灾后重建的工作,但基本都是地勘单位垫资进行,而原有的建设市场萎缩严重,很明显实际到账资金减少,资金周转趋于紧张,谁都知道资金链的断裂意味着什么。那么,地勘单位是否可以申请更多的贷款,这些贷款能否展期、能否续贷?是否可以给地勘行业这些受灾企业一些更多的帮助?
税务方面: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出台了很多,但实际上地勘单位基本上没有得到任何优惠,非常希望能够得到国家的支持,如只要是在灾区施工的工地,按税务政策,在当地开出发票计交税款,那么现在对于在5月12日后结算的工程价款,是否可以凭外出经营施工证明,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
二、地震给四川省地勘单位带来的发展机遇
随着大地震诸多次生灾害的陆续显现以及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地勘单位面临着新机遇与新挑战。四川省地勘单位必须在突出发展这一主题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大力发展地勘经济,融入地方经济建设中,整合、延伸产业链,争取实现地勘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外部环境
为加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国务院相继颁布了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以及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52号),同时中央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组织广东、江苏、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对口支援四川省18个县(市)和甘肃省、陕西省受灾严重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持,在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城乡居民住房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恢复生产等方面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中央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拨出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可以看出,在震后,全国经济不仅要发展,还要加快发展,并且对四川有很多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四川省委传达中央会议精神时提出,当前四川正处在一个关键时刻,面临着非常多的困难,要加快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认真做好18个兄弟省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灾区的对接工作,按照中央明确的对口支援范围、方式和任务,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要抓紧启动省内对口支援,由14个市州分别对口支援1个受灾较重的乡镇恢复重建工作。
(二)内部动因
通过分析国家和省政府对灾后重建的指导意见可以看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是四川省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此过程中,地勘单位可以找到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很多发挥重要作用的舞台。
在“抗震抢险”阶段,5·12地震后的第二天,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关于抗震救灾工作会议,明确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抢险,把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地勘单位,对口支援每个县,如:北川、汶川、青川、理县、茂县等等,相继开展了地质灾害巡查工作。
在“过渡性安置”阶段,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地勘单位当前已经在开展灾后选址工作,确保过渡性安置点避开地质灾害。
在“调查评估”阶段,《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规定了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包括的事项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和隐患等情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形地貌的受影响情况。
在“恢复重建规划”阶段,《条例》提出,地震灾后调查评估获得的地质、勘察、测绘、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应当作为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依据;恢复重建规划应当重点对城镇和乡村的布局、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和复垦等做出安排;需要异地新建的,重新选址时,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或者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区域。
在“恢复重建的实施”阶段,《条例》提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交通、铁路、住房、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由此可见,地勘单位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大有可为。四川省内地勘单位首先要做好地质灾害的相关工作,涉及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评估、设计、勘察、施工等一系列工作,这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地勘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其次要做好灾后重建过程中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桥梁、隧道、公路、铁路、水库的加固、维修和新建,包括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土地整理等。
“5·12”汶川地震后,地勘单位必须抢抓机遇,当前,灾后重建的市场是面向全国开放的,就看谁抓得住机遇,看谁行动得快。在第一阶段,省内的很多地勘单位利用地理位置以及手中有很多灾区地质资料的优势,基本都参与了地灾排查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各单位必须再接再厉,上下联动,主动出击,运筹帷幄,思考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如何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根据中央安排,实行对口支援的主要帮扶省市大都处在经济发达的中东部地区,他们的企业实力比四川省内地勘单位强,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方面。他们也在利用这次机会进入西部市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四川省内的地勘单位必须树立危机意识,竭尽所能抢抓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6号.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