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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了《关于存款口径调整后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的宏观经济背景和政策思路,重点解析了存款口径的主要变化及具体内容,并着重探讨了存款口径调整对债券市场的近期和长远影响。
关键词:存款口径 存款准备金 存贷比
2014年12月27日,人民银行正式出台《关于存款口径调整后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对存款统计口径进行调整,将部分原在同业往来项下统计的存款纳入各项存款范围,同时新纳入各项存款的同业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利率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本文拟从《通知》出台的宏观经济背景、央行政策思路及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等角度,对该文作出解读。
《通知》出台的宏观经济背景
2014年,我国经济进入了以中高速增长为标志的“新常态”。一方面,我国GDP增长率逐季下滑,2014年三季度GDP同比增速只有7.3%,大幅低于全年经济增长目标0.2个百分点。而发布频度更高的采购经理指数(PMI)、工业增加值、消费品价格指数(CPI)等数据显示,宏观经济景气度仍有可能进一步下滑,甚至有可能陷入短暂的通货紧缩。要想迅速扭转这一局面,无疑需要央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保驾护航。
但与此同时,经济结构调整与政治简政放权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实体经济领域又在多方面显出可喜的势头,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向好,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状况持续好转,创业者数量大幅提高,改革红利和结构调整的成效开始显现,这使得货币政策的宽松又不是十分迫切。在这样的复杂形势下,央行的货币政策思路开始悄悄发生变化。
《通知》制定的政策思路
2014年以来,管理层多次调整存贷款统计口径。6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将“三农”、“小微”贷款从存贷比分子中剔除;11月,人民银行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从“同业往来”调整至“各项存款”。存贷款统计口径的调整,为商业银行贷款发放扫清了制度障碍,这实际上体现了一种以监管调整代替货币政策的思路。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在2003年分设银监会时,一个主要考虑就是,避免央行身兼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会带来监管的不一致性,即央行可能会在本应货币宽松的时候却通过放松监管达到政策目标,而在本应货币紧缩的时候却通过严加监管实现政策目标,由此会带来被监管主体对监管松紧感受不一,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现在央行重新以监管调整代替货币政策岂不是倒退?本文以为,从国际宏观环境、国内经济形势和市场发展阶段来看,央行此举不仅不是倒退,反而是一种进步。原因有三:
(一)此举体现了国际监管架构的调整方向
英国作为将银行业监督职能从央行分离出来的首倡者,已经开始反思并纠正当年的做法。1998年,英国将英格兰银行的银行业监督职能剥离,成立单独的金融服务局,专门对银行业进行监管,引起了很多国家效仿。但在2007年北岩银行危机1期间,该体制使得两者意见经常不一致,在责任认定上甚至出现相互推诿和扯皮。金融服务局认为北岩银行出现流动性问题是因为英格兰银行没有及时放松货币导致,英格兰银行则指责这是由于金融服务局没有进行有效审慎监管导致,两者争论不休,导致决策滞后,最终将一起小事件酿成一场危机。事后,英国对监管框架重新进行了调整,目前承担银行业监管职能的金融服务局已经再次回归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基本重新主导了监管体系的管理权。
类似的变化同样发生在美国。2008年3月31日,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宣布进一步扩大美联储的监管权限,美联储有权监管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其他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的商业机构。此举被认为是美国自上世纪经济“大萧条”以来最大的一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下行和金融体制改革攻坚阶段,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的难度加大、成本提高,迫切需要赋予央行更多监管权限,以降低多头监管的协调成本。因此,央行以调整存贷比口径来应对经济疲弱,实际代表了国际监管架构调整的大方向。
(二)此举出台抓住了改革的最佳时机
因正处在经济转型阶段,我国目前仍存在较为严重的金融抑制,不合理的制度甚多,存贷比就是其中的典型。当宏观经济环境及整个金融市场处于扩张时期,这些问题容易被掩盖,甚至作为功绩宣扬。如四万亿投资计划公布后,商业银行贷款出现井喷,管理层为了制约银行信贷投放冲动,不仅没有取消存贷比的想法,反而加大了存贷比考核,2011年6月,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存贷比不仅月末不得高于75%,月内任一天都不得高于75%。显然,在这一时期改革存贷比容易受到外界质疑。
但是,在经济下行阶段,改革就容易达成共识。因此,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央行采取先改革不合理的制度(包括统计口径),如果达不到预期目标再进行货币宽松的政策排序,要比一开始就实施货币宽松更加兼顾长远利益。
(三)此举可以为最终取消存贷比探路
一直以来,存贷比指标的合理性都广受质疑,很多人认为这是贷款发放不足、存款冲时点、高吸揽存、非标资产衍生等问题的根源。长期来看,修订《商业银行法》,取消存贷比作为硬性监管指标将是大趋势。但存贷比指标存续了20多年,对银行业监管体系、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业务模式等影响根深蒂固,一时取消会带来怎样的后果难以预料。作为系统性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央行没有理由不担忧这一举措带来的震荡。因此,在彻底取消存贷比之前,先拓宽存贷款口径,使各方有时间适应和调整,积累总结经验,防止出现“一夜松绑”的无所适从感是央行的最佳策略。
存款口径调整的具体内容解析
在《通知》中,央行将新纳入的存款分为五类,分别是证券及交易结算类存放、银行业非存款类存放、SPV存放、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境外金融机构存放。现对五类存款的具体内容作一解析。
关键词:存款口径 存款准备金 存贷比
2014年12月27日,人民银行正式出台《关于存款口径调整后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对存款统计口径进行调整,将部分原在同业往来项下统计的存款纳入各项存款范围,同时新纳入各项存款的同业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利率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本文拟从《通知》出台的宏观经济背景、央行政策思路及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等角度,对该文作出解读。
《通知》出台的宏观经济背景
2014年,我国经济进入了以中高速增长为标志的“新常态”。一方面,我国GDP增长率逐季下滑,2014年三季度GDP同比增速只有7.3%,大幅低于全年经济增长目标0.2个百分点。而发布频度更高的采购经理指数(PMI)、工业增加值、消费品价格指数(CPI)等数据显示,宏观经济景气度仍有可能进一步下滑,甚至有可能陷入短暂的通货紧缩。要想迅速扭转这一局面,无疑需要央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保驾护航。
但与此同时,经济结构调整与政治简政放权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实体经济领域又在多方面显出可喜的势头,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向好,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状况持续好转,创业者数量大幅提高,改革红利和结构调整的成效开始显现,这使得货币政策的宽松又不是十分迫切。在这样的复杂形势下,央行的货币政策思路开始悄悄发生变化。
《通知》制定的政策思路
2014年以来,管理层多次调整存贷款统计口径。6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将“三农”、“小微”贷款从存贷比分子中剔除;11月,人民银行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从“同业往来”调整至“各项存款”。存贷款统计口径的调整,为商业银行贷款发放扫清了制度障碍,这实际上体现了一种以监管调整代替货币政策的思路。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在2003年分设银监会时,一个主要考虑就是,避免央行身兼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会带来监管的不一致性,即央行可能会在本应货币宽松的时候却通过放松监管达到政策目标,而在本应货币紧缩的时候却通过严加监管实现政策目标,由此会带来被监管主体对监管松紧感受不一,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现在央行重新以监管调整代替货币政策岂不是倒退?本文以为,从国际宏观环境、国内经济形势和市场发展阶段来看,央行此举不仅不是倒退,反而是一种进步。原因有三:
(一)此举体现了国际监管架构的调整方向
英国作为将银行业监督职能从央行分离出来的首倡者,已经开始反思并纠正当年的做法。1998年,英国将英格兰银行的银行业监督职能剥离,成立单独的金融服务局,专门对银行业进行监管,引起了很多国家效仿。但在2007年北岩银行危机1期间,该体制使得两者意见经常不一致,在责任认定上甚至出现相互推诿和扯皮。金融服务局认为北岩银行出现流动性问题是因为英格兰银行没有及时放松货币导致,英格兰银行则指责这是由于金融服务局没有进行有效审慎监管导致,两者争论不休,导致决策滞后,最终将一起小事件酿成一场危机。事后,英国对监管框架重新进行了调整,目前承担银行业监管职能的金融服务局已经再次回归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基本重新主导了监管体系的管理权。
类似的变化同样发生在美国。2008年3月31日,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宣布进一步扩大美联储的监管权限,美联储有权监管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其他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的商业机构。此举被认为是美国自上世纪经济“大萧条”以来最大的一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下行和金融体制改革攻坚阶段,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的难度加大、成本提高,迫切需要赋予央行更多监管权限,以降低多头监管的协调成本。因此,央行以调整存贷比口径来应对经济疲弱,实际代表了国际监管架构调整的大方向。
(二)此举出台抓住了改革的最佳时机
因正处在经济转型阶段,我国目前仍存在较为严重的金融抑制,不合理的制度甚多,存贷比就是其中的典型。当宏观经济环境及整个金融市场处于扩张时期,这些问题容易被掩盖,甚至作为功绩宣扬。如四万亿投资计划公布后,商业银行贷款出现井喷,管理层为了制约银行信贷投放冲动,不仅没有取消存贷比的想法,反而加大了存贷比考核,2011年6月,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存贷比不仅月末不得高于75%,月内任一天都不得高于75%。显然,在这一时期改革存贷比容易受到外界质疑。
但是,在经济下行阶段,改革就容易达成共识。因此,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央行采取先改革不合理的制度(包括统计口径),如果达不到预期目标再进行货币宽松的政策排序,要比一开始就实施货币宽松更加兼顾长远利益。
(三)此举可以为最终取消存贷比探路
一直以来,存贷比指标的合理性都广受质疑,很多人认为这是贷款发放不足、存款冲时点、高吸揽存、非标资产衍生等问题的根源。长期来看,修订《商业银行法》,取消存贷比作为硬性监管指标将是大趋势。但存贷比指标存续了20多年,对银行业监管体系、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业务模式等影响根深蒂固,一时取消会带来怎样的后果难以预料。作为系统性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央行没有理由不担忧这一举措带来的震荡。因此,在彻底取消存贷比之前,先拓宽存贷款口径,使各方有时间适应和调整,积累总结经验,防止出现“一夜松绑”的无所适从感是央行的最佳策略。
存款口径调整的具体内容解析
在《通知》中,央行将新纳入的存款分为五类,分别是证券及交易结算类存放、银行业非存款类存放、SPV存放、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境外金融机构存放。现对五类存款的具体内容作一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