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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不断推进,社会福利机构在收养"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或赡养人)精神病人、儿童及其他残疾人的同时,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代养业务,并为代养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医疗康复等.然而,由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往往会发生一些不可预测的意外情况,引起代养单位、家庭与社会福利机构之间的争议和纠纷.对此,本文提出如下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