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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时代个人数据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许多国家制定个人数据保护法以促进个人数据的有序流动。国外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存在着个人数据定义、敏感数据的利益分享、跨国流动国际协调机制以及执行效率等问题。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明确个人数据的法律内涵、尊重个人数据人格权与利益分享前提、设立独立的保护机构与明示拒绝机制,以及鼓励企业试行有约束力的企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