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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奈达和塔伯在他们合著的《翻译理论与实践》一书中,论述了什么是翻译,以及翻译的本质是什么等问题。两位学者的观点在国内外翻译领域颇有影响。本文旨在通过介绍他们主要翻译理论,评价其合理性和局限性,指导翻译工作者合理运用其理论。
【关键词】:奈达和塔伯 翻译的本质 翻译理论
一、引言
尤金·A·奈达(Eugene A. Nida)是美国的语言学家、翻译家、翻译理论家,被誉为“西方翻译理论之父”。在中国的译介中,他也是影响力最广,翻译理论被引用得最多的西方翻译理论家。《翻译理论与实践》由奈达和塔伯(Charles R. Taber)合著,但学界很少提到后者。事实上,塔伯出生于法国,曾进入哈特福特学院基金会学习,研究桑戈语,获该基金会的语言学和人类学方向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此后一段时间在美国圣经公会供职,期间主要成果之一就是与奈达合著的《翻译理论与实践》一书。
二、奈达和塔伯对翻译的定义及其主要的翻译理论
1、在《翻译理论与实践》第二章的开篇,奈达和塔伯写道:“翻译旨在用接受语自然而又对等地再现源语信息,意义优先,风格次之。”这句话既是给翻译下定义,回答什么是翻译,也是阐明翻译的本质,强调翻译的根本目的。
在奈达和塔伯看来,“再现信息”是翻译的根本目的,舍此而求其他,从根本上说译者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比如希伯来语里面有一条成语,逐字翻译成英语是bowels of mercies,但英语中的bowels of mercies并没有再现希伯来语中那条成语的意义,要再现这一成语的信息内容,就不能简单的字面翻译然后将词语组合在一起,而是要再现成语的意义,英语tender compassion表达了这一成语的意义,再现了它的信息内容。
译者应该力求“对等”(equivalence)而不是“相同”(identity)。“对等”是指在翻译中,译者必须力求“意义切近,而不是相同”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还是以另一种方式强调要再现源语的信息,而不是保留其形式。
“自然”是说译者应该努力避免“翻译腔”(“translationese”),在语法和风格方面不流露丝毫生硬或奇特的痕迹(any trace of awkwardness or strangeness),也就是说“理想的译文看上去不像是翻译”,这一观点与十年之后我国的钱钟书先生在其《林纾的翻译》一文中所说的“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以及“译本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像译本”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意义优先,风格次之”,是说信息的内容至关重要,在意义和风格很难同时求得对等时,意义享有优先地位。意义是信息的内容,换言之,信息的内容是意义。意义是语言表达的,语言的内容是意义。
与内容相比,风格居于次要地位,但也很重要,如诗歌就不能被当作散文去翻译,而说明文不应该被翻译成记叙文。奈达认为信息即语言,语言由两个要素组成,一是意义,二是风格。意义是不包括风格的东西,风格是语言中意义之外的东西,是语言文字结构产生的特征,如通俗、典雅、简洁、明朗、幽默、质朴、厚重,明快等等。汉语“饭,我吃过了”“我吃过饭了”“我吃了饭了”“饭,我吃了”“饭,吃过了,我。”等几个汉字组成的不同的结构都表示同一个意义——我吃过饭了,但是它们的形式,组合结构不同,就呈现出了几种不同的“风格”。
2、按照奈达和塔伯给翻译所下的定义,译者在“内容与形式”、“意义与风格”、“对等与相同”、“对等与一般性对应”、“自然与形式对应”之间,始终面临着两难选择。为了确保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能够决定在每一组两难选择之间哪一个应该享有优先地位,必须建立某种带根本性的原则。为此,奈达和塔伯建立了四大带根本性的优先原则:1)上下文一致优先于词语一致 2)动态对等优先于形式对应 3)语言的口头形式优先于书面形式 4)读者的需要优先于语言的形式。这四大优先原则反映了四种不同的观点。其中,第四大原则包含了如读者的年龄、性别、所受教育状况和知识面在内的一系列复杂因素。从读者类型的视角来分析翻译问题,是奈达和塔伯讨论篇幅最大、最深入的问题之一。
3、动态对等优先于形式对应。“形式对应”是指“译文所具有的一种特性,即用接受语机械地复制源文本的形式特征”。由于源语与接受语在结构方面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形式对应会扭曲接受语的语法和文体模式,进而扭曲信息,给接受者带来误解,以及不必要的煞费苦心”。“动态对等”也是针对译文所具有的性质而言,但与“形式对应”不同。在动态对等的翻译中,“源文本的信息输送到接受语中,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与源文本的接受者对源文本的反应基本一致”,但由于文化和历史背景的差异,这种反应不会完全相同。
奈达和塔伯指出:“通常,这种翻译会改变源文本的形式,但只要遵照用源语作逆转换的原则、转换中的上下文一致性原则,以及用接受语进行转换的原则,信息就得以保留,译文就忠实。”在判断译文是否“忠实”于原文时,传统的翻译理论把重点放在信息的形式上,强调译文的形式与原文的形式要对应,即形式对应优先于动态对等。奈达和塔伯则认为,应该把重点由形式对应转向动态对等,考察译文读者对译文的反映,并把这种反应与源语读者对原文的反应加以对比,也就是说,动态对等优先于形式对应。
三、奈达和塔伯翻译理论的价值所在以及不足
1、合理性
首先,奈达和塔伯认为,读者的需要优先于语言的形式,建议译者在从事翻译工作时,要考虑到译文读者的年龄、性别,所受教育状况等来进行翻译,也就是強调译入语读者的重要性。奈达和塔伯认为,翻译的服务对象是译文读者或译文语言的接受者,翻译要是从读者的角度,而不是从译文的形式着手,这也就意味着引进另一个观点:要看译文能否为读者所理解。林语堂先生在《论翻译》一文中也提出“译者对读者的责任”的问题,他主张使用明白易懂的语言进行翻译,“……或以佶屈聱牙之文饷读者,而谓读者看惯了此种文而不觉得,这实在是不明译者对读者之责任”。王佐良先生也呼吁“为读者着想”,他说:“过去的翻译原则似乎都是提给译者遵循的,何妨换个角度,看看读者关心的是什么,也许有两点是读者都会要求译文的,即它应该可靠可读”。 其次,奈达和塔伯的翻译理论强调再现原文信息,奈达笔下的“信息”是具有意义的语言,要求译文必须忠实于原文。信息的传递不是简单的字与字,词与词的一一对应,而是要求翻译工作者们对译文进行适当的修改,从而使译文接受者能够明白易懂。这同时也给出了翻译的评判标准,即译文要易于理解并且忠实于原文。
总之,奈达和塔伯的翻译理论,以语言学理论为指导,对翻译的基本问题作了深入探讨,为翻译研究注入新的思想,在中西翻译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2、局限性
首先,两位学者的翻译理论主要是针对《圣经》翻译的,他们所提出的原则和方法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形式的翻译。例如,语言的口头形式优先于书面形式的原则对《圣经》翻译尤为重要,但要是放在文学作品的翻译上,那就不一定都行得通了。文学作品属于艺术的范畴,艺术需要读者自己去感悟,每个人对艺术的感悟都会是不一样的,在翻译艺术作品时,如果按照奈达和塔伯所说的那样为了追求译文读者的反应一致去进行翻译, 那这样又该依从哪位读者的感悟去翻译?这么做可能不仅会导致文学作品的美感丢失, 还会因为文化差异而导致不必要的误解。因此, 奈达和塔伯的翻译理论也有其不足之处。
第二,奈达认为,译文质量的好坏,评判标准乃是读者对译文的反应。把原文跟译文读者可能出现的反应进行对比,观察二者的反应是否相似。翻译应将读者因素考虑在内,才不会产生对牛弹琴的译文。将读者考虑在内固然是好的,可是我们却无从比较原文读者和译文读者他们的反应。由于语言是文化的产物,当原文读者和译文读者处于完全不同的文化之中时,原作中的“原滋原味”在译文中就是不能够传达出来,也就没有比较二者反应之说了。所以由此看来,奈达和塔伯的动态对等理论还有所欠缺。
四、结论
奈达和塔伯的翻译理论为翻译研究领域开辟了一片新的视野,跳出传统的直译,意译的翻译方法,给出一套全新的翻译标准,但同时也存在没有考虑周全,需要繼续改进的地方。因此,翻译工作者在使用该翻译理论时,要注意该理论的使用范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参考文献】:
【1】 顿官刚,2011,《西方翻译理论文献选读》[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 徐志伟,2013,奈达主要翻译理论评介[J],《辽宁学报》(02):18-19。
【3】 李田心,2015,奈达翻译定义及其合理性[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08):43-46。
【4】 张赟娇、张军,2018,浅谈尤金·奈达功能对等理论的价值与局限[J],《安徽文学》(09):114-115。
【关键词】:奈达和塔伯 翻译的本质 翻译理论
一、引言
尤金·A·奈达(Eugene A. Nida)是美国的语言学家、翻译家、翻译理论家,被誉为“西方翻译理论之父”。在中国的译介中,他也是影响力最广,翻译理论被引用得最多的西方翻译理论家。《翻译理论与实践》由奈达和塔伯(Charles R. Taber)合著,但学界很少提到后者。事实上,塔伯出生于法国,曾进入哈特福特学院基金会学习,研究桑戈语,获该基金会的语言学和人类学方向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此后一段时间在美国圣经公会供职,期间主要成果之一就是与奈达合著的《翻译理论与实践》一书。
二、奈达和塔伯对翻译的定义及其主要的翻译理论
1、在《翻译理论与实践》第二章的开篇,奈达和塔伯写道:“翻译旨在用接受语自然而又对等地再现源语信息,意义优先,风格次之。”这句话既是给翻译下定义,回答什么是翻译,也是阐明翻译的本质,强调翻译的根本目的。
在奈达和塔伯看来,“再现信息”是翻译的根本目的,舍此而求其他,从根本上说译者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比如希伯来语里面有一条成语,逐字翻译成英语是bowels of mercies,但英语中的bowels of mercies并没有再现希伯来语中那条成语的意义,要再现这一成语的信息内容,就不能简单的字面翻译然后将词语组合在一起,而是要再现成语的意义,英语tender compassion表达了这一成语的意义,再现了它的信息内容。
译者应该力求“对等”(equivalence)而不是“相同”(identity)。“对等”是指在翻译中,译者必须力求“意义切近,而不是相同”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还是以另一种方式强调要再现源语的信息,而不是保留其形式。
“自然”是说译者应该努力避免“翻译腔”(“translationese”),在语法和风格方面不流露丝毫生硬或奇特的痕迹(any trace of awkwardness or strangeness),也就是说“理想的译文看上去不像是翻译”,这一观点与十年之后我国的钱钟书先生在其《林纾的翻译》一文中所说的“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以及“译本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像译本”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意义优先,风格次之”,是说信息的内容至关重要,在意义和风格很难同时求得对等时,意义享有优先地位。意义是信息的内容,换言之,信息的内容是意义。意义是语言表达的,语言的内容是意义。
与内容相比,风格居于次要地位,但也很重要,如诗歌就不能被当作散文去翻译,而说明文不应该被翻译成记叙文。奈达认为信息即语言,语言由两个要素组成,一是意义,二是风格。意义是不包括风格的东西,风格是语言中意义之外的东西,是语言文字结构产生的特征,如通俗、典雅、简洁、明朗、幽默、质朴、厚重,明快等等。汉语“饭,我吃过了”“我吃过饭了”“我吃了饭了”“饭,我吃了”“饭,吃过了,我。”等几个汉字组成的不同的结构都表示同一个意义——我吃过饭了,但是它们的形式,组合结构不同,就呈现出了几种不同的“风格”。
2、按照奈达和塔伯给翻译所下的定义,译者在“内容与形式”、“意义与风格”、“对等与相同”、“对等与一般性对应”、“自然与形式对应”之间,始终面临着两难选择。为了确保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能够决定在每一组两难选择之间哪一个应该享有优先地位,必须建立某种带根本性的原则。为此,奈达和塔伯建立了四大带根本性的优先原则:1)上下文一致优先于词语一致 2)动态对等优先于形式对应 3)语言的口头形式优先于书面形式 4)读者的需要优先于语言的形式。这四大优先原则反映了四种不同的观点。其中,第四大原则包含了如读者的年龄、性别、所受教育状况和知识面在内的一系列复杂因素。从读者类型的视角来分析翻译问题,是奈达和塔伯讨论篇幅最大、最深入的问题之一。
3、动态对等优先于形式对应。“形式对应”是指“译文所具有的一种特性,即用接受语机械地复制源文本的形式特征”。由于源语与接受语在结构方面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形式对应会扭曲接受语的语法和文体模式,进而扭曲信息,给接受者带来误解,以及不必要的煞费苦心”。“动态对等”也是针对译文所具有的性质而言,但与“形式对应”不同。在动态对等的翻译中,“源文本的信息输送到接受语中,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与源文本的接受者对源文本的反应基本一致”,但由于文化和历史背景的差异,这种反应不会完全相同。
奈达和塔伯指出:“通常,这种翻译会改变源文本的形式,但只要遵照用源语作逆转换的原则、转换中的上下文一致性原则,以及用接受语进行转换的原则,信息就得以保留,译文就忠实。”在判断译文是否“忠实”于原文时,传统的翻译理论把重点放在信息的形式上,强调译文的形式与原文的形式要对应,即形式对应优先于动态对等。奈达和塔伯则认为,应该把重点由形式对应转向动态对等,考察译文读者对译文的反映,并把这种反应与源语读者对原文的反应加以对比,也就是说,动态对等优先于形式对应。
三、奈达和塔伯翻译理论的价值所在以及不足
1、合理性
首先,奈达和塔伯认为,读者的需要优先于语言的形式,建议译者在从事翻译工作时,要考虑到译文读者的年龄、性别,所受教育状况等来进行翻译,也就是強调译入语读者的重要性。奈达和塔伯认为,翻译的服务对象是译文读者或译文语言的接受者,翻译要是从读者的角度,而不是从译文的形式着手,这也就意味着引进另一个观点:要看译文能否为读者所理解。林语堂先生在《论翻译》一文中也提出“译者对读者的责任”的问题,他主张使用明白易懂的语言进行翻译,“……或以佶屈聱牙之文饷读者,而谓读者看惯了此种文而不觉得,这实在是不明译者对读者之责任”。王佐良先生也呼吁“为读者着想”,他说:“过去的翻译原则似乎都是提给译者遵循的,何妨换个角度,看看读者关心的是什么,也许有两点是读者都会要求译文的,即它应该可靠可读”。 其次,奈达和塔伯的翻译理论强调再现原文信息,奈达笔下的“信息”是具有意义的语言,要求译文必须忠实于原文。信息的传递不是简单的字与字,词与词的一一对应,而是要求翻译工作者们对译文进行适当的修改,从而使译文接受者能够明白易懂。这同时也给出了翻译的评判标准,即译文要易于理解并且忠实于原文。
总之,奈达和塔伯的翻译理论,以语言学理论为指导,对翻译的基本问题作了深入探讨,为翻译研究注入新的思想,在中西翻译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2、局限性
首先,两位学者的翻译理论主要是针对《圣经》翻译的,他们所提出的原则和方法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形式的翻译。例如,语言的口头形式优先于书面形式的原则对《圣经》翻译尤为重要,但要是放在文学作品的翻译上,那就不一定都行得通了。文学作品属于艺术的范畴,艺术需要读者自己去感悟,每个人对艺术的感悟都会是不一样的,在翻译艺术作品时,如果按照奈达和塔伯所说的那样为了追求译文读者的反应一致去进行翻译, 那这样又该依从哪位读者的感悟去翻译?这么做可能不仅会导致文学作品的美感丢失, 还会因为文化差异而导致不必要的误解。因此, 奈达和塔伯的翻译理论也有其不足之处。
第二,奈达认为,译文质量的好坏,评判标准乃是读者对译文的反应。把原文跟译文读者可能出现的反应进行对比,观察二者的反应是否相似。翻译应将读者因素考虑在内,才不会产生对牛弹琴的译文。将读者考虑在内固然是好的,可是我们却无从比较原文读者和译文读者他们的反应。由于语言是文化的产物,当原文读者和译文读者处于完全不同的文化之中时,原作中的“原滋原味”在译文中就是不能够传达出来,也就没有比较二者反应之说了。所以由此看来,奈达和塔伯的动态对等理论还有所欠缺。
四、结论
奈达和塔伯的翻译理论为翻译研究领域开辟了一片新的视野,跳出传统的直译,意译的翻译方法,给出一套全新的翻译标准,但同时也存在没有考虑周全,需要繼续改进的地方。因此,翻译工作者在使用该翻译理论时,要注意该理论的使用范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参考文献】:
【1】 顿官刚,2011,《西方翻译理论文献选读》[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 徐志伟,2013,奈达主要翻译理论评介[J],《辽宁学报》(02):18-19。
【3】 李田心,2015,奈达翻译定义及其合理性[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08):43-46。
【4】 张赟娇、张军,2018,浅谈尤金·奈达功能对等理论的价值与局限[J],《安徽文学》(09):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