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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重庆两摩托企业遭遇日本本田HONDA商标异议,但结果不一:吉隆摩托的“鸿大”商标被核准;而力帆的“轰达”商标却不予注册。
本田在中国拥有对“HONDA”商标在汽车、摩托车等多个类别的数十项注册。该报道称,“鸿大”系吉隆摩托车公司注册商标,经工商注册后,本田提出异议,认为吉隆摩托的商标“鸿大”与本田申请的驰名商标“HONDA"及注册的“红大”商标发音无任何区别,在外观上亦与“红大”近似,极易让消费者将“鸿大”误认为本田系列商标,误导消费者。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后认为,吉隆摩托的注册商标“鸿大”与本田公司注册的中文商标“红大”及西文商标“HONDA”,二者虽读音相同,但首字“鸿”与“红”在字形及字义上均有不同,分别与“大”字组合后,整体外观及含义亦有一定区别,虽读音相似,但不足以证明吉隆摩托模仿并误导消费者。因此裁定对“鸿大”商标予以注册。
对力帆公司,其结果就不太幸运。1995年12月,力帆公司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轰达”及拼音“HONGDA”的商标注册申请。1996年11月,本田公司提出异议。2000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作出裁定,驳回本田异议,准许“轰达”商标注册。本田并未善罢甘休,到了2004年6月,国家商标局最终裁定:“轰达”商标不予注册。力帆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了复审申请。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来了解有关商标专用权的知识
1、什么是商标?商标有哪些类别?为什么要申请商标注册?
2、商标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3、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4、如何保护商标专用权?
5、发生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1982年《商标法》经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后分别于1993年和2001年两次作了修正。
商标包括商品标志和服务标记,是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用于商品或服务以区别其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记。商标已被普遍认为具有区别功能、质量功能和广告宣传功能。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按商标用途来分,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从受法律保护的程度来分,可以分为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
申请商标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组合,便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并符合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要求。(未完待续)
本田在中国拥有对“HONDA”商标在汽车、摩托车等多个类别的数十项注册。该报道称,“鸿大”系吉隆摩托车公司注册商标,经工商注册后,本田提出异议,认为吉隆摩托的商标“鸿大”与本田申请的驰名商标“HONDA"及注册的“红大”商标发音无任何区别,在外观上亦与“红大”近似,极易让消费者将“鸿大”误认为本田系列商标,误导消费者。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后认为,吉隆摩托的注册商标“鸿大”与本田公司注册的中文商标“红大”及西文商标“HONDA”,二者虽读音相同,但首字“鸿”与“红”在字形及字义上均有不同,分别与“大”字组合后,整体外观及含义亦有一定区别,虽读音相似,但不足以证明吉隆摩托模仿并误导消费者。因此裁定对“鸿大”商标予以注册。
对力帆公司,其结果就不太幸运。1995年12月,力帆公司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轰达”及拼音“HONGDA”的商标注册申请。1996年11月,本田公司提出异议。2000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作出裁定,驳回本田异议,准许“轰达”商标注册。本田并未善罢甘休,到了2004年6月,国家商标局最终裁定:“轰达”商标不予注册。力帆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了复审申请。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来了解有关商标专用权的知识
1、什么是商标?商标有哪些类别?为什么要申请商标注册?
2、商标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3、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4、如何保护商标专用权?
5、发生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1982年《商标法》经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后分别于1993年和2001年两次作了修正。
商标包括商品标志和服务标记,是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用于商品或服务以区别其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记。商标已被普遍认为具有区别功能、质量功能和广告宣传功能。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按商标用途来分,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从受法律保护的程度来分,可以分为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
申请商标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组合,便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并符合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要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