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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警察对于其负责侦查的案件享有微罪处分权,即对于部分轻微犯罪案件,根据检察官的一般指示,警察可以不将其移送而直接予以分流。近年来,这种分流制度在各国已经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而我国目前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仍是由刑事追诉独立支撑的,这就使得现有的刑事诉讼程序很难有效地预防犯罪、提高诉讼效率和保障人权。对此,我们应当借鉴日本轻微刑事案件处理的成功经验,进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前分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