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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普爱人格”是指在普爱心理认知下自觉践行爱人、助人、利他等亲社会行为的人格特质。把塑造“普爱人格”作为当下中国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核心是把“爱”作为人格的重要元素予以培育,这在心理学上既有广泛的依据,又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塑造“普爱人格”,包括执政党、政府、社会各行各业在内的一切公民、组织与团体,都要付出努力,营造“普爱”社会心理。作为教育者,要努力学习心理学,自觉运用心理学,普及爱的认知,普撒爱的温暖,弘普爱的行为。
〔关键词〕心理学;普爱;人格;社会心理;人际关系;利他;亲社会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3)13-0018-03
一、“普爱人格”的心理学内涵
在我国,“普爱人格”的明确提出,是近几年的事。但是,人们对“普爱人格”的思考自古就有,主要是墨子“兼爱”思想和孔孟“仁爱”学说,到了近代则主要是孙中山的“博爱”主张。所有这些思想无不与政治哲学交融在一起,抽象色彩极为浓重。学者中真正从人格角度思考“普爱”的寥寥无几。在笔者查阅的相关论述中,只发现三国时期刘劭的主张,似乎直接体现了对“普爱人格”的微妙洞察。刘劭受《尚书》中“九德”的启示,在《人物志》中把人格划分为12种不同类型,包括强毅之人、柔顺之人、雄悍之人、惧慎之人、凌楷之人、辨博之人、弘普之人、狷介之人、休动之人、沉静之人、朴露之人、韬谲之人。其中,弘普之人的人格是“意爱周洽”,认为这样的人“普博周洽,弘在覆裕,失在溷浊”,笔者认为这是对“普爱人格”的懵懂描绘。严格讲来,刘劭的主张也只是“主张”,他只述及弘普之人的行为表现,没有也不可能有心理学依据。至今,心理学界还没有形成对“普爱人格”的准确定义。
笔者试图从心理学角度定义“普爱人格”:在普爱心理认知下自觉践行爱人、助人、利他等亲社会行为的人格特质。所谓“普爱”,顾名思义就是广泛意义上的爱,泛指爱自己、爱他人、爱国家、爱自然、爱社会,其核心是行为利他性。所谓“人格”,是指个体相对稳定的心理与行为呈式,它内在地包含着个体心理倾向与个体行为倾向两方面。具体地说,从心理倾向上看,“普爱人格”表现为共情、善良、宽容与悲悯之心。从行为倾向上看,“普爱人格”表现为助人、利他等亲社会行为。“普爱人格”是对冷漠人格的根本否定,意味着人们要学会普爱生命,爱人惜物,要用真爱普撒人文的光辉。“普爱人格”的塑造,有利于人们在生命历程中将仁爱传播到普天之下,实现人与自己、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塑造“普爱人格”的心理学依据
笔者提出把塑造“普爱人格”作为当下中国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其核心是把“爱”作为人格的重要元素予以培育,这在心理学上有着广泛的依据,主要包括:
(一)人本主义心理学依据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爱的需要是人的基本心理,爱的需要是自我实现的前提,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会抑制人的成长,“爱的需要受到挫折,是心理失调的主要原因。”[1]可见,受教育者的“普爱人格”是他们寻求自我发展、实现“高峰体验”的内驱力。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另一位代表罗杰斯是杰出的心理治疗大师,他主张在治疗中对问题儿童实施“积极关注”,强调协调与坦诚,为患者创造和谐安全的氛围,并无条件给予患者关怀,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笔者认为罗杰斯所说的“积极关注”,目的在于让儿童减少或避免迷茫,修复爱心人格,其实质是“以爱育爱”。
(二)精神分析心理学依据
精神分析心理学的鼻祖弗洛伊德认为,爱的力量是人固有的生本能,他指出:“一个成熟的人,应该能够创造性地工作和爱。”[2] 弗洛伊德的追随者阿德勒认为,人有博爱、合作与利他的精神,“忽视”儿童会使他们产生“错误的生活风格”,长大以后就会冷漠、猜疑他人,人际关系不和谐,从而失去爱心人格。德国心理学家霍妮提出了基本焦虑理论,认为家庭关系中父母的冷漠、偏爱会导致儿童的安全需求得不到满足,产生神经症。当代精神分析的权威弗罗姆认为,健康人格是有“生产倾向性的人”,这类人与马斯洛提出的“自我实现的人”相似,都能够发挥潜能为社会作出贡献,培养这种人格需要重视爱的力量,他指出,“成熟的爱是人类的一种积极力量”, 使自我得到充分发展。
(三)行为主义心理学依据
“普爱人格”的行为特征是利他行为、亲社会行为。尽管已经有一些心理学家证明了利他行为是人类天生的倾向,但是,以华生为代表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则证明了一切人格都是行为的总和,是各种行为与习惯的产物,强调早期教养和环境对于人格塑造的重要作用。按照华生的理论,“普爱人格”是人类在教养下习得的行为,需要恰当的环境濡染。斯金纳提出了“强化”理论,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几乎都是操作性强化的结果,学习新行为的基本前提是强化,可以通过强化来学习利他行为。霍曼斯认为社会人之间的互动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交换”过程,“人们不仅交换物质性的商品和金钱,而且还交换非物质性的知识、友情、信息、爱、满足等。”[3]用霍曼斯的理论来解释,利他行为是“交换”使然,这切合“爱人者,人恒爱之”的中国式理解。其实,形成任何人格都需要人际互动。
三、塑造“普爱人格”的心理学价值
人格问题是一直是心理学的重要课题。它体现着教育者对学生成长环境的判断,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认知,对培养目标的理解。“普爱人格”的塑造,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拉近社会心理价值:塑造“普爱人格”是由目前社会的人际现状所决定的,有利于拉近社会人际心理的距离
社会人际现状最能反映人与人之间心理距离。2011年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以后,很多媒体进行了深度的报道与尖锐的批评,从而给受众造成这样的印象:18个路人的素质很低,千错万错都错在路人。笔者却不以为然,反倒认为一些媒体记者缺乏起码的社会学认知,忽视了对现实社会关系的深度剖析。早在19世纪中叶,西方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斯宾塞就提出了“社会有机论”,强调要从整体的有机性来研究社会行为。研究社会事实时,必须纵观全局,放开视野,对任何社会现象、社会问题都不能孤立看待,而应该从这些现象与其他现象的相互关联中去把握。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社会性是人的本质,人是社会中的人,个人的冷漠,是社会冷漠的反映。18个路人中的每个人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个体,而是多种社会关系综合作用的结果。18个路人缺乏爱心与德行,原因在于他们所生活其中的社会关系出了问题。正是冷漠的社会关系铸就了他们缺乏爱心与德行的生活范式。2011年9月22日,《人民日报》一则醒目标题令人深思:中国已进入“陌生人社会”,人性冷漠随处可见。文章列举了各地频频出现的“老人摔倒没人扶”现象,痛斥了“我们早已习惯用戒备的眼神、怀疑的心态来对待陌生人”。如何消除社会关系的冷漠?作为教育者,笔者的反思是:践行爱的教育,培养学生的“普爱”精神,即塑造学生的“普爱人格”。
〔关键词〕心理学;普爱;人格;社会心理;人际关系;利他;亲社会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3)13-0018-03
一、“普爱人格”的心理学内涵
在我国,“普爱人格”的明确提出,是近几年的事。但是,人们对“普爱人格”的思考自古就有,主要是墨子“兼爱”思想和孔孟“仁爱”学说,到了近代则主要是孙中山的“博爱”主张。所有这些思想无不与政治哲学交融在一起,抽象色彩极为浓重。学者中真正从人格角度思考“普爱”的寥寥无几。在笔者查阅的相关论述中,只发现三国时期刘劭的主张,似乎直接体现了对“普爱人格”的微妙洞察。刘劭受《尚书》中“九德”的启示,在《人物志》中把人格划分为12种不同类型,包括强毅之人、柔顺之人、雄悍之人、惧慎之人、凌楷之人、辨博之人、弘普之人、狷介之人、休动之人、沉静之人、朴露之人、韬谲之人。其中,弘普之人的人格是“意爱周洽”,认为这样的人“普博周洽,弘在覆裕,失在溷浊”,笔者认为这是对“普爱人格”的懵懂描绘。严格讲来,刘劭的主张也只是“主张”,他只述及弘普之人的行为表现,没有也不可能有心理学依据。至今,心理学界还没有形成对“普爱人格”的准确定义。
笔者试图从心理学角度定义“普爱人格”:在普爱心理认知下自觉践行爱人、助人、利他等亲社会行为的人格特质。所谓“普爱”,顾名思义就是广泛意义上的爱,泛指爱自己、爱他人、爱国家、爱自然、爱社会,其核心是行为利他性。所谓“人格”,是指个体相对稳定的心理与行为呈式,它内在地包含着个体心理倾向与个体行为倾向两方面。具体地说,从心理倾向上看,“普爱人格”表现为共情、善良、宽容与悲悯之心。从行为倾向上看,“普爱人格”表现为助人、利他等亲社会行为。“普爱人格”是对冷漠人格的根本否定,意味着人们要学会普爱生命,爱人惜物,要用真爱普撒人文的光辉。“普爱人格”的塑造,有利于人们在生命历程中将仁爱传播到普天之下,实现人与自己、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塑造“普爱人格”的心理学依据
笔者提出把塑造“普爱人格”作为当下中国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其核心是把“爱”作为人格的重要元素予以培育,这在心理学上有着广泛的依据,主要包括:
(一)人本主义心理学依据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爱的需要是人的基本心理,爱的需要是自我实现的前提,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会抑制人的成长,“爱的需要受到挫折,是心理失调的主要原因。”[1]可见,受教育者的“普爱人格”是他们寻求自我发展、实现“高峰体验”的内驱力。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另一位代表罗杰斯是杰出的心理治疗大师,他主张在治疗中对问题儿童实施“积极关注”,强调协调与坦诚,为患者创造和谐安全的氛围,并无条件给予患者关怀,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笔者认为罗杰斯所说的“积极关注”,目的在于让儿童减少或避免迷茫,修复爱心人格,其实质是“以爱育爱”。
(二)精神分析心理学依据
精神分析心理学的鼻祖弗洛伊德认为,爱的力量是人固有的生本能,他指出:“一个成熟的人,应该能够创造性地工作和爱。”[2] 弗洛伊德的追随者阿德勒认为,人有博爱、合作与利他的精神,“忽视”儿童会使他们产生“错误的生活风格”,长大以后就会冷漠、猜疑他人,人际关系不和谐,从而失去爱心人格。德国心理学家霍妮提出了基本焦虑理论,认为家庭关系中父母的冷漠、偏爱会导致儿童的安全需求得不到满足,产生神经症。当代精神分析的权威弗罗姆认为,健康人格是有“生产倾向性的人”,这类人与马斯洛提出的“自我实现的人”相似,都能够发挥潜能为社会作出贡献,培养这种人格需要重视爱的力量,他指出,“成熟的爱是人类的一种积极力量”, 使自我得到充分发展。
(三)行为主义心理学依据
“普爱人格”的行为特征是利他行为、亲社会行为。尽管已经有一些心理学家证明了利他行为是人类天生的倾向,但是,以华生为代表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则证明了一切人格都是行为的总和,是各种行为与习惯的产物,强调早期教养和环境对于人格塑造的重要作用。按照华生的理论,“普爱人格”是人类在教养下习得的行为,需要恰当的环境濡染。斯金纳提出了“强化”理论,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几乎都是操作性强化的结果,学习新行为的基本前提是强化,可以通过强化来学习利他行为。霍曼斯认为社会人之间的互动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交换”过程,“人们不仅交换物质性的商品和金钱,而且还交换非物质性的知识、友情、信息、爱、满足等。”[3]用霍曼斯的理论来解释,利他行为是“交换”使然,这切合“爱人者,人恒爱之”的中国式理解。其实,形成任何人格都需要人际互动。
三、塑造“普爱人格”的心理学价值
人格问题是一直是心理学的重要课题。它体现着教育者对学生成长环境的判断,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认知,对培养目标的理解。“普爱人格”的塑造,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拉近社会心理价值:塑造“普爱人格”是由目前社会的人际现状所决定的,有利于拉近社会人际心理的距离
社会人际现状最能反映人与人之间心理距离。2011年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以后,很多媒体进行了深度的报道与尖锐的批评,从而给受众造成这样的印象:18个路人的素质很低,千错万错都错在路人。笔者却不以为然,反倒认为一些媒体记者缺乏起码的社会学认知,忽视了对现实社会关系的深度剖析。早在19世纪中叶,西方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斯宾塞就提出了“社会有机论”,强调要从整体的有机性来研究社会行为。研究社会事实时,必须纵观全局,放开视野,对任何社会现象、社会问题都不能孤立看待,而应该从这些现象与其他现象的相互关联中去把握。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社会性是人的本质,人是社会中的人,个人的冷漠,是社会冷漠的反映。18个路人中的每个人都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个体,而是多种社会关系综合作用的结果。18个路人缺乏爱心与德行,原因在于他们所生活其中的社会关系出了问题。正是冷漠的社会关系铸就了他们缺乏爱心与德行的生活范式。2011年9月22日,《人民日报》一则醒目标题令人深思:中国已进入“陌生人社会”,人性冷漠随处可见。文章列举了各地频频出现的“老人摔倒没人扶”现象,痛斥了“我们早已习惯用戒备的眼神、怀疑的心态来对待陌生人”。如何消除社会关系的冷漠?作为教育者,笔者的反思是:践行爱的教育,培养学生的“普爱”精神,即塑造学生的“普爱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