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媒体对警察形象塑造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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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当前,随着微博、论坛、博客等新型互联网媒体形式出现,预示着我国已进入高度媒体化的传媒时代,“微时代”和公民社会的来临,各种意愿、情绪通过新媒体被释放、宣泄,然而就是这股不可小觑的“微力量”却作为一种影响大众思维、引导舆论发声、助推公安工作前进的巨大的社会力量。近年来新型媒体越来越受到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视,如何处理警察与新媒体的关系,发挥新媒体正能量作用,是当前公安机关无法回避的全新课题。本文以“平安哈尔滨”微博为分析范本,积极探索新媒体的特点及传播规律,使其成为警察公共关系的宣传员,警察良好形象的代言人。
  关键词 新媒体 警察形象 平安哈尔滨
  作者简介:史长明,东北石油大学2012级硕士,哈尔滨市公安局民警,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5-185-02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传媒已经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网络媒体不但逾越了时空的界限,在新兴媒体成为公众言论舞台的今天,网络舆论的强大力量也正逐渐突显出来。另外从形象致胜的角度出发,社会各组织、团体、部门都格外关注自身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无不重视舆论对其本身的印象评价。如何利用好新媒体传播即时、反馈迅速的独特优势,不仅是警察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警察塑造新形象,传播正能量必要的环境条件。
  一、 新媒体成为警察形象塑造的主力军
  (一)新媒体的概念和特点
  新媒体是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基于新的传播手段的媒体,它主要是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网络媒体。从内涵上看,新媒体指的是上世纪后期在世界科技发生巨变的背景下,在社会信息传播领域出现的建立在数字技术基础上的能使传播信息大大扩展、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传播方式丰富的与传统媒体迥然不同的新型媒体;从外延上看,新媒体主要包括电子计算机通信网、大型电脑数据库通信系统、高清晰度电视、互联网、手机和多媒体信息的互动平台等等。在本文中,新媒体主要是指微博、博客、论坛等传播媒介。
  2013年7月17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4.1%。网民规模达到5.91亿,手机网民规模已达到4.64亿,手机即时通信网民规模为3.97亿,网站数量为229.6万,网页数量为866亿个,微博数量近3亿,透过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如今互联网当之无愧成为对公众最具广泛影响力的重要媒体,并且网民参与意识普遍较强。
  新媒体主要具有六大特点和优势,载体数字化、信息公开化、内容海量化、传播即时化、沟通交互化、准入低廉化等。载体数字化是指将图像、声音等模拟信号通过编码转换成数字信号,使信息内容在信号形式上得到统一,方便信息的传播。因此,数字化是新媒体的最大特点和最重要特点。信息公开化是指所有人均可以通过博客、微博等新媒体,传播信息,所有受众都可以接收和评论信息。正因为其数字化优势,所以新媒体承载的信息量远远超过传统媒体(本文指的是报纸、广播、电视),并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新媒体借助手机等移动设备和网络的迅速发展,实现了信息的即时获得、即时发布,确保了新闻的实效性,同时也增加了信息的传播范围,实现了全球信息的第一时间共享。同时,也是借助这些通讯设备的变革,人们从被动接受信息模式转到了信息双向互动模式。通过博客、微博等新媒体,受众可以对接收的信息进行评价和反馈,使得媒体和受众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平等。这样一来,也让越来越多的受众参与到了信息传播活动中,所以说,新媒体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二)警察形象与媒介呈现
  警察形象与媒介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警察形象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媒介传播给广大受众的。警察形象其实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警察的真实形象;二是警察的媒介形象;三是受众心中的警察形象。以前,通过传统媒体传播的警察形象往往是三层含义统一的警察形象,是正面传播。但是,当今社会中警察形象往往被扭曲或是变形,真实的警察形象不能通过新媒体正常传播给受众,使得警察形象被贬低。2013年“河南警察摔婴案”“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等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未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权威信息发布,导致信息迟滞、不透明,造成了信息传播不畅,以致网上各种论坛、微博纷纷把矛头指向公安机关,群起而攻之,从质疑到谴责、甚至诋毁谩罵,极大的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
  过去一段时间里,在遇有突发事件和社会负面事件时,大部分公安机关都会三缄其口,保持沉默。殊不知这种沉默在公众的眼里俨然就是默认。公众认为,你不说就是有“鬼”。长期以来受开门说成绩,关门说问题的思想影响,一些单位出了事最先想到的不是向社会、媒体公布事件真相,反而采取了“捂”的办法,待到纸里的火烧起来,“捂”不住了,才千呼万唤始出来。另一个原因是一些部门面对舆论的暴风骤雨不敢说、怕说不好、怕上级责难、怕媒体曝光,结果是欲盖弥彰,陷入被动,不能自拔。众多案例的经验教训表明,公安机关在媒体问政的今天,应该充分利用好新媒体这一平台,大胆的走上台去,不是不说,而是一定要说、要大声说,还要说好。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说:“空椅子你不坐别人坐,麦克风你不抓别人就会替你抓”。
  二、“平安哈尔滨”微博对警察形象塑造的影响
  据2012《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统计,2011年全年各类舆情事件比重情况显示,其中涉警涉法事件占全年事件的23.4%,几乎是总体的四分之一,可见,当前民众关注问题的集中性和倾向性。新媒体对社会产生的巨大影响力,往往令公安机关猝不及防,陷入舆论压力和舆情困境。
  有人说警察是媒体眼里的“富矿”,然而却总是被推上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只要涉警网络舆情一出,点击量,跟帖数直线飙升。2010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校区内发生的“我爸是李刚”事件,不论事情真相怎样,只要有警察字样出现,眼球效应便发挥起巨大作用。本来是再普通不过的交通事故,只因肇事者的父亲是警察,到10月18日傍晚,短短两天时间点击量已达143万。无疑一片指责过后,最后这种负面舆情造成的影响,再一次由全国200万警察为之买单。面对新媒体这把“双刃剑”公安机关何去何从?   (一)“平安哈尔滨”微博,百姓的主心骨,贴心人
  “平安哈尔滨”微博是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自开通之日起,从关注民生、关注热点出发,用准确、权威、透明的信息及时回应网民,澄清事實,消除误解,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被老百姓赞誉为百姓的主心骨,贴心人,该微博于2012年居黑龙江省政务微博影响力首位,其新浪微博粉丝已达2545434人。“平安哈尔滨”微博正用它的“微力量”转变着警民对话的方式,解决着百姓真实的需求,塑造着冰城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微博在警察形象塑造中的表现
  在警务官方微博和警察实名微博中,传播的都是及时、准确的信息,这对警察形象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新媒体准入门槛的低廉,导致一些虚假信息的随意发布,影响了受众的判断,致使警察真实的形象无法呈现给受众。也有个别警察,执法不严,违法乱纪等负面信息通过新媒体进行了即时发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警察整体的形象。
  三、利用新媒体提升警察形象的对策分析
  (一)提高警察自身素质
  要想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就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科学系统的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警察的职业认同感和使命感,提升警察的个人素养,进行专业网络的培训,让警察了解掌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和特点,善于利用新媒体对广大人民进行服务,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媒体的监督,不断完善自身警察形象。
  (二)掌握新媒体传播规律
  在新媒体受众越来越庞大的今天,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要高度重视,欲管好,先用好;欲用好,先引导。
  首先,要学会利用新媒体进行互动和交流,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在涉警舆情产生后,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发布重要的、受众最关注的信息,争取第一时间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形成有利的网络舆论。其次,还要积极通过网络了解、倾听受众的意愿和心声,经过甄别抓住问题主要矛盾,及时消除公众误解。再次,要建立预警和反馈机制,争取将网络突发事件处置在萌芽阶段,消除对警察形象的不良影响。最后,还要有善后预案,力求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平安哈尔滨”微博,传播的不仅有实用的道路交通信息,还有出行安全提示,权威的司法解释,政策法规的解读,第一时间消除市民的疑问,增强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到了把新媒体当做获取信息的资源库,公共关系的大广场,善于从不和谐的声音中听到真话,从不满的情绪中看懂民意,正如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所讲:“以公开示公正,以坦诚纳良言,以真情疏民怨,以真相破谣言,以公理抚民安。”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新媒体沟通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而树立和维护好警察形象,为践行群众路线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喻国明.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2).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2.
  [2]郭林.新媒体对警察公共关系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2.
  [3]王子元.关于传播学视角下警察形象塑造问题的思考.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
  [4]武和平.打开天窗说亮话—新闻发言人眼中的突发事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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