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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全国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烟台市非法集资案件数量也随之增长,烟台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密部署,多措并举,打击和防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 2015年,全市共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26起,破案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涉案金额4亿余元。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通过对这些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案件有从市区多发向县市漫延的趋势。去年全市26起非法集资案件中,市区共立案14起,除高新区外,其他5个区均有案件发生;其他县市共立案12起,除昆嵛区外,其他8个县市区均有涉及。
其中,属于烟台本地公司的21个,属于外地公司在烟台分支机构或者分公司有5个。值得注意的是,外地公司在烟台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分公司的情况越来越突出。
从作案方式看,犯罪手段呈多样化且不断翻新。有的以矿产资源开发名义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公司以投资理财或入股名义进行非法吸收资金,有银行工作人员以发行高息理财产品或以帮助企业筹集贷款“过桥”资金为名非法吸收资金。此外,新出现了以P2P为名,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尤其是部分县市区首次出现了以农业合作社名义向广大农民非法吸收资金案件。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通过对这些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案件有从市区多发向县市漫延的趋势。去年全市26起非法集资案件中,市区共立案14起,除高新区外,其他5个区均有案件发生;其他县市共立案12起,除昆嵛区外,其他8个县市区均有涉及。
其中,属于烟台本地公司的21个,属于外地公司在烟台分支机构或者分公司有5个。值得注意的是,外地公司在烟台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分公司的情况越来越突出。
从作案方式看,犯罪手段呈多样化且不断翻新。有的以矿产资源开发名义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公司以投资理财或入股名义进行非法吸收资金,有银行工作人员以发行高息理财产品或以帮助企业筹集贷款“过桥”资金为名非法吸收资金。此外,新出现了以P2P为名,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尤其是部分县市区首次出现了以农业合作社名义向广大农民非法吸收资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