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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政府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将鼓励北京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近年来,北京房屋租金不断飙升,人们继“买不起房”的呼声之后,又纷纷倒“租不起房”的苦水。房屋租赁市场乱象丛生的主要症结在哪里?“官办中介”进入市场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梁小民。
1、目前房屋租赁市场混乱不堪、难以管理的主要症结在哪里?
梁小民: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管理的欠缺,没有制定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专门机构、人员进行管理;二是市场发育程度的欠缺,也就是房屋租赁市场不发达,其中的重要方面是供求信息不对称。例如,一套房屋同时多次出租。
2、这一 《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梁小民:在政府对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欠缺的情况下,提出设立官方的房屋中介,甚至政府要取代市场,亲力亲为,亲自经营房屋租赁。也就是我们所称的“官办中介”。
3、《意见》中关于“官办中介”的规定,将对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梁小民:房屋租赁市场需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市场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淘汰差的,留下好的,不断完善自己。不能有了问题就用政府去替代企业,这个思路是根本错误的。政府要做的是从管理上下功夫,不要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要从事具体的中介业务。
4、“官办中介”自身应如何定位?公益化还是市场化?国有企业还是事业单位?
梁小民:前提是反对设立,如果一定要设立,不能定义为企业性质的机构,必须定义为公益机构,来补充私营市场的不足。例如,建立一个免费信息发布平台,供出租者与承租者进行沟通。
5、“官办中介”进入市场后,这个机构本身可能出现什么问题?
梁小民:因为政府有垄断的权力,将行政垄断权力和社会经济事务两者结合在一起,很可能出现腐败、寻租的现象。
6、“官办中介”是否会对房屋租赁市场中的民营中介造成冲击?
梁小民:冲击很大。依靠政府行政力量的机构进入市场,私人企业失去平等竞争机制,会压制市场的发育,结果会更坏。
7、除了像“官办中介”这样的规定,政府还应该加强哪方面的治理措施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梁小民:政府应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并针对新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法规应涉及如市场准入与资格限制制度、收费标准制度,以及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制度等具体可操作的内容。有了法规,还应设立专门部门来具体落实相关法规。
8、对于房屋租赁市场的不规范,相关监管部门是否负有责任?
梁小民:监管缺乏相应的规范,操作没有根据。同时,只注重事发以后的处理,而不是事前预防,比如事先审查房屋交易商的资格。因为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造成有好事多头管理、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的局面。
9、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繁荣,是否有利于促使部分人转变居住观念——从“买房”转变为“租房”,从而缓解我国房地产市场过热的现状?
梁小民:很多人租房怕受骗,受了骗又没地方维权。租房市场完善了,更多人就会租房,这对房价的下调,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都有积极作用。
10、除了寻求“官办中介”,承租者还应该从哪些方面规避风险、维护权益?
梁小民:提高防范意识,租赁房屋前多方核实信息,避免“贪便宜”的心理。如果遭遇不法行为,通过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正规法律渠道进行申诉、调解。
1、目前房屋租赁市场混乱不堪、难以管理的主要症结在哪里?
梁小民: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管理的欠缺,没有制定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专门机构、人员进行管理;二是市场发育程度的欠缺,也就是房屋租赁市场不发达,其中的重要方面是供求信息不对称。例如,一套房屋同时多次出租。
2、这一 《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梁小民:在政府对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欠缺的情况下,提出设立官方的房屋中介,甚至政府要取代市场,亲力亲为,亲自经营房屋租赁。也就是我们所称的“官办中介”。
3、《意见》中关于“官办中介”的规定,将对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梁小民:房屋租赁市场需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市场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淘汰差的,留下好的,不断完善自己。不能有了问题就用政府去替代企业,这个思路是根本错误的。政府要做的是从管理上下功夫,不要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要从事具体的中介业务。
4、“官办中介”自身应如何定位?公益化还是市场化?国有企业还是事业单位?
梁小民:前提是反对设立,如果一定要设立,不能定义为企业性质的机构,必须定义为公益机构,来补充私营市场的不足。例如,建立一个免费信息发布平台,供出租者与承租者进行沟通。
5、“官办中介”进入市场后,这个机构本身可能出现什么问题?
梁小民:因为政府有垄断的权力,将行政垄断权力和社会经济事务两者结合在一起,很可能出现腐败、寻租的现象。
6、“官办中介”是否会对房屋租赁市场中的民营中介造成冲击?
梁小民:冲击很大。依靠政府行政力量的机构进入市场,私人企业失去平等竞争机制,会压制市场的发育,结果会更坏。
7、除了像“官办中介”这样的规定,政府还应该加强哪方面的治理措施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梁小民:政府应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并针对新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法规应涉及如市场准入与资格限制制度、收费标准制度,以及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制度等具体可操作的内容。有了法规,还应设立专门部门来具体落实相关法规。
8、对于房屋租赁市场的不规范,相关监管部门是否负有责任?
梁小民:监管缺乏相应的规范,操作没有根据。同时,只注重事发以后的处理,而不是事前预防,比如事先审查房屋交易商的资格。因为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造成有好事多头管理、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的局面。
9、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繁荣,是否有利于促使部分人转变居住观念——从“买房”转变为“租房”,从而缓解我国房地产市场过热的现状?
梁小民:很多人租房怕受骗,受了骗又没地方维权。租房市场完善了,更多人就会租房,这对房价的下调,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都有积极作用。
10、除了寻求“官办中介”,承租者还应该从哪些方面规避风险、维护权益?
梁小民:提高防范意识,租赁房屋前多方核实信息,避免“贪便宜”的心理。如果遭遇不法行为,通过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正规法律渠道进行申诉、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