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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发行人境内上市的市场准入监管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对境外发行人的市场准入监管应在严格与适度之间寻求平衡,实现境外发行人融资效率与我国投资者交易安全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我国对境外发行人应采用核准制与注册制相折中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通过强制性规定与任意性规定相结合的方式加以确定。对境外发行人在财务状况、资产规模及社会公众持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方面应以强制性规定加以落实,而对其公司治理、资本数额和盈利能力则应以任意性规定加以明确。另一方面,基于各种原因,我国应对境外发行人采用比境内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