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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关于公民环境权的大辩论已有25个春秋,学者们先后提出了法律权利论、应然权利论、习惯权利论和义务先定论等四种不同的理论。未来的公民环境权理论在本体论上应当从“对号入座的理路”走向“非本质主义的逻辑”;在认识论上应当从“自然主义者的现实主义”走向“现实主义者的建构主义”;在方法论上应当从“先验的概念思辨”走向“实践的理性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