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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更好地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本文主要结合基层税务机关半年多来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