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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课程的实施,教育管理理念也随之改变。以赞扬、激励学生为主的赏识教育在当前的教育管理领域内成为一种主导策略。赏识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管理理念,有其独特的优点和长处,这是不容质疑的。但在具体的教育管理过程中,过分地强调赏识,而忽视必要的惩罚,还是不可取的。笔者认为赏识教育应有“度”,只有准确把握好赏识的“度”,才能使赏识教育发挥出更大地作用,取得更显著的效果。
政策制订上的“度”
为配合新课程标准的顺利实施,国家相应地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提出要切实改变落后的学生观,树立现代的学生观,倡导师生平等,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结束了多年来教师在学生面前的特权地位,并明确规定校长、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各级地方政府根据上级精神也分别制订了相应的文件和条例,对教师管理学生的方式和方法做出了很多详细规定。甚至对校长、教师在管理、教育学生时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什么话也有详细要求。于是教师忌语100条便应运而生了,并且还严正声明教师触犯后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些文件的出台,使许多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时,思之又思,慎之又慎,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事先还得设计好,严重制约了教师在管理学生时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并且还导致了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因为教师一句不恰当的话,招来学生和家长非议的事情时有发生,更有甚者借此大肆宣传,污蔑教师,而教师只能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还有个别的学生和家长不满意教师对学生的批评教育,动辄要求校长处分教师,这不但给教师带来困扰,更让校长进退两难。因此许多校长、教师遇到学生犯错误后,只得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轻描淡写一番,不敢批评更不敢处罚。从上述实践就可以看出单纯的赏识教育是不够的。
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在制订教育管理条例中,应在强调赏识教育的同时,还要因地制宜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惩罚办法。只有政策上有“度”,校长、教师的心里才有底。
教育管理方式上的“度”
校长、教师在教育管理中,应正确理解和领会赏识教育的内涵。做到以表扬、激励教育为主,惩罚教育为辅的教育策略。赏和罚是对立统一的,如果只赏不罚,这也不符合辩证法理论。一种事物缺少了对立面,它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比如:很早以前草原上的牧民为了保护自己的羊群,大肆地捕杀羊的天敌——狼,使狼的数量锐减。短时间内羊得到了保护,羊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时间一长弊病就暴露出来,羊的体质越来越差,羊群感染的疾病也越来越多,最后一场瘟疫几乎夺去了所有羊群的生命,这时草原上的牧民才认识到狼对羊生存的重要性。自然规律如此,教育也亦然,赏罚应并存,只赏不罚只能使赏识教育走向极端,其结果可想而知。
青少年学生正处于人生中的可塑性最强的时期,这时的教育塑造将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当前学校中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在家父母对其呵护倍加,爱如掌上明珠,不容其受半点委屈。在学校,教育者根据赏识教育的精神,一味地进行赞赏。有闪光点的学生要表扬,没有闪光点的学生,校长、教师就费尽心机发掘其闪光点也要赞赏。学生犯一次错误,教师一番说教,学生犯二次错误,教师二番说教,学生犯三次错误,教师三番说教,如此而已,教师不厌其烦,学生不厌其犯。长此以往培养出来的学生,没有一点挫折经历,听不进一句逆耳忠言。试想一下:这样的人才在人生的路途上能走多远?又能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什么贡献?见诸报端的校园暴力、儿弑父母的血腥事件,往往都是一句过激的语言,一次轻微地挫折造成的。这些例子都证明了过分强调赏识教育的弊端。
因此,我们在推行赏识教育的同时,还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挫折教育、惩罚教育,赏识教育不应是一种缺“罚”的教育。只有正确认识赏识教育,合理有“度”的推行赏识教育,才能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和谐的向前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沙河市第五中学沙河市褡裢学区)
政策制订上的“度”
为配合新课程标准的顺利实施,国家相应地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提出要切实改变落后的学生观,树立现代的学生观,倡导师生平等,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结束了多年来教师在学生面前的特权地位,并明确规定校长、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各级地方政府根据上级精神也分别制订了相应的文件和条例,对教师管理学生的方式和方法做出了很多详细规定。甚至对校长、教师在管理、教育学生时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什么话也有详细要求。于是教师忌语100条便应运而生了,并且还严正声明教师触犯后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些文件的出台,使许多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时,思之又思,慎之又慎,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事先还得设计好,严重制约了教师在管理学生时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并且还导致了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因为教师一句不恰当的话,招来学生和家长非议的事情时有发生,更有甚者借此大肆宣传,污蔑教师,而教师只能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还有个别的学生和家长不满意教师对学生的批评教育,动辄要求校长处分教师,这不但给教师带来困扰,更让校长进退两难。因此许多校长、教师遇到学生犯错误后,只得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轻描淡写一番,不敢批评更不敢处罚。从上述实践就可以看出单纯的赏识教育是不够的。
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在制订教育管理条例中,应在强调赏识教育的同时,还要因地制宜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惩罚办法。只有政策上有“度”,校长、教师的心里才有底。
教育管理方式上的“度”
校长、教师在教育管理中,应正确理解和领会赏识教育的内涵。做到以表扬、激励教育为主,惩罚教育为辅的教育策略。赏和罚是对立统一的,如果只赏不罚,这也不符合辩证法理论。一种事物缺少了对立面,它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比如:很早以前草原上的牧民为了保护自己的羊群,大肆地捕杀羊的天敌——狼,使狼的数量锐减。短时间内羊得到了保护,羊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时间一长弊病就暴露出来,羊的体质越来越差,羊群感染的疾病也越来越多,最后一场瘟疫几乎夺去了所有羊群的生命,这时草原上的牧民才认识到狼对羊生存的重要性。自然规律如此,教育也亦然,赏罚应并存,只赏不罚只能使赏识教育走向极端,其结果可想而知。
青少年学生正处于人生中的可塑性最强的时期,这时的教育塑造将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当前学校中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在家父母对其呵护倍加,爱如掌上明珠,不容其受半点委屈。在学校,教育者根据赏识教育的精神,一味地进行赞赏。有闪光点的学生要表扬,没有闪光点的学生,校长、教师就费尽心机发掘其闪光点也要赞赏。学生犯一次错误,教师一番说教,学生犯二次错误,教师二番说教,学生犯三次错误,教师三番说教,如此而已,教师不厌其烦,学生不厌其犯。长此以往培养出来的学生,没有一点挫折经历,听不进一句逆耳忠言。试想一下:这样的人才在人生的路途上能走多远?又能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什么贡献?见诸报端的校园暴力、儿弑父母的血腥事件,往往都是一句过激的语言,一次轻微地挫折造成的。这些例子都证明了过分强调赏识教育的弊端。
因此,我们在推行赏识教育的同时,还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挫折教育、惩罚教育,赏识教育不应是一种缺“罚”的教育。只有正确认识赏识教育,合理有“度”的推行赏识教育,才能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和谐的向前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沙河市第五中学沙河市褡裢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