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應不應該去投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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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作為年接待三千萬人次旅客的旅遊城市,因為公交服務做得不理想,或者說是沒有贏得民心的認同,公交一直成為社會各界批評的議題。而同樣擔負本澳公共交通服務工具的主體服務提供者──的士,亦因應公交不力而變得供不應求,成為巴士、“發財巴”之外受遊人青睞的交通工具,正因此,的士成為本澳關口、碼頭、機場至各賭場酒店的重要生力軍,而隨著每一個颱風天或節假日,的士業所發生的違法報導每每成為各大報章,及至政治社團針鋒相對的眾矢之的,同時的士行業又成為被遊客和本澳居民屢屢批評的標靶。
  的士作為一座城市的名片,其對於旅遊業發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也正因此,當局推出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就各個頗有爭議的政策向本澳社會各界,尤其是業界人士及團體諮詢意見,自然激起業內人士一波又一波或反對或贊成的反饋意見。
  圍繞有關種種爭議點,本刊今期邀請了新青協交通關注召集人鄭嘉豪、澳門的士業聯合會常務會長黃炳岐、澳門公用事業關注協會副理事長陳永源、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馮金水一起探討如下問題:贊成加大對的士業界的監管嗎?這麼做,會對業界生存帶來影響?還是改善行業待客之道,舒緩社會怨言?加大執法、增發特種的士牌照,能否標本兼治解決的士問題?現行的士作為交通工具,又是投資工具,您認為是繼續實行“價高者得”的市場機制,還是去投資化(公司及個人制),以強化的士回歸交通服務的核心功能?您對改善的士服務有何建議?……
  您贊成加大對的士業界的監管嗎?
  這麼做,是會對業界生存帶來影響?
  還是改善司機待客之道,舒緩社會怨言?
  鄭嘉豪(新青協交通關注召集人):
  ——“的士服務作為公共交通的一部分,公共利益很重要,贊成加大對的士行業的監管,提升本澳的士服務素質,改善澳門旅遊城市形象。”
  現時的士行業違規亂象己對遊客居民出行造成影響,的士服務作為公共交通的一部分,公共利益很重要,贊成加大對的士行業的監管,提升本澳的士服務素質,改善澳門旅遊城市形象。
  《的士規章》實行十多年,執法力度不够,加上違規成本太低,即使亂收費被檢舉,也只是罰款一千元,對司機而言阻嚇力不大,通過立法提高違規成本對業內不良分子構成一定的阻嚇作用,但對守法司機影響很微。一部分業界對錄音監察系統有意見,認為對司機和乘客個人私隱有某程度上的影響,但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的士作為服務大眾的交通工具,大家應站在公共利益角度,思考怎樣平衡和取捨。黃炳岐(澳門的士業聯合會常務會長):
  ——“認同政府檢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以立法形式阻嚇一部分不良分子的違法行為,有助改善現今的士服務水平。但希望政府顧及絶大多數守法司機的基本權益,避免將行業標籤化,撕裂社會。”
  現在諸多的士亂象大部分原因在路面狀況不好,拒載、揀客、繞路、濫收車資等等,可以說八成以上在於塞車,而司機一旦進入塞車路段,收入僅暢順地段的四成,出現司機被迫拒載的事實,加上車價、油價、維修成本多方面因素影響,業界是有苦自己知,為不使收入受影響,惟有避往經常塞車的舊城區兜客。
  認同政府檢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以立法形式阻嚇一部分不良分子的違法行為,有助改善現今的士服務水平。絶大部分業界不反對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反對加大對的士業界的監管和整頓行內亂象。但希望政府顧及絶大多數守法司機的基本權益,避免將行業標籤化,撕裂社會。陳永源(澳門公用事業關注協會副理事長):
  ——“通過加強執法和修法,對業界有一定的警醒作用,更多地自律守法,是有望改善當下遊客和市民都對的士服務怨聲載道的現況的。”
  的士監管問題是當前社會比較熱烈探討的話題。無可否認,的士行業在目前還有很多提升服務水平的空間,而加強監管的士行業的目的,就是希望從業員自我警醒自覺提高服務水平。
  針對澳門的士服務存在違法行為屢禁不止,政府亦發覺搜證比較困難,交局提出修訂現行的士法規,而引起社會各界頗大的爭議。對業界而言,修法的確是可起到預防性質作用的,在司機心理上有一定的壓力,但不會對業界生存帶來影響的。通過加強執法和修法,對業界有一定的警醒作用,更多地自律守法,是有望改善當下遊客和市民都對的士服務怨聲載道的現況的。
  馮金水(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下環坊會會長):
  ——“現時交局對的士監管力度不是很够,拒載、揀客、兜路和濫收車資等違規行為引起社會廣泛不滿,政府提議立法加大檢控的士,市民也是贊同的。”
  一直以來,由於政府從未關注到市民搭的士的需求,有關的士違規和舊區居民搭的士難等情況隨處可見,市民也很無奈的,尤其是舊城區居民鮮有機會搭的士,這也是居民反感的士行業的原因。於司機而言,由於大部分城區路況、經濟收入等因素,一定要走去賭場“博殺”才可賺到錢,更不願往舊城區兜客了,這些都是事實。
  現時交局對的士監管力度不是很够,拒載、揀客、兜路和濫收車資等違規行為引起社會廣泛不滿,針對一小撮不良分子長期影響澳門旅遊業形象,政府提議立法加大檢控的士,市民也是贊同的。本人贊成加強打擊對的士業界違規行為工作,以及加重罰則,提升本澳的士服務質素。
  加大執法、增發特種的士牌照,
  能否標本兼治解決的士問題?
  鄭嘉豪(新青協交通關注召集人):
  ——“‘放蛇’手段、錄影錄音監察系統、增發特種的士牌,等等,都是為了改善的士服務素質,以調配資源服務舊區本地居民為出發點的。的士數量不足是事實,增發的士牌多多少少是可疏導搭的士難的問題。”
  近些年來澳旅客近三千萬的新形勢下,顯然舊有法律相對滯後,有關違規執法都有待加強。是次《檢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中,提出打擊違法行為、優化的士服務經營環境,“放蛇”手段、錄影錄音監察系統、增發特種的士牌等等,都是為了改善的士服務素質,以調配資源服務舊區本地居民為出發點的。   其實,澳門搭的難問題,一部分是供求關係緊張所致,據統計,周邊地區人均擁有0.1~0.2架的士,但澳門政府的士總量也只維持在一千部左右,近年公開競投的年期牌也只是續期性質,而不是以人口密度而規劃發幾多的士牌,更沒有一個因應社會需求的長遠規劃。的士數量不足是事實,增發的士牌多多少少是可疏導搭的難的問題,那麼究竟的士數量應增加多少才足够呢?也要考慮及以澳門現在的路面條件,純粹增加的士牌,也是不可行的。
  黃炳岐(澳門的士業聯合會常務會長):
  ——“強烈反對的士行業單一引入不公平的放蛇制度,以及強行安裝侵犯乘客和司機私隱權的電子錄影錄音設備,因為有違公平原則,業界不服。特種的士牌,其意圖是去投資化,即無補償牌,這樣對行業不公平。”
  強烈反對的士行業單一引入不公平的放蛇制度,以及強行安裝侵犯乘客和司機私隱權的電子錄影錄音設備,因為有違公平原則,業界不服。在車箱里,對乘客怎樣才有禮貌也是很空廣泛的,而對司機而言好像受到精神威脅,後果只會令的士司機個個變作木頭公仔,怕講多錯多,同時亦會影響到司機的人身安全。
  Taxi(的士),譯成中文是私人出租車的意思,屬有別於公共汽車的點對點的私人空間,安裝錄音錄影設備,無疑也會侵犯乘客的私隱。建議交局應擱置或撤回,尋找其他的取證方式代替。
  特種的士牌,看來是來者不善,其出發點是為減輕租車的士司機營運負擔,令揸者有其車,其意圖是去投資化,即無補償牌,這樣對行業不公平。政府成日話要扶持中小企,的士行業也是中小企之一,倘政府強行通過,肯定直接或間接摧毀整個的士行業,至少引起數千名司機罷工,甚至演變成一場政治風波。
  陳永源
  (澳門公用事業關注協會副理事長):
  ——“放蛇一定會涉及到私隱,那麼怎樣做到一方面保障到乘客和司機的私隱,另一方面又提高檢舉的阻遏力?相關監控系統應由政府統一以一個標準管理。至於增發特種的士牌,對現行的士業界是否公平,這就視乎發牌條件、服務對象及範圍是否明確不同。”
  對於引入“放蛇”執法,尤以車厢內安裝錄音監察系統,社會反響比較大,有人說,違背了以往的法律精神,亦有人說侵犯了乘客和司機的私隱。我認為,放蛇一定會涉及到私隱,那麼怎樣做到一方面保障到乘客和司機的私隱,另一方面又提高檢舉的阻遏力?相關監控系統應由政府統一以一個標準管理,而不是任由的士司機自行安裝。
  至於增發特種的士牌,對現行的士業界是否公平,這就視乎發牌條件、服務對象及範圍是否明確不同,否則的話,難免會重蹈“黃的”上街兜客的後塵,而構成行業競爭不單止,也洐生行業內部之間的矛盾。
  相信政府就算發這種特種牌,第一數量也不多,第二可能會局限於某範圍行車,第三可能牌費很低,甚至乎免費。事實證明,即使增發特種的士牌,也不能標本兼治解決搭的難、亂收費等問題,這是因為當下澳門的士之混亂,皆因市場和供應不足造成的。
  馮金水(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下環坊會會長):
  ——“在檢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中新增以放蛇手段打擊違規的士,市民和旅客對此普遍是贊成。至於是否要強制在的士安裝錄音系統,行業有反對的理由。”
  在檢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中新增以放蛇手段打擊違規的士,市民和旅客對此普遍是贊成。至於是否要強制在的士安裝錄音系統,行業有反對的理由。現行《的士規章》於1999年頒佈實施至今已經十五年,針對違法行為採用定額罰款,金額僅為一千元,即使累犯罰款最多只可提高至兩倍;且每宗處罰程序最少數個月甚至一年,阻嚇力明顯不足。本人認為,其實罰款一千元、三千、五千,都是起不到阻嚇作用的,因為罰金反正都是來自客人。建議大幅提高對相關違規行為的處罰,對累犯可採用扣分制、停牌制,也是最嚴厲的檢控,司機會為擔心影響生計而小心,可惜政府對此舉棋不定,又不敢踏出一步。
  現行的士作為交通工具,又是投資工具,您認為是
  繼續實行“價高者得”的市場機制,還是去投資化(公司
  及個人制),以強化的士回歸交通服務的核心功能?
  鄭嘉豪(新青協交通關注召集人):
  ——“的士的定位始終是交通工具,原則上是應去投資化的。公司制的發牌制度,可能是公司集約經營統一管理,屬規模經營,易於節省成本,提高效率,而且政府易於管理。”
  的士的定位始終是交通工具,原則上是應去投資化的。但怎樣改變如今價高者得的發牌制度呢?政府和業界都要探討。到底是個人制還是公司制呢?所謂公司制的發牌制度,可能是公司集約經營,統一管理,屬規模經營,易於節省成本,提高效率,而且政府易於管理。而個人制因財力人力有限未必可營運到,而且會出現資源調配有難度。個人贊成公司制。
  有人擔憂,公司制可能會造成市場壟斷,其實可試發多几間公司牌,促進公平競爭,以服務質素贏得市場認可。
  對於650部永久及八年期的士牌,是歷史問題。社會上曾提出過,可否以一個市場價收購,再啓動新的發牌制度。其實是否可行呢,需要社會探討得出一個共識,的士行業關乎公共利益,不可因為業權問題存在,而固步自封,什麼都不做。從管理學來看,少數人的既得利益和整體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大家要做出取捨。可試行雙軌制,針對八年期黑的到期,政府以行政手段發新的牌;而對永久黑的,可到一個適當的時機,或當牌價己趨向穩定時,考慮政府以一個合理的價格收購。
  黃炳岐(澳門的士業聯合會常務會長):
  ——“公司制是否一定就得呢?以黃的的經營狀況,可知企業經營亦不能解決問題,同時又增加行內矛盾。本會強烈反對政府將牌照批公司企業,因會造成不平等競爭,出現壟斷情況,除非政府按市價收購650部永久的士牌及有償八年牌。”
  有社團人士提出的士牌照去投資化的建議,其實是想引入內地無償出租車的發牌制度,即公司制。但公司制是否一定就得呢?以黃的的經營狀況,可知企業經營亦不能解決問題,同時又增加行內矛盾。澳門的士除黃的之外的都是個體經營。政府成日話要扶持中小企,的士行業也是中小企之一。若政府執意要推無償牌照,這是違返了投牌條件的。只要無償車同時存在,車租一定有差距,必然出現矛盾。本會強烈反對政府將牌照批公司企業,因會造成不平等競爭,出現壟斷情況,變相鼓勵投資,違背了揸者有其車的初衷,更有可能因此而引入外僱司機,降低本地員工收入,造成紛爭和矛盾。本會質疑發免費牌有抵觸基本法第一百零三條,除非政府按市價收購650部永久的士牌及有償八年牌。   以台灣地區來睇,當年推免費牌造成供求過剩,形成惡性競爭,希望澳門政府吸取台灣經驗。再且,以澳門的士服務情況,就算當局推出多一千台的士,也改變不了的士不入舊區的問題。
  陳永源(澳門公用事業關注協會副理事長):
  ——“仿傚內地或台灣地區推出的士公司經營制,以投資者背景、服務條件等發放新的的士牌,以平衡現時的士淪為投資工具功能的現狀。對此,本會是支持的。”
  不論是650部永久黑的,還是八年或十年的有年限牌照,都是價高者得的投資工具,其投資成份遠遠多於公共服務成份,這也是被社會質疑為造成本澳的士服務、司機營運成本高的主因。有意見提出,仿傚內地或台灣地區推出的士公司經營制,以投資者背景、服務條件等發放新的的士牌,以平衡現時的士淪為投資工具功能的現狀。對此,本會是支持的。
  本會曾向政府提倡發行少量特種的士,業界不需大筆投標費用,以純公共服務概念的士牌,如專門服務舊城區的特種的士,前提是其他交通政策一定要配合,如舊區的士站停車候客點,否則,又會成為隨街兜客的士,這就與投資目的黑的無分別了。
  馮金水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下環坊會會長):
  ——“的士作為公共交通工具,應該更多回歸公眾利益。建議政府可小量發行特種的士,但要接受政府監管。”
  的士作為公共交通工具,應該更多回歸公眾利益。現時650部永久的士牌市值早已處於不合理的水平,而有年期的士牌也是有價有市,但的士發牌制度對澳門市民而言影響不大,反而市民更關心的是乘車出行的權力。近年本澳經濟和旅遊業發展迅速,就算增加黑的數量和改善服務水平,亦難以有效回應舊區搭車難的問題。
  建議政府可小量發行特種的士,相信對澳門市民搭的士有幫助。但要接受政府監管,如確保遵守發牌條件,服務舊城區。
  您對改善的士服務有何建議?
  鄭嘉豪(新青協交通關注召集人):
  ——“針對法律滯後問題,政府和業界要共同探討如何修法,因為立法需時太長,暫時可做的是加大執法力度。颱風期間行車保險問題也是一個空白,當局也沒有指引,這些關乎切身利益,需要業界與政府商討。”
  針對法律滯後問題,政府和業界要共同探討如何修法,因為立法需時太長,暫時可做的是加大執法力度,一方面加大違規成本,如扣分制、釘牌制,畢竟害群之馬始終是少數,而大部分司機都是守法的,故只要做到懲教結合,不要有標籤行業的反效果。
  業界當然不希望全天後工作被監視,對此反對聲音也很大,如何在不侵犯私隱的情況下,利用電子監察系統作為檢控的士的證據資料呢?這些都有待法律部門業界共同商討。
  颱風期間行車保險問題也是一個空白,當局也沒有指引,這些關乎司機和乘客的切身利益,需要業界與政府商討。
  黃炳岐(澳門的士業聯合會常務會長):
  ——“大時大節及颱風惡劣天氣下設附加費是應該的,有人提出定為睇錶價的5倍,我認為實際的,睇錶的2倍是可以接受的。”
  本澳的士行業經營狀況是:高成本低收費;高通脹低收入,加上路面遍地開花,的士不是不够車,而是不够路面,也不够人手入行。現今的士問題,很大的責任在政府,官員要听民意,要真心實意去听,尤其是業界的聲音,不要只對外行人和官員的假諮詢,最後是意見听了而不了了之。
  有團體人士提出政府撥公共停車場給的士業界泊車之用,本會不認同,倘政府要送的士牌送車位的話,就應公平公正,好像公屋一樣,全澳市民都可享有。
  的士提價永遠追不上通脹,回歸以來,油價加了3.4倍,收費加幅僅50%,車租油價遠較香港高,反而收費得香港三分之一,讓業界怎樣經營?大時大節及颱風惡劣天氣下設附加費是應該的,有人提出定為睇錶價的5倍,我認為實際的,睇錶的2倍是可以接受的。馮金水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下環坊會會長):
  ——“的士數量是否要增加,以及增多少,該更多考量公眾利益和實際需求。在發牌制度上,建議短期內針對性發牌。不贊成有颱風附加費。”
  要發展旅遊業,一定要交通發逹,本澳的士數量嚴重不足,交通道路阻塞情況人所皆知,但的士數量是否要增加,以及增多少,該更多考量公眾利益和實際需求。
  在發牌制度上,建議短期內針對性發牌,如:服務舊城區居民的特種的士,服務關閘碼頭至舊城區的12或14座小巴,試行點對點的行車服務,可減輕公交壓力,對解決居民和旅客的出行會有很大幫助,長遠更有助減少私人車輛的增長。
  不贊成颱風附加費,變相鼓勵的士司機在颱風或惡劣天氣期間營運,行車風險較高,對司機和乘客都不安全,而且,的士濫收車資的情況必持續,影響到政府的威信,更嚴重損害本澳的旅遊形象。
  現時的士規章規定,交通事務局是唯一執法權限部門,受交通事務局稽查人手所限,執法成效必受到影響,建議賦予治安警察局對的士違法行為的監督及處罰權限,與交通局合力提高監督職能。陳永源(澳門公用事業關注協會副理事長):
  ——“建議如下:一、的士從業員應接受基礎訓練,提升自身服務水平,如提升的士司機多種語文能力,減少司機與乘客間的爭拗糾紛;二、希望政府盡快落實淘汰舊車;三、最近打颱風又掀起加收附加費的話題,本人認為,目前沒有必要修訂颱風附加費,此外還要解決保險問題,才能夠對乘客和司機保障。四、現時的收費水平是可接受的。”
  的士違規涉及的問題很多,如發牌制度,整體交通政策,以及的士站位置分佈合理與否。政府公交政策提出公交優先巴士為主,優先發展巴士路線,就算將來輕軌開通,也需要接駁交通工具的,的士將扮演著什麼角色?是大眾化服務,還是只服務小眾呢?這些都將影響到的士行業的發展。
  曾有人提出電動巴士作輔助性交通工具服務舊城區,解決居民搭車難問題,要從二個方面來看,一是的士行業面對人力資源緊張,二是賭場候客太便利,加之所經交通比較暢順,以致大部分的司機情願走賭場專線也不願去舊城區兜本地居民。這也是現實問題,一日不解決舊城區交通阻塞問題,舊城區居民搭車難問題就得不到解決。
  針對於此,建議如下:一、的士從業員應接受基礎訓練,提升自身服務水平,如提升的士司機多種語文能力,減少司機與乘客間的爭拗糾紛;二,希望政府盡快落實淘汰舊車;三、最近打颱風又掀起加收附加費的話題,甚至有人提出全面修法附加費,本人認為,目前沒有必要修訂颱風附加費,否則,形同鼓勵司機在惡劣天氣出街兜客,此外還要解決保險問題,才能夠對乘客和司機保障。四、現時的收費水平是可接受的,目前首要考慮的是,乘客更注重服務質素,長遠而言,收費會不會追得上通脹呢?政府應將整體交通政策一併考慮,考慮未來輕軌定價要在巴士和的士收費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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