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让我们来看一下,美国人是如何看待本国的平等或不平等状况,如何衡量这一指标;和其他主要的民主國家相比,美国在不平等程度和社会经济流动性方面的排名如何。再者,即使美国不平等的程度很高,那又怎样呢?换句话说,如果很多美国人真的非常贫穷,而且他们注定无法摆脱贫穷,这对他们个人来说当然是很令人悲伤的事情,但是,这对美国的富人还有美国整个国家来说也是一件坏事吗?
当美国人被问及自己国家内部的平等或不平等状况时,大家一般会回应道:早在1776年,我们的《独立宣言》在第二句话便已指出,平等是美国的核心价值观之一。《独立宣言》确实提出:“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然而,请注意,《独立宣言》并没有说所有人(现在包括了所有的女性)实际上一直是平等的,也没有说他们应该享有平等的收入。相反,这份宣言不过指出,所有人都被赋予了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在1776年的背景下,提出这个较为温和的主张已经算是迈出很了不起的一步——在那个时代,欧洲国家的贵族、农民和神职人员享有不同的法定权利,如果有受审的需要,他们要在不同的法庭接受审讯。因此,《独立宣言》确实将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升华为美国的一项核心价值观,至少在理论上如此。那么,在经济层面,美国的平等状况又是怎么样的呢?
一国内部的经济平等程度可用几种不同的办法来衡量。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差异用什么量化指标来衡量:是人们未经调整的毛收入,还是经过调整后的收入,譬如将税收、社会安全福利补贴和食品券等因素考虑进去,还是人们的财富值或总资产呢?人们在这些不同的量化指标上的差异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来测量,比如所谓的基尼系数、一国最富裕的1%群体和最贫穷的1%群体的收入差异、最富有的1%群体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例,还有亿万富翁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
现在,让我们把比较对象局限在主要的西方民主国家,以赤道几内亚这个非民主国家为例,其大部分的国民收入和财富都掌握在一个人(即总统)手中。在主要的民主国家中,根据不同的衡量标准,可计算出的最平等国家是不同的。然而,对于哪个主要民主国家最不平等这一问题,所有的量化指标和衡量方法都指向了同一个答案:美国。这个事实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美国国内的不平等程度仍在不断加剧。
不断加剧的美国经济不平等程度的一些衡量结果现在被频频提及,而且广为人知。例如,美国最富裕的1%群体的收入占未调整国民总收入的比例,从20世纪70年代的不到10%升至今天的25%以上。即使在美国富人阶层的内部,不平等的情况也在加剧:最富裕的1%群体的收入增加比例要远远大于最富裕的5%群体;最富裕的0.1%群体的收入增加比例又大于最富裕的1%群体。而且,目前最富裕的3个美国人——杰夫·贝佐斯、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他们的净资产加起来等于1.3亿最贫穷的美国人的净资产总值。美国的亿万富翁占总人口的比例是最高的,是位列第二的主要民主国家(加拿大和德国)的2倍,而且是大部分其他主要民主国家的7倍之多。早在1980年,一名美国CEO的平均收入就已经是同公司内一名普通员工的40倍,而如今,美国CEO的收入已达到同公司内普通员工的几百倍。虽然美国富人的经济地位要高于其他主要民主国家的富人,但美国穷人的经济地位也要低于其他主要民主国家的穷人。
美国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要归结于政府的政策和美国人的态度。在政府政策方面,美国的再分配政策——即把财富从较富群体转移到较穷群体的政府政策,比其他主要民主国家的力度要小。比如,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还有社会转移和支出(诸如抵用券、低收入人群的补贴),比大部分其他主要民主国家更低。部分原因是,美国人比其他国家的人更普遍相信,穷人之所以穷,只能怪他们自己,只要他们愿意付出辛勤的汗水,便能收获财富,而且他们认为政府对穷人的支持(例如通过食品券的方式)被滥用的情况非常普遍,使穷人得到了不该得到的财富(例如所谓的“福利女王”)。另一部分原因是对选民登记和投票的制约,还有竞选资金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富人比穷人更容易参与选民登记,进行投票,进而影响政界人士,从而使富人掌握大部分的政治权力。
和刚刚提到的经济不平等问题密切相关的,是社会经济流动性问题,也就是个体克服经济不平等,从穷人成为富人的可能性。比起其他国家的民众,美国人更相信自己的国家是“任人唯贤”的,也就是人们获得的回报与其个人能力挂钩。有一个成语“白手起家”正代表了这一信念:美国人相信,一个一穷二白、两手空空来到美国的移民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富人,但这一核心信念真的能实现吗?
社会科学家曾经用一种方法来测试这种信念能否实现,那就是比较不同国家成年人的收入(或者在同一代人中的收入排名)和他们父母的收入这二者的相关系数。相关系数为1.0,则意味着该国成年人的相对收入和他们父母的相对收入是完全相关的:所有高收入人群的父母也是高收入者,所有低收入人群的父母也是低收入者,出身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没有任何机会获得高收入,社会经济流动性为0。另一种极端情况是,如果相关系数为0,那么出身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和出身高收入家庭的孩子获得高收入的机会一样大,社会经济流动性很高。
这类研究的结论是,美国的社会经济流动性比其他主要民主国家要低,而在收入的代际相关性方面则比其他主要民主国家要高。例如,如果一个美国人的父亲属于同代人中最穷的20%群体,则这个美国人有42%的可能也会成为同代人中最穷的20%群体,而一个人通过白手起家成为美国最富有的20%群体的可能性只有8%。与之相比,北欧国家斯堪的纳维亚的这两项指标分别大约是26%(低于美国的42%)和13%(高于美国的8%)。
让人遗憾的是,美国的这个问题陷入了恶性循环:在近几十年间,美国的经济不平等程度在不断加深,而社会经济流动性在不断下降。美国各层级政府受到富人的影响越来越大,结果是政府会通过那些迎合富人的法律(例如选民登记规则和税收政策),这就提高了代表富人利益的候选人赢得下一场选举的可能性,这些人在赢得选举后会通过更多迎合富人的法律条款,从而导致美国政府更多地受到富人的影响……这听上去像个烂笑话,然而却是美国当代历史的真实写照。
简而言之,我们所坚持的白手起家的信念其实并不现实。白手起家在美国的可行性其实比在其他主要民主国家要低。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经济条件较好的美国家长通常曾受到相对较好的教育,因而他们在自己孩子的教育上投入的金钱更多,而且比起经济条件相对差一些的家长,他们可以给孩子提供更有用的职场人脉。比方说,美国富裕家庭的孩子完成大学学业的概率是穷苦家庭孩子的10倍。理查德·里夫斯和伊莎贝尔·索希尔曾写道:“一定要谨慎投胎!”
(摘自中信出版集团《剧变:人类社会与国家危机的转折点》 作者:[美]贾雷德·戴蒙德 译者:曾楚媛)
当美国人被问及自己国家内部的平等或不平等状况时,大家一般会回应道:早在1776年,我们的《独立宣言》在第二句话便已指出,平等是美国的核心价值观之一。《独立宣言》确实提出:“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然而,请注意,《独立宣言》并没有说所有人(现在包括了所有的女性)实际上一直是平等的,也没有说他们应该享有平等的收入。相反,这份宣言不过指出,所有人都被赋予了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在1776年的背景下,提出这个较为温和的主张已经算是迈出很了不起的一步——在那个时代,欧洲国家的贵族、农民和神职人员享有不同的法定权利,如果有受审的需要,他们要在不同的法庭接受审讯。因此,《独立宣言》确实将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升华为美国的一项核心价值观,至少在理论上如此。那么,在经济层面,美国的平等状况又是怎么样的呢?
一国内部的经济平等程度可用几种不同的办法来衡量。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差异用什么量化指标来衡量:是人们未经调整的毛收入,还是经过调整后的收入,譬如将税收、社会安全福利补贴和食品券等因素考虑进去,还是人们的财富值或总资产呢?人们在这些不同的量化指标上的差异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来测量,比如所谓的基尼系数、一国最富裕的1%群体和最贫穷的1%群体的收入差异、最富有的1%群体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例,还有亿万富翁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
现在,让我们把比较对象局限在主要的西方民主国家,以赤道几内亚这个非民主国家为例,其大部分的国民收入和财富都掌握在一个人(即总统)手中。在主要的民主国家中,根据不同的衡量标准,可计算出的最平等国家是不同的。然而,对于哪个主要民主国家最不平等这一问题,所有的量化指标和衡量方法都指向了同一个答案:美国。这个事实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美国国内的不平等程度仍在不断加剧。
不断加剧的美国经济不平等程度的一些衡量结果现在被频频提及,而且广为人知。例如,美国最富裕的1%群体的收入占未调整国民总收入的比例,从20世纪70年代的不到10%升至今天的25%以上。即使在美国富人阶层的内部,不平等的情况也在加剧:最富裕的1%群体的收入增加比例要远远大于最富裕的5%群体;最富裕的0.1%群体的收入增加比例又大于最富裕的1%群体。而且,目前最富裕的3个美国人——杰夫·贝佐斯、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他们的净资产加起来等于1.3亿最贫穷的美国人的净资产总值。美国的亿万富翁占总人口的比例是最高的,是位列第二的主要民主国家(加拿大和德国)的2倍,而且是大部分其他主要民主国家的7倍之多。早在1980年,一名美国CEO的平均收入就已经是同公司内一名普通员工的40倍,而如今,美国CEO的收入已达到同公司内普通员工的几百倍。虽然美国富人的经济地位要高于其他主要民主国家的富人,但美国穷人的经济地位也要低于其他主要民主国家的穷人。
美国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要归结于政府的政策和美国人的态度。在政府政策方面,美国的再分配政策——即把财富从较富群体转移到较穷群体的政府政策,比其他主要民主国家的力度要小。比如,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还有社会转移和支出(诸如抵用券、低收入人群的补贴),比大部分其他主要民主国家更低。部分原因是,美国人比其他国家的人更普遍相信,穷人之所以穷,只能怪他们自己,只要他们愿意付出辛勤的汗水,便能收获财富,而且他们认为政府对穷人的支持(例如通过食品券的方式)被滥用的情况非常普遍,使穷人得到了不该得到的财富(例如所谓的“福利女王”)。另一部分原因是对选民登记和投票的制约,还有竞选资金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富人比穷人更容易参与选民登记,进行投票,进而影响政界人士,从而使富人掌握大部分的政治权力。
和刚刚提到的经济不平等问题密切相关的,是社会经济流动性问题,也就是个体克服经济不平等,从穷人成为富人的可能性。比起其他国家的民众,美国人更相信自己的国家是“任人唯贤”的,也就是人们获得的回报与其个人能力挂钩。有一个成语“白手起家”正代表了这一信念:美国人相信,一个一穷二白、两手空空来到美国的移民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富人,但这一核心信念真的能实现吗?
社会科学家曾经用一种方法来测试这种信念能否实现,那就是比较不同国家成年人的收入(或者在同一代人中的收入排名)和他们父母的收入这二者的相关系数。相关系数为1.0,则意味着该国成年人的相对收入和他们父母的相对收入是完全相关的:所有高收入人群的父母也是高收入者,所有低收入人群的父母也是低收入者,出身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没有任何机会获得高收入,社会经济流动性为0。另一种极端情况是,如果相关系数为0,那么出身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和出身高收入家庭的孩子获得高收入的机会一样大,社会经济流动性很高。
这类研究的结论是,美国的社会经济流动性比其他主要民主国家要低,而在收入的代际相关性方面则比其他主要民主国家要高。例如,如果一个美国人的父亲属于同代人中最穷的20%群体,则这个美国人有42%的可能也会成为同代人中最穷的20%群体,而一个人通过白手起家成为美国最富有的20%群体的可能性只有8%。与之相比,北欧国家斯堪的纳维亚的这两项指标分别大约是26%(低于美国的42%)和13%(高于美国的8%)。
让人遗憾的是,美国的这个问题陷入了恶性循环:在近几十年间,美国的经济不平等程度在不断加深,而社会经济流动性在不断下降。美国各层级政府受到富人的影响越来越大,结果是政府会通过那些迎合富人的法律(例如选民登记规则和税收政策),这就提高了代表富人利益的候选人赢得下一场选举的可能性,这些人在赢得选举后会通过更多迎合富人的法律条款,从而导致美国政府更多地受到富人的影响……这听上去像个烂笑话,然而却是美国当代历史的真实写照。
简而言之,我们所坚持的白手起家的信念其实并不现实。白手起家在美国的可行性其实比在其他主要民主国家要低。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经济条件较好的美国家长通常曾受到相对较好的教育,因而他们在自己孩子的教育上投入的金钱更多,而且比起经济条件相对差一些的家长,他们可以给孩子提供更有用的职场人脉。比方说,美国富裕家庭的孩子完成大学学业的概率是穷苦家庭孩子的10倍。理查德·里夫斯和伊莎贝尔·索希尔曾写道:“一定要谨慎投胎!”
(摘自中信出版集团《剧变:人类社会与国家危机的转折点》 作者:[美]贾雷德·戴蒙德 译者:曾楚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