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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升国有企业创新水平,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是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文章基于双重差分法和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在消除样本选择问题和其他不可观测因素的影响的基础上,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影响国有企业创新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就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混合所有制改革会显著促进国有企业创新;进一步研究发现,当企业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时,改革并无显著效果,只有改革为非国有控股企业时,改革才具有显著的作用,且这主要得益于改革对政府干预的缓解,而非代理成本的改善。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创新;双重差分法;倾向评分匹配
作者简介:宋冬林,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春130012);李尚,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长春130012)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0.01.008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事实上,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我国早已开始。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来看,国有资本与其他非公有资本的混合伴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各个阶段。自1978年开始至今,国企改革大致经历了“扩权让利”的国企改革初步探索、“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战略攻坚和“规范治理”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这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推进过程中,大量的国有企业进行了产权上的改革,这一过程往往都伴随着国有资本和其他资本的混合。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渐成为我国主要的经济形式之一。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壮大是新时代下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高企业治理能力,进一步壮大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那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如何?尤其是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有利于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这是新时代背景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不得不回答的现实问题之一。
现有文献中,学者们主要基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视角研究改革的各类效应,并主要关注国有企业改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在研究国企改革如何影响国有企业效率中,学者们基本认同国有企业中非国有股权的增加会改善国有企业的效率。①基于股权变更的角度,刘小玄和李利英发现国退民进的改制方向与企业效率提高的方向是一致的。②白重恩等全面分析了国企改制的经济、社会效果,发现我国国有企业改制没有带来巨大的直接社会成本,且改制的经济效益整体较好。③胡一帆等还发现那些业绩较好的企业优先被民营化。④基于成本加成率的角度,盛丹研究发现在高竞争度行业和竞争程度增强的行业进行国企改制会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在低竞争度和竞争程度降低的行业,这种作用并不明显。⑤在对国企改革效果的进一步研究中,一些学者发现国有企业改革会降低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⑥从而提升国有企业业绩。⑦此外,研究的结果发现,在国企改革的同时,伴随着就业量大幅下降的现象,国企改革不仅不是造成就业下滑的原因,而且能缓解就业下降的趋势。⑧学者们还对国企改革是否存在最优比例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孙群燕等人认为最优的国有股份比重取决于各类企业的生产成本、产出之间的替代效应和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等因素间的关系。⑨马光威和钟坚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理比例存在上限和下限,上限由社会稳定约束决定。⑩还有学者就国企改革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发现国企改革可以通过提高资本边际产出、改善资本动态配置效率、促进TFP增长和发挥对其他企业的外部溢出效应等途径提振经济增速。??
在对企业创新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基于所有制结构,研究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间创新的差异,但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一部分研究发现虽然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低于民营企业,但国有企业却具有更多的创新活动;①另一部分研究则发现民营企业不仅拥有更高的创新效率,同时也具有更多的创新投入。②在关于国企改革如何影响企业创新方面,少有文献涉及。李文贵和余明桂研究了民营化改革后企业的股权结构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发现非国有股权比例与民营化企业的创新活动呈显著正相关,但没有就民营化改革这一措施对企业创新有何影响进行研究。③盛丰发现将国有企业改制成非国有企业有助于提升创新效率,改革为国有资本仍占主体的国有性质企业对创新效率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并未对双重差分法的前提假设进行验证,且只是对于已经进行改制的样本进行研究。④赵放和刘雅君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并主要体现在对创新研发效率的提升方面,而其在创新产出效率上的作用并不明显,但其并未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微观企业的作用。⑤基于PSM法,王业雯和陈林研究发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创新效率会提高,并高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港澳台企业,虽然其考虑了样本选择性问题,但未消除企业自身因素对创新的影响。⑥
大量文献研究结果表明,改革后国有企业各方面的效率都有明显的提升,而改革通过何种途径来影响企业的各方面效率则少有研究涉及。事实上,我国国企改革始终围绕着提高国有企业效率这一目标,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原因。在理论上,国内学者解释国有企业低效率的理论观点可分为两类:一类观点是以吴敬琏、张维迎为代表的产权论,认为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等原因使国有企业不能有效运行,并主张通过产权改革,使企业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治理结构,从而解决国有企业的低效率问题。⑦另一类观点是以林毅夫为代表的政策性负担论,认为是政策性负担而不是所有权归属导致了“预算软约束”问题,政策性负担使国企缺乏自生能力,而“预算软约束”的存在又加重了国有企业经理的道德风险,导致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就是企业的政策性负担问题,剥离政策性负担是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先决条件。⑧与产权论和政策性负担论相似,政治观和经理人观将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問题分别归因于政府干预和代理成本。政治观将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归因于国有企业的控制者——政治家——对政治目标的追求,如过多的雇员,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低效率,而私有化能提高政治家对企业施加影响的成本,从而改善企业的效率。⑨经理人观认为国有企业的低效率是由于缺乏对经理人的有效监督和激励,导致经理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从而缺乏效率。⑩实证检验中,国外学者Gupta通过对印度部分民营化企业的研究,发现部分民营化提高了企业绩效,而部分民营化并未改变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且绩效的改善是源于生产率的提升而非员工数量的减少,因此认为企业绩效的改善并非来源于政治因素的改变,从而支持了经理人观。①李广子和刘力通过对中国上市的民营化国企进行研究,发现民营化前后上市公司对经理人的激励没有发生显著变化,民营化企业绩效的改善不能由经理人观来解释,从而支持了政治观。②在对国有企业创新的研究中,李文贵和余明桂通过对民营化后企业的研究,发现非国有股权对创新的促进作用主要源于经理人观;③徐晓萍等人通过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差异的研究发现,国有企业的创新弱势在低竞争环境下主要源自经理人观,而在高竞争环境下源自政治观。④ 学术界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影响国有企业创新的研究相对较少,且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基于双重差分法和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作用机理。本文可能的贡献有以下两点:第一,基于满足“平行趋势”假设的双重差分法,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的结果进一步表明了结果的可靠性。第二,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以证明改革的效果主要得益于政治观的缓解,即政府干预的减少。
(一)研究方法
1.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
为得到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作用的可靠效果,本文使用双重差分法进行研究,运用倾向评分匹配消除样本选择性偏差后,再使用双重差分法对改革的效果进行检验。
(1)双重差分法
在考察某一政策或冲击的影响时,双重差分法是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遗漏变量和政策的内生性问题,已被广泛应用于对政策及类似因素作用效果的研究中。⑤由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只对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有影响,而未进行改革的企业并不受此影响,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看成一个近似自然的实验过程。基于双重差分法的思路,本文选取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作为实验组,未进行改革的企业作为对照组。假定D=0和D=1分别表示对照组和实验组,那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效果就可以表示为:
结合式(1)和式(2),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措施对企业创新的净效应就可以表示为:
双重差分法的使用前提是将政策变化或某种冲击视为“自然实验”。一般而言只要实验组和对照组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即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接受处理前因变量的增长趋势是一致的,就可以认为这一政策或冲击满足“自然实验”这一前提,从而确保企业创新的变化是改革的作用引起的。因此,首先需要对样本进行平行趋势检验。本文通过比较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改革发生前创新投入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来检验样本是否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如果改革发生前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则可以认为平行趋势假设得到了满足。为此,设定模型(5)对平行趋势假设进行检验。其中,F为虚拟变量,j为当前年份距离改革年份的差值,本文中j的取值范围为-2、-1、0和1。以改革前一年(j=-1)为基期,当时间为改革前2年(j=-2)时,发生改革的企业F取值为1,未改革的企业则取值为0。依次类推得到改革当年和改革后1年的虚拟变量。β表示改革各期的效果,若在改革发生前,β接近于0或是不显著,则可以认为改革发生前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平行趋势假设是成立的,从而式(4)中的改革与时间的交叉项系数可以认为是正确地反映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2)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
考虑到本文所用数据的时间长度较短,无法对实验组和对照组的趋势进行较长时间的比较,即政策实施后可能由于考察时间较短而结果并不可靠。为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滿足“自然实验”这一条件,本文进一步采用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对消除选择性偏差后的样本进行研究,以验证双重差分法的结果。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首先在对照组中选出与实验组最相近的样本,使得它们拥有相近的被选择进行改革的概率,从而消除选择性偏差,根据匹配后筛选出的对照组与实验组,再利用双重差分法得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
参考以往研究,本文选取市场结构、总资产、利润率、负债率、从业人数和人均固定资产等指标作为匹配变量进行倾向得分匹配,对总资产、从业人数和人均固定资产进行取对数处理。由于发生改革的时间不一致,根据改革发生时间的不同,逐年进行匹配。并且鉴于是否发生改革极大可能是由改革前一年的企业状况决定,因此对匹配变量进行滞后一期处理,采用改革前一年的数据进行匹配。②根据倾向评分匹配法消除选择性偏差后的结果,采用式(4)的双重差分法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2.不同程度改革的效果及对政治观和經理人观的检验
此外,考虑到不同程度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可能效果不同,进一步将发生改革的企业按照改革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进行分组。改革后第一大股东依然为国有资本的企业定义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改革后第一大股东不再是国有资本的企业则认为其控制权发生了变化,设定双重差分模型(6)来检验改革后控制权的变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式中Control为虚拟变量,改革后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在改革后的年份赋值为1,改革后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企业在改革后的年份赋值为2,未改革的企业赋值为0。
(二)变量
参考以往文献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以创新投入衡量企业创新,创新投入为研究开发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Inno)。核心解释变量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时间的交叉项(D),是否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实收资本中国家资本占比变动与否进行衡量,将国家资本占比减少的企业定义为发生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控制变量中,引入市场结构(HHI)和企业规模(Ass)这两个变量,并对企业的利润率(Pro)、负债率(Deb)和人均固定资产(Fix)等可能影响企业创新的变量加以控制。其中,市场结构以二分位行业的HHI进行衡量,计算方法如式(8),式中HHIi为行业i的赫芬达尔指数,saleij为行业i企业j的工业销售产值。②企业规模以工业总产值进行衡量,利润率为企业利润与总资产之比,同时对工业总产值、人均固定资产进行对数处理。为避免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本文将所有控制变量滞后一期。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
1.双重差分法的结果
根据式(4),采用双重固定效应的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回归。③表2汇报了双重差分法的回归结果。列(1)的结果表明,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会显著提高企业的创新投入。列(2)中加入控制变量后,改革的效果依然显著为正。控制变量中,总资产对创新的影响显著为正,这一结果与预期一致,即规模更大的企业倾向于进行更多的创新,其他控制变量则都不显著。列(3)和列(4)的结果表明,与改革前1年相比,改革前2年进行改革的企业与未进行改革的企业间创新不存在显著差异,平行趋势假设得以满足,表明改革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这一结果是可靠的。同时,改革当年对创新的影响并不显著,而改革后1年企业创新显著提高,改革的效果存在一定的时滞。列(5)和列(6)为非国有股权比例(Non-soe)的回归结果,非国有股权比例的系数在10%的水平显著为正,进一步支持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企业创新的观点。综上,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促进企业进行更多创新,且这一效果具有一定的时滞,在改革后1年开始显著。
3.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的稳健性,本文通过替换被解释变量和进一步调整样本进行检验,表4为验证结果。
根据政治观和经理人观,进一步研究改革促进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以模型(7)对改革如何影响企业创新进行检验,回归结果为表5中的列(3)至列(6),其中列(3)和列(4)为政治观的检验结果,列(5)和列(6)为经理人观的检验结果。结果显示,对于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的改革,改革对政府干预和代理成本的影响均不显著,这一结果与未改变控制权的改革对企业创新无显著效果的结论是一致的。对于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改革,改革对员工比例和工资比例均有显著的降低效果,而对经营费用率和资产周转率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改革会显著降低政府干预,而对代理成本则无明显效果。因此,对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提升作用主要源于政治观,而非经理人观。
上述结果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有在控制权发生变化时才会显著促进企业创新,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的改革并无促进企业创新的作用。对于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改革,改革的效果主要源于政府干预的减少,本文的结果为政治观提供了一定的实证证据。
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2004至2007年数据,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法以创新投入衡量企业创新,对在2006和2007年发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进行研究。为避免样本可能存在的选择性偏差,运用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对改革的效果进行了验证。上述方法结果都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根据发生改革企业控制权是否变化,本文研究了不同程度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效果,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影响创新的途径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的改革对企业创新并无影响,只有改革后变为非国有企业时,改革才会显著促进企业创新,且这一作用主要源于政治观,即政府干预的缓解,而非经理人观。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提高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有利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与改善内部激励等经理人问题相比,减少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干预对促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有更明显的效果。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融合,促进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干预,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
①本文入选2018年“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第32次会议论文,并获得2019年第四届“兴华优秀论文奖”。
①宋立刚、姚洋:《改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第17—31页;郝大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效率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2006年第7期,第61—72页;李楠、乔榛:《国有企业改制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估计》,《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0年第2期,第3—21页。
②刘小玄、李利英:《企业产权变革的效率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第4—16、204页。
③白重恩、路江涌、陶志刚:《国有企业改制效果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2006年第8期,第4—13、69页。
④胡一帆、宋敏、郑红亮:《所有制结构改革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第50—64页。
⑤盛丹:《国有企业改制、竞争程度与社会福利——基于企业成本加成率的考察》,《经济学(季刊)》2013年第4期,第1465—1490页。
⑥陈林、唐杨柳:《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有企业政策性负担——基于早期国企产权改革大数据的实证研究》,《经济学家》2014年第11期,第13—23页。
⑦张辉、黄昊、闫强明:《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性负担与国有企业绩效——基于1999—2007年工业企业数据库的实证研究》,《经济学家》2016年第9期,第32—41页。
⑧黄玲文、姚洋:《国有企业改制对就业的影响——来自11个城市的证据》,《经济研究》2007年第3期,第57—69页;佟家栋、洪倩霖:《国有企业改制对制造业企业工资与雇佣的动态影响》,《产业经济研究》2017年第2期,第102—113页。
⑨孙群燕、李杰、张安民:《寡头竞争情形下的国企改革——论国有股份比重的最优选择》,《经济研究》2004年第1期,第64—73页。
⑩马光威、钟坚:《经济增长、稳定约束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年第5期,第25—34页。
??许召元、张文魁:《国企改革对经济增速的提振效应研究》,《经济研究》2015年第4期,第122—135页。
①聂辉华、谭松涛、王宇锋:《创新、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基于中国企业层面的面板数据分析》,《世界经济》2008年第7期,第57—66页;刘和旺、郑世林、王宇锋:《所有制类型、技术创新与企业绩效》,《中国软科学》2015年第3期,第28—40页。
②吴延兵:《中国哪种所有制类型企业最具创新性?》,《世界经济》2012年第6期,第3—29页;董晓庆、赵坚、袁朋伟:《国有企业创新效率损失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14年第2期,第97—108页。
③李文贵、余明桂:《民营化企业的股权结构与企业创新》,《管理世界》2015年第4期,第112—125页。
④盛丰:《生产效率、创新效率与国企改革——微观企业数据的经验分析》,《产业经济研究》2012年第4期,第37—46页。
⑤赵放、刘雅君:《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影响的政策效果分析——基于双重差分法的实证研究》,《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第67—73頁。
⑥王业雯、陈林:《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促进企业创新?》,《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年第11期,第112—121页。
⑦吴敬琏:《产权制度和大中型企业的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9年第6期,第1—5,10页;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7—141页。
⑧林毅夫、刘明兴、章奇:《政策性负担与企业的预算软约束:来自中国的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4年第8期,第81—89页;林毅夫、李志赟:《中国的国有企业与金融体制改革》,《经济学(季刊)》2005年第3期,第913—936页。
⑨Boycko M,Shleifer A,Vishny R W.“A Theory of Privatisation”,in Economic Journal,1996,Vol.106,No.435,pp.309-319.
⑩Laffont J J,Tirole J. A Theory of Incentives in Procurement and Regulation,MIT Press,1993.
①Gupta N.“Partial Privatiz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in Journal of Finance,2005,Vol.60,No.2,pp.987-1015.
②李广子、刘力:《上市公司民营化绩效:基于政治观点的检验》,《世界经济》2010年第11期,第139—160页。
③李文贵、余明桂:《民营化企业的股权结构与企业创新》,《管理世界》2015年第4期,第112—125页。
④徐晓萍、张顺晨、许庆:《市场竞争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创新性差异研究》,《财贸经济》2017年第2期,第141—155页。
⑤陈林、伍海军:《国内双重差分法的研究现状与潜在问题》,《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5年第7期,第133—148页。 ①Beck T,Levine R,Levkov A.“Big Bad Banks? The Winners and Losers from Bank Deregul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in Journal of Finance,2010,Vol.65,No.5,pp.1637-1667;羅知、赵奇伟、严兵:《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国有企业长期投资的影响》,《中国工业经济》2015年第10期,第69—84页。
②刘晔、张训常、蓝晓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基于PSM-DID方法的实证研究》,《财政研究》2016年第10期,第63—75页;张滕、周茂:《国企改制与企业盈利能力——基于倾向得分匹配倍差法的再估计》,《产业经济研究》2016年第6期,第11—21页。
①李文贵、余明桂:《民营化企业的股权结构与企业创新》,《管理世界》2015年第4期,第112—125页。
②陈林、朱卫平:《创新、市场结构与行政进入壁垒——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的熊彼特假说实证检验》,《经济学(季刊)》2011年第2期,第653—674页。
①混合所有制改革虽然在十八大之后正式提出,但我国国有企业引入其他非公资本的实践早已开始,伴随着历次的国有企业改革,大量国有企业在产权上与其他非公资本进行了融合。因此,研究十八大之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效,依然可以为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
②Brandt L,Biesebroeck J V,Zhang Y F.“Creative Accounting or Creative Destruction? Firm-level Productivity Growth in Chinese Manufacturing”,in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12,Vol.97,No.2,pp.0-351.
③hausman检验的结果表明,固定效应模型优于随机效应模型,且控制时间固定效应的联合显著性是显著的,因此本文采用双重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检验。
①Heyman F,Sj?holm F,Tingvall P G.“Is There Really a Foreign Ownership Wage Premium? Evidence from Matched Employer-employee Data”,i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2007,Vol.73,No.2, pp.355-376.
②各年份平衡性检验的结果未列出,如需要可向笔者索取。
ResearchonReformofMixedOwnershipandInnovationof State-ownedEnterprises
SONG Dong-lin, LI Shang
Abstract:To improve the innovation level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cultivate world-class enterprises with global competitiveness is an important goal of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in the new era. With the dou? ble difference method and such method after the 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 this article makes an empirical study on how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affects the innovation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on the basis of eliminating the influence of sample selection problem and other unobservable factors. What’s more, it analyz? es the mechanism of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can signif? icantly promote the innovation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Further research presents that the reform has no sig? nificant effect when the enterprise control does not change. However, only when the enterprise is reformed into a non-state holding enterprise, the reform has a significant effect, which is mainly due to the alleviation of gov? ernment intervention by the reform, rather than the improvement of agency costs.
Key words: mixed ownership reform, enterprise innovation, double difference method, propensity score match? ing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创新;双重差分法;倾向评分匹配
作者简介:宋冬林,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春130012);李尚,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长春130012)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0.01.008
引言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事实上,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我国早已开始。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来看,国有资本与其他非公有资本的混合伴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各个阶段。自1978年开始至今,国企改革大致经历了“扩权让利”的国企改革初步探索、“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战略攻坚和“规范治理”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这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推进过程中,大量的国有企业进行了产权上的改革,这一过程往往都伴随着国有资本和其他资本的混合。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渐成为我国主要的经济形式之一。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壮大是新时代下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高企业治理能力,进一步壮大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那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如何?尤其是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有利于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这是新时代背景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不得不回答的现实问题之一。
一、文献综述
现有文献中,学者们主要基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视角研究改革的各类效应,并主要关注国有企业改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在研究国企改革如何影响国有企业效率中,学者们基本认同国有企业中非国有股权的增加会改善国有企业的效率。①基于股权变更的角度,刘小玄和李利英发现国退民进的改制方向与企业效率提高的方向是一致的。②白重恩等全面分析了国企改制的经济、社会效果,发现我国国有企业改制没有带来巨大的直接社会成本,且改制的经济效益整体较好。③胡一帆等还发现那些业绩较好的企业优先被民营化。④基于成本加成率的角度,盛丹研究发现在高竞争度行业和竞争程度增强的行业进行国企改制会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在低竞争度和竞争程度降低的行业,这种作用并不明显。⑤在对国企改革效果的进一步研究中,一些学者发现国有企业改革会降低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⑥从而提升国有企业业绩。⑦此外,研究的结果发现,在国企改革的同时,伴随着就业量大幅下降的现象,国企改革不仅不是造成就业下滑的原因,而且能缓解就业下降的趋势。⑧学者们还对国企改革是否存在最优比例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孙群燕等人认为最优的国有股份比重取决于各类企业的生产成本、产出之间的替代效应和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等因素间的关系。⑨马光威和钟坚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理比例存在上限和下限,上限由社会稳定约束决定。⑩还有学者就国企改革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发现国企改革可以通过提高资本边际产出、改善资本动态配置效率、促进TFP增长和发挥对其他企业的外部溢出效应等途径提振经济增速。??
在对企业创新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基于所有制结构,研究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间创新的差异,但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一部分研究发现虽然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低于民营企业,但国有企业却具有更多的创新活动;①另一部分研究则发现民营企业不仅拥有更高的创新效率,同时也具有更多的创新投入。②在关于国企改革如何影响企业创新方面,少有文献涉及。李文贵和余明桂研究了民营化改革后企业的股权结构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发现非国有股权比例与民营化企业的创新活动呈显著正相关,但没有就民营化改革这一措施对企业创新有何影响进行研究。③盛丰发现将国有企业改制成非国有企业有助于提升创新效率,改革为国有资本仍占主体的国有性质企业对创新效率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并未对双重差分法的前提假设进行验证,且只是对于已经进行改制的样本进行研究。④赵放和刘雅君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并主要体现在对创新研发效率的提升方面,而其在创新产出效率上的作用并不明显,但其并未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微观企业的作用。⑤基于PSM法,王业雯和陈林研究发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创新效率会提高,并高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港澳台企业,虽然其考虑了样本选择性问题,但未消除企业自身因素对创新的影响。⑥
大量文献研究结果表明,改革后国有企业各方面的效率都有明显的提升,而改革通过何种途径来影响企业的各方面效率则少有研究涉及。事实上,我国国企改革始终围绕着提高国有企业效率这一目标,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原因。在理论上,国内学者解释国有企业低效率的理论观点可分为两类:一类观点是以吴敬琏、张维迎为代表的产权论,认为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等原因使国有企业不能有效运行,并主张通过产权改革,使企业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治理结构,从而解决国有企业的低效率问题。⑦另一类观点是以林毅夫为代表的政策性负担论,认为是政策性负担而不是所有权归属导致了“预算软约束”问题,政策性负担使国企缺乏自生能力,而“预算软约束”的存在又加重了国有企业经理的道德风险,导致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就是企业的政策性负担问题,剥离政策性负担是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先决条件。⑧与产权论和政策性负担论相似,政治观和经理人观将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問题分别归因于政府干预和代理成本。政治观将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归因于国有企业的控制者——政治家——对政治目标的追求,如过多的雇员,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低效率,而私有化能提高政治家对企业施加影响的成本,从而改善企业的效率。⑨经理人观认为国有企业的低效率是由于缺乏对经理人的有效监督和激励,导致经理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从而缺乏效率。⑩实证检验中,国外学者Gupta通过对印度部分民营化企业的研究,发现部分民营化提高了企业绩效,而部分民营化并未改变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且绩效的改善是源于生产率的提升而非员工数量的减少,因此认为企业绩效的改善并非来源于政治因素的改变,从而支持了经理人观。①李广子和刘力通过对中国上市的民营化国企进行研究,发现民营化前后上市公司对经理人的激励没有发生显著变化,民营化企业绩效的改善不能由经理人观来解释,从而支持了政治观。②在对国有企业创新的研究中,李文贵和余明桂通过对民营化后企业的研究,发现非国有股权对创新的促进作用主要源于经理人观;③徐晓萍等人通过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差异的研究发现,国有企业的创新弱势在低竞争环境下主要源自经理人观,而在高竞争环境下源自政治观。④ 学术界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影响国有企业创新的研究相对较少,且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基于双重差分法和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作用机理。本文可能的贡献有以下两点:第一,基于满足“平行趋势”假设的双重差分法,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的结果进一步表明了结果的可靠性。第二,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以证明改革的效果主要得益于政治观的缓解,即政府干预的减少。
二、研究方法和数据处理
(一)研究方法
1.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
为得到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作用的可靠效果,本文使用双重差分法进行研究,运用倾向评分匹配消除样本选择性偏差后,再使用双重差分法对改革的效果进行检验。
(1)双重差分法
在考察某一政策或冲击的影响时,双重差分法是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遗漏变量和政策的内生性问题,已被广泛应用于对政策及类似因素作用效果的研究中。⑤由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只对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有影响,而未进行改革的企业并不受此影响,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看成一个近似自然的实验过程。基于双重差分法的思路,本文选取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作为实验组,未进行改革的企业作为对照组。假定D=0和D=1分别表示对照组和实验组,那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效果就可以表示为:
结合式(1)和式(2),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措施对企业创新的净效应就可以表示为:
双重差分法的使用前提是将政策变化或某种冲击视为“自然实验”。一般而言只要实验组和对照组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即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接受处理前因变量的增长趋势是一致的,就可以认为这一政策或冲击满足“自然实验”这一前提,从而确保企业创新的变化是改革的作用引起的。因此,首先需要对样本进行平行趋势检验。本文通过比较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改革发生前创新投入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来检验样本是否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如果改革发生前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则可以认为平行趋势假设得到了满足。为此,设定模型(5)对平行趋势假设进行检验。其中,F为虚拟变量,j为当前年份距离改革年份的差值,本文中j的取值范围为-2、-1、0和1。以改革前一年(j=-1)为基期,当时间为改革前2年(j=-2)时,发生改革的企业F取值为1,未改革的企业则取值为0。依次类推得到改革当年和改革后1年的虚拟变量。β表示改革各期的效果,若在改革发生前,β接近于0或是不显著,则可以认为改革发生前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平行趋势假设是成立的,从而式(4)中的改革与时间的交叉项系数可以认为是正确地反映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2)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
考虑到本文所用数据的时间长度较短,无法对实验组和对照组的趋势进行较长时间的比较,即政策实施后可能由于考察时间较短而结果并不可靠。为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滿足“自然实验”这一条件,本文进一步采用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对消除选择性偏差后的样本进行研究,以验证双重差分法的结果。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首先在对照组中选出与实验组最相近的样本,使得它们拥有相近的被选择进行改革的概率,从而消除选择性偏差,根据匹配后筛选出的对照组与实验组,再利用双重差分法得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
参考以往研究,本文选取市场结构、总资产、利润率、负债率、从业人数和人均固定资产等指标作为匹配变量进行倾向得分匹配,对总资产、从业人数和人均固定资产进行取对数处理。由于发生改革的时间不一致,根据改革发生时间的不同,逐年进行匹配。并且鉴于是否发生改革极大可能是由改革前一年的企业状况决定,因此对匹配变量进行滞后一期处理,采用改革前一年的数据进行匹配。②根据倾向评分匹配法消除选择性偏差后的结果,采用式(4)的双重差分法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2.不同程度改革的效果及对政治观和經理人观的检验
此外,考虑到不同程度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可能效果不同,进一步将发生改革的企业按照改革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进行分组。改革后第一大股东依然为国有资本的企业定义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改革后第一大股东不再是国有资本的企业则认为其控制权发生了变化,设定双重差分模型(6)来检验改革后控制权的变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式中Control为虚拟变量,改革后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在改革后的年份赋值为1,改革后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企业在改革后的年份赋值为2,未改革的企业赋值为0。
(二)变量
参考以往文献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以创新投入衡量企业创新,创新投入为研究开发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Inno)。核心解释变量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时间的交叉项(D),是否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实收资本中国家资本占比变动与否进行衡量,将国家资本占比减少的企业定义为发生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控制变量中,引入市场结构(HHI)和企业规模(Ass)这两个变量,并对企业的利润率(Pro)、负债率(Deb)和人均固定资产(Fix)等可能影响企业创新的变量加以控制。其中,市场结构以二分位行业的HHI进行衡量,计算方法如式(8),式中HHIi为行业i的赫芬达尔指数,saleij为行业i企业j的工业销售产值。②企业规模以工业总产值进行衡量,利润率为企业利润与总资产之比,同时对工业总产值、人均固定资产进行对数处理。为避免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本文将所有控制变量滞后一期。
三、实证结果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
1.双重差分法的结果
根据式(4),采用双重固定效应的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回归。③表2汇报了双重差分法的回归结果。列(1)的结果表明,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会显著提高企业的创新投入。列(2)中加入控制变量后,改革的效果依然显著为正。控制变量中,总资产对创新的影响显著为正,这一结果与预期一致,即规模更大的企业倾向于进行更多的创新,其他控制变量则都不显著。列(3)和列(4)的结果表明,与改革前1年相比,改革前2年进行改革的企业与未进行改革的企业间创新不存在显著差异,平行趋势假设得以满足,表明改革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这一结果是可靠的。同时,改革当年对创新的影响并不显著,而改革后1年企业创新显著提高,改革的效果存在一定的时滞。列(5)和列(6)为非国有股权比例(Non-soe)的回归结果,非国有股权比例的系数在10%的水平显著为正,进一步支持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企业创新的观点。综上,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促进企业进行更多创新,且这一效果具有一定的时滞,在改革后1年开始显著。
表2双重差分法的回归结果
3.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的稳健性,本文通过替换被解释变量和进一步调整样本进行检验,表4为验证结果。
表4稳健性检验
根据政治观和经理人观,进一步研究改革促进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以模型(7)对改革如何影响企业创新进行检验,回归结果为表5中的列(3)至列(6),其中列(3)和列(4)为政治观的检验结果,列(5)和列(6)为经理人观的检验结果。结果显示,对于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的改革,改革对政府干预和代理成本的影响均不显著,这一结果与未改变控制权的改革对企业创新无显著效果的结论是一致的。对于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改革,改革对员工比例和工资比例均有显著的降低效果,而对经营费用率和资产周转率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改革会显著降低政府干预,而对代理成本则无明显效果。因此,对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提升作用主要源于政治观,而非经理人观。
上述结果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有在控制权发生变化时才会显著促进企业创新,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的改革并无促进企业创新的作用。对于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改革,改革的效果主要源于政府干预的减少,本文的结果为政治观提供了一定的实证证据。
结论
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2004至2007年数据,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法以创新投入衡量企业创新,对在2006和2007年发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进行研究。为避免样本可能存在的选择性偏差,运用倾向评分匹配后的双重差分法对改革的效果进行了验证。上述方法结果都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根据发生改革企业控制权是否变化,本文研究了不同程度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效果,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影响创新的途径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的改革对企业创新并无影响,只有改革后变为非国有企业时,改革才会显著促进企业创新,且这一作用主要源于政治观,即政府干预的缓解,而非经理人观。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提高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有利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与改善内部激励等经理人问题相比,减少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干预对促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有更明显的效果。在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融合,促进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干预,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
①本文入选2018年“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第32次会议论文,并获得2019年第四届“兴华优秀论文奖”。
①宋立刚、姚洋:《改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第17—31页;郝大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效率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2006年第7期,第61—72页;李楠、乔榛:《国有企业改制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估计》,《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0年第2期,第3—21页。
②刘小玄、李利英:《企业产权变革的效率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第4—16、204页。
③白重恩、路江涌、陶志刚:《国有企业改制效果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2006年第8期,第4—13、69页。
④胡一帆、宋敏、郑红亮:《所有制结构改革对中国企业绩效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第50—64页。
⑤盛丹:《国有企业改制、竞争程度与社会福利——基于企业成本加成率的考察》,《经济学(季刊)》2013年第4期,第1465—1490页。
⑥陈林、唐杨柳:《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有企业政策性负担——基于早期国企产权改革大数据的实证研究》,《经济学家》2014年第11期,第13—23页。
⑦张辉、黄昊、闫强明:《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性负担与国有企业绩效——基于1999—2007年工业企业数据库的实证研究》,《经济学家》2016年第9期,第32—41页。
⑧黄玲文、姚洋:《国有企业改制对就业的影响——来自11个城市的证据》,《经济研究》2007年第3期,第57—69页;佟家栋、洪倩霖:《国有企业改制对制造业企业工资与雇佣的动态影响》,《产业经济研究》2017年第2期,第102—113页。
⑨孙群燕、李杰、张安民:《寡头竞争情形下的国企改革——论国有股份比重的最优选择》,《经济研究》2004年第1期,第64—73页。
⑩马光威、钟坚:《经济增长、稳定约束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年第5期,第25—34页。
??许召元、张文魁:《国企改革对经济增速的提振效应研究》,《经济研究》2015年第4期,第122—135页。
①聂辉华、谭松涛、王宇锋:《创新、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基于中国企业层面的面板数据分析》,《世界经济》2008年第7期,第57—66页;刘和旺、郑世林、王宇锋:《所有制类型、技术创新与企业绩效》,《中国软科学》2015年第3期,第28—40页。
②吴延兵:《中国哪种所有制类型企业最具创新性?》,《世界经济》2012年第6期,第3—29页;董晓庆、赵坚、袁朋伟:《国有企业创新效率损失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14年第2期,第97—108页。
③李文贵、余明桂:《民营化企业的股权结构与企业创新》,《管理世界》2015年第4期,第112—125页。
④盛丰:《生产效率、创新效率与国企改革——微观企业数据的经验分析》,《产业经济研究》2012年第4期,第37—46页。
⑤赵放、刘雅君:《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影响的政策效果分析——基于双重差分法的实证研究》,《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第67—73頁。
⑥王业雯、陈林:《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促进企业创新?》,《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年第11期,第112—121页。
⑦吴敬琏:《产权制度和大中型企业的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9年第6期,第1—5,10页;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7—141页。
⑧林毅夫、刘明兴、章奇:《政策性负担与企业的预算软约束:来自中国的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4年第8期,第81—89页;林毅夫、李志赟:《中国的国有企业与金融体制改革》,《经济学(季刊)》2005年第3期,第913—936页。
⑨Boycko M,Shleifer A,Vishny R W.“A Theory of Privatisation”,in Economic Journal,1996,Vol.106,No.435,pp.309-319.
⑩Laffont J J,Tirole J. A Theory of Incentives in Procurement and Regulation,MIT Press,1993.
①Gupta N.“Partial Privatiz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in Journal of Finance,2005,Vol.60,No.2,pp.987-1015.
②李广子、刘力:《上市公司民营化绩效:基于政治观点的检验》,《世界经济》2010年第11期,第139—160页。
③李文贵、余明桂:《民营化企业的股权结构与企业创新》,《管理世界》2015年第4期,第112—125页。
④徐晓萍、张顺晨、许庆:《市场竞争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创新性差异研究》,《财贸经济》2017年第2期,第141—155页。
⑤陈林、伍海军:《国内双重差分法的研究现状与潜在问题》,《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5年第7期,第133—148页。 ①Beck T,Levine R,Levkov A.“Big Bad Banks? The Winners and Losers from Bank Deregul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in Journal of Finance,2010,Vol.65,No.5,pp.1637-1667;羅知、赵奇伟、严兵:《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国有企业长期投资的影响》,《中国工业经济》2015年第10期,第69—84页。
②刘晔、张训常、蓝晓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基于PSM-DID方法的实证研究》,《财政研究》2016年第10期,第63—75页;张滕、周茂:《国企改制与企业盈利能力——基于倾向得分匹配倍差法的再估计》,《产业经济研究》2016年第6期,第11—21页。
①李文贵、余明桂:《民营化企业的股权结构与企业创新》,《管理世界》2015年第4期,第112—125页。
②陈林、朱卫平:《创新、市场结构与行政进入壁垒——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的熊彼特假说实证检验》,《经济学(季刊)》2011年第2期,第653—674页。
①混合所有制改革虽然在十八大之后正式提出,但我国国有企业引入其他非公资本的实践早已开始,伴随着历次的国有企业改革,大量国有企业在产权上与其他非公资本进行了融合。因此,研究十八大之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效,依然可以为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
②Brandt L,Biesebroeck J V,Zhang Y F.“Creative Accounting or Creative Destruction? Firm-level Productivity Growth in Chinese Manufacturing”,in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12,Vol.97,No.2,pp.0-351.
③hausman检验的结果表明,固定效应模型优于随机效应模型,且控制时间固定效应的联合显著性是显著的,因此本文采用双重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检验。
①Heyman F,Sj?holm F,Tingvall P G.“Is There Really a Foreign Ownership Wage Premium? Evidence from Matched Employer-employee Data”,i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2007,Vol.73,No.2, pp.355-376.
②各年份平衡性检验的结果未列出,如需要可向笔者索取。
ResearchonReformofMixedOwnershipandInnovationof State-ownedEnterprises
SONG Dong-lin, LI Shang
Abstract:To improve the innovation level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cultivate world-class enterprises with global competitiveness is an important goal of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in the new era. With the dou? ble difference method and such method after the 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 this article makes an empirical study on how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affects the innovation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on the basis of eliminating the influence of sample selection problem and other unobservable factors. What’s more, it analyz? es the mechanism of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can signif? icantly promote the innovation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Further research presents that the reform has no sig? nificant effect when the enterprise control does not change. However, only when the enterprise is reformed into a non-state holding enterprise, the reform has a significant effect, which is mainly due to the alleviation of gov? ernment intervention by the reform, rather than the improvement of agency costs.
Key words: mixed ownership reform, enterprise innovation, double difference method, propensity score match? 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