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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回顾
药家鑫案虽已尘埃落定,但人们对此的思考和评价并不随着这个生命的结束而终止,更多的人在反思该案。
此案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却因药家鑫杀人手段的残忍,对生命的漠视以及有关媒体、专家对他产生的怜悯之心,把这起事件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场。药家鑫案自发生到结束全过程都有网络跟进,在这一过程中,包括其“官二代”背景、其父“军方背景”、律师“激情杀人”辩护理由、庭审中法庭调查问卷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对这一案件讨论等这些信息引起了网民激烈讨论。
回顾药家鑫案整个过程,网民的参与度可谓空前高涨,网络舆论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在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死刑后,他的身后留下了一串问号,有反思,有探寻,也有质疑。其中明确指向传媒的一个问题就是药家鑫是不是被媒体的刻意炒作和不断升温的舆论杀死的,是不是成了媒介审判的又一个牺牲品?药家鑫的律师就认为有人利用媒体炒作导致司法程序受到严重干扰,使得审判极不公正。社会上也有人认为药家鑫本来罪不当死,是舆论的杀伤力将其送上断头台。
药家鑫案很明显的特征是网络舆论声势浩大,不管是强烈要求药家鑫被判决死刑,还是对此持反对意见。如此强烈的网络舆论是否对该案的司法审判产生影响,值得我们反思。同时,司法审判与网络舆论的关系到底如何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司法审判独立性
司法独立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认同的基本法律准则,司法独立的核心是审判权的独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为我国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司法审判独立性有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高效性:司法审判独立使法官免受社会秩序和法律观念不良影响,能够保证行使审判权的公正性和高效性,从而达到维护公平正义目的;(2)树立审判权威:立法明确赋予司法审判的独立地位,使法院通过法官严格依法办案,树立审判权威,增强人们对审判“公信度”的认可程度。
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网络舆论形成的主要途径
微博是近几年兴起的网络交流平台,微博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主要表现是信息获取自主性、选择性;内容短小精悍;信息共享便捷迅速。
然而微博的信息传播也存在诸多问题,第一,一条微博的字数被限定在140字以内,这样可能造成事件叙述的片面性;第二,为虚假信息传播提供了便利渠道。如在药家鑫案中对其“富二代”背景信息的传播,使不实信息迅速扩散,对民众误导。
药家鑫案之所以会受到全国的关注,其中一个非常重要原因就是微博传播。该案最开始的信息就是由微博传出,之后传统媒体才跟进。在该案整个过程中,争议焦点在微博中引起网民激烈讨论,当然其中不乏偏激的言论,由于网民的积极参与,该事件引起了巨大的网络舆论热潮。
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网民对某些司法个案的参与和讨论越来越深入,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也日趋突显。
事实上网络舆论和司法审判所追求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司法审判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网络舆论则是通过公众,运用社会道德评价,实现社会正义的活动。这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在一定程度上,网络舆论通过对司法活动信息传播,对促进司法公正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司法审判必须依法审判,以法律为依据对案件进行客观地评价,实现法律意义的公平正义;而民众以内心的道德标准判断以求实现实质意义上的正义。双方对事实不同的价值追求,导致网络舆论依据道德情感、公众情绪所做出的判断与人民法院依法对某些事实裁判结果不一致。
司法审判本身是一个以法律为基础进行客观评价的活动。而网民以个人价值观判断,对案件传播、评论,引起更多的人参与其中,最终形成舆论热点。很多情况下对某些案件的情节过于渲染或妄加评论,从而对法院裁判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心理负担,网络舆论非理性、轻率的评论很可能对法官独立判断、依法办案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法律意义上的公正。
一定意义上说,网络舆论对于司法审判是把双刃剑,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因此应当加强司法機关与网络舆论的良性互动,这对实现司法公正有着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结语
司法审判应当具有独立性,而不受到网络舆论影响,法官依法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网络舆论则不能对司法审判形成压力,施加影响。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会促使我国的司法审判实现其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推动我国建设法制进程,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政治学院)
药家鑫案虽已尘埃落定,但人们对此的思考和评价并不随着这个生命的结束而终止,更多的人在反思该案。
此案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却因药家鑫杀人手段的残忍,对生命的漠视以及有关媒体、专家对他产生的怜悯之心,把这起事件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场。药家鑫案自发生到结束全过程都有网络跟进,在这一过程中,包括其“官二代”背景、其父“军方背景”、律师“激情杀人”辩护理由、庭审中法庭调查问卷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对这一案件讨论等这些信息引起了网民激烈讨论。
回顾药家鑫案整个过程,网民的参与度可谓空前高涨,网络舆论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在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死刑后,他的身后留下了一串问号,有反思,有探寻,也有质疑。其中明确指向传媒的一个问题就是药家鑫是不是被媒体的刻意炒作和不断升温的舆论杀死的,是不是成了媒介审判的又一个牺牲品?药家鑫的律师就认为有人利用媒体炒作导致司法程序受到严重干扰,使得审判极不公正。社会上也有人认为药家鑫本来罪不当死,是舆论的杀伤力将其送上断头台。
药家鑫案很明显的特征是网络舆论声势浩大,不管是强烈要求药家鑫被判决死刑,还是对此持反对意见。如此强烈的网络舆论是否对该案的司法审判产生影响,值得我们反思。同时,司法审判与网络舆论的关系到底如何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司法审判独立性
司法独立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认同的基本法律准则,司法独立的核心是审判权的独立。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为我国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司法审判独立性有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高效性:司法审判独立使法官免受社会秩序和法律观念不良影响,能够保证行使审判权的公正性和高效性,从而达到维护公平正义目的;(2)树立审判权威:立法明确赋予司法审判的独立地位,使法院通过法官严格依法办案,树立审判权威,增强人们对审判“公信度”的认可程度。
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网络舆论形成的主要途径
微博是近几年兴起的网络交流平台,微博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主要表现是信息获取自主性、选择性;内容短小精悍;信息共享便捷迅速。
然而微博的信息传播也存在诸多问题,第一,一条微博的字数被限定在140字以内,这样可能造成事件叙述的片面性;第二,为虚假信息传播提供了便利渠道。如在药家鑫案中对其“富二代”背景信息的传播,使不实信息迅速扩散,对民众误导。
药家鑫案之所以会受到全国的关注,其中一个非常重要原因就是微博传播。该案最开始的信息就是由微博传出,之后传统媒体才跟进。在该案整个过程中,争议焦点在微博中引起网民激烈讨论,当然其中不乏偏激的言论,由于网民的积极参与,该事件引起了巨大的网络舆论热潮。
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网民对某些司法个案的参与和讨论越来越深入,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也日趋突显。
事实上网络舆论和司法审判所追求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司法审判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网络舆论则是通过公众,运用社会道德评价,实现社会正义的活动。这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在一定程度上,网络舆论通过对司法活动信息传播,对促进司法公正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司法审判必须依法审判,以法律为依据对案件进行客观地评价,实现法律意义的公平正义;而民众以内心的道德标准判断以求实现实质意义上的正义。双方对事实不同的价值追求,导致网络舆论依据道德情感、公众情绪所做出的判断与人民法院依法对某些事实裁判结果不一致。
司法审判本身是一个以法律为基础进行客观评价的活动。而网民以个人价值观判断,对案件传播、评论,引起更多的人参与其中,最终形成舆论热点。很多情况下对某些案件的情节过于渲染或妄加评论,从而对法院裁判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心理负担,网络舆论非理性、轻率的评论很可能对法官独立判断、依法办案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法律意义上的公正。
一定意义上说,网络舆论对于司法审判是把双刃剑,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因此应当加强司法機关与网络舆论的良性互动,这对实现司法公正有着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结语
司法审判应当具有独立性,而不受到网络舆论影响,法官依法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网络舆论则不能对司法审判形成压力,施加影响。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会促使我国的司法审判实现其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推动我国建设法制进程,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