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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被起诉,置之不理和诉讼到底都不是明智的选择
目前,美国是中国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同时也是中国企业遭受知识产权纠纷的“重灾区”。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中国制造”名声大噪,在进入美国市场的同时,也遭遇美国本土企业的敌视。从目前的趋势看,美国企业起诉来自中国的竞争对手,其目的已经超出了单纯打压的范畴,有些甚至寄望借助起诉中国企业提高品牌知名度、获得战略投资等。而对中国企业来说,一旦被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最终可能会失去美国市场。
专利受理量攀升,诉讼态势严峻
在美国,竞争对手和知识产权持有者正发起更多的知识产权诉讼。仅在2015年,就约有5600件专利侵权案件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被起诉。在过去5年,有数百家中国企业在超过400件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诉讼和100多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中被诉侵犯知识产权。
在美国,专利诉讼热门行业包括消费电子、生物制药、计算机技术、通信、医疗设备、汽车及化学等领域。
2016年11月3日,在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和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知识产权提升国际竞争力”研讨会上,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韶斌介绍说,2016年至今,针对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已有100多件,涉及企业数百家,比如40家中国钢铁企业遭受“337调查”;多家中国电动平衡车企业连遭3次“337调查”等。过去10年,华为在美国遇到200多起诉讼,直在2015年年底才终于从被告变为原告。
这其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原告既有美国本土企业,也有中国竞争对手。“这体现了全球竞争的趋势,全球竞争会带来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诉讼。”朱韶斌表示,现在中国企业越来越国际化,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时,并不会考虑被诉方是不是中国企业。中国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国内蔓延到国际市场。
在ITC发起的“337调查”案也逐年增加。根据“337调查”普遍排除令规定,一家败诉,连同该国其他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同样也要退出美国市场,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杀伤力”很大。现在,部分中国企业也开始提起“337调查”,主动出击应对竞争。
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统计,20多年来,美国每年的专利受理量一路攀升,2015年约33万件,同时专利诉讼递交量为6000件左右,其走势与专利受理量走势高度吻合。这表明美国企业申请专利一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市场,同时申请专利时紧盯竞争对手产品。
“这一点与中国企业有所区别。”朱韶斌说,在中国申请专利有很多因素需要考量,但忽视了对竞争对手产品的考虑,造成很多专利大打折扣,难以对竞争对手形成制衡。
诉讼成本高,和解是好结局
知识产权诉讼意味着风险。企业被起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可能涉及专利、商标、商业外观、版权及商业机密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同时,如果企业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没有针对竞争对手产品去申请专利,那么,被起诉时往往会陷入被动的境地。
“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并不是说知识产权数量上少,而是说专利质量不高。”朱韶斌解释说,不少中国企业写专利时,往往局限于一种技术角度,将技术写得非常具体,很容易招致竞争对手的起诉。他建议企业申请专利时,要保证在一定时间内能将竞争对手抛在身后。如果达不到这种效果,只能说仅把一个很具体的技术保护下来,其实际商业价值微乎其微。“其实,专利并不在于技术含量有多高,那些能覆盖竞争对手产品的专利,才是高质量的专利。”朱韶斌补充道。
被诉后,中国企业面临的后果包括高达几百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的损害赔偿金;接受禁止令,失去美国市场;商业机会的流失;几十万美元甚至几百万美元的诉讼成本。每一项风险对中国企业可能都是致命的打击。
不过,面对诉讼,中国企业置之不理和诉讼到底,都不是明智的选择。据朱韶斌介绍,美国现在97%左右的诉讼案都以和解结局。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和解是对中国企业是最好的结果,但是往往需要积极应诉,来创造最佳的和解时机和对自己有利的砝码。因为一个诉讼案如果死磕到底,最后付出的成本是巨大的,甚至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即使企业很有信心自己的产品未侵权,但将未侵权的道理讲清楚的成本很昂贵。因为企业要走诉讼程序,说服法官、陪审团等,过程费时、费力、费财。有些反复被告的企业,付出的成本之大就更不用说了。
当然,企业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专业律师意见来决定诉讼程度。“这要看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的销售级别。如果在美国是千万美元级的销售额,那么企业可以准备打一场硬仗。而如果只有一两百万美元销售额,那么花费上百万美元应对诉讼,即使最后赢了,企业也高兴不起来。”朱韶斌提醒说。
目前,美国是中国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同时也是中国企业遭受知识产权纠纷的“重灾区”。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中国制造”名声大噪,在进入美国市场的同时,也遭遇美国本土企业的敌视。从目前的趋势看,美国企业起诉来自中国的竞争对手,其目的已经超出了单纯打压的范畴,有些甚至寄望借助起诉中国企业提高品牌知名度、获得战略投资等。而对中国企业来说,一旦被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最终可能会失去美国市场。
专利受理量攀升,诉讼态势严峻
在美国,竞争对手和知识产权持有者正发起更多的知识产权诉讼。仅在2015年,就约有5600件专利侵权案件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被起诉。在过去5年,有数百家中国企业在超过400件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诉讼和100多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中被诉侵犯知识产权。
在美国,专利诉讼热门行业包括消费电子、生物制药、计算机技术、通信、医疗设备、汽车及化学等领域。
2016年11月3日,在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和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知识产权提升国际竞争力”研讨会上,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韶斌介绍说,2016年至今,针对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已有100多件,涉及企业数百家,比如40家中国钢铁企业遭受“337调查”;多家中国电动平衡车企业连遭3次“337调查”等。过去10年,华为在美国遇到200多起诉讼,直在2015年年底才终于从被告变为原告。
这其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原告既有美国本土企业,也有中国竞争对手。“这体现了全球竞争的趋势,全球竞争会带来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诉讼。”朱韶斌表示,现在中国企业越来越国际化,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时,并不会考虑被诉方是不是中国企业。中国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国内蔓延到国际市场。
在ITC发起的“337调查”案也逐年增加。根据“337调查”普遍排除令规定,一家败诉,连同该国其他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同样也要退出美国市场,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杀伤力”很大。现在,部分中国企业也开始提起“337调查”,主动出击应对竞争。
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统计,20多年来,美国每年的专利受理量一路攀升,2015年约33万件,同时专利诉讼递交量为6000件左右,其走势与专利受理量走势高度吻合。这表明美国企业申请专利一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市场,同时申请专利时紧盯竞争对手产品。
“这一点与中国企业有所区别。”朱韶斌说,在中国申请专利有很多因素需要考量,但忽视了对竞争对手产品的考虑,造成很多专利大打折扣,难以对竞争对手形成制衡。
诉讼成本高,和解是好结局
知识产权诉讼意味着风险。企业被起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可能涉及专利、商标、商业外观、版权及商业机密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同时,如果企业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没有针对竞争对手产品去申请专利,那么,被起诉时往往会陷入被动的境地。
“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并不是说知识产权数量上少,而是说专利质量不高。”朱韶斌解释说,不少中国企业写专利时,往往局限于一种技术角度,将技术写得非常具体,很容易招致竞争对手的起诉。他建议企业申请专利时,要保证在一定时间内能将竞争对手抛在身后。如果达不到这种效果,只能说仅把一个很具体的技术保护下来,其实际商业价值微乎其微。“其实,专利并不在于技术含量有多高,那些能覆盖竞争对手产品的专利,才是高质量的专利。”朱韶斌补充道。
被诉后,中国企业面临的后果包括高达几百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的损害赔偿金;接受禁止令,失去美国市场;商业机会的流失;几十万美元甚至几百万美元的诉讼成本。每一项风险对中国企业可能都是致命的打击。
不过,面对诉讼,中国企业置之不理和诉讼到底,都不是明智的选择。据朱韶斌介绍,美国现在97%左右的诉讼案都以和解结局。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和解是对中国企业是最好的结果,但是往往需要积极应诉,来创造最佳的和解时机和对自己有利的砝码。因为一个诉讼案如果死磕到底,最后付出的成本是巨大的,甚至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即使企业很有信心自己的产品未侵权,但将未侵权的道理讲清楚的成本很昂贵。因为企业要走诉讼程序,说服法官、陪审团等,过程费时、费力、费财。有些反复被告的企业,付出的成本之大就更不用说了。
当然,企业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专业律师意见来决定诉讼程度。“这要看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的销售级别。如果在美国是千万美元级的销售额,那么企业可以准备打一场硬仗。而如果只有一两百万美元销售额,那么花费上百万美元应对诉讼,即使最后赢了,企业也高兴不起来。”朱韶斌提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