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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频频发生,众所周知,每个消费者都应享用公平的待遇。从商业伦理的角度出发,人的权利成为被关注的焦点,本文认为企业或组织机构应当对消费者投以更多人性的关怀与实际的帮助,特别是弱势群体。
关键词弱势群体商业伦理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从商业伦理的视角,把消费者分为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从狭义上弱势群体特征是:低收入,外来人口、有某种残疾,还有重病,读写能力差,或者是居无定所,年幼或年老。从广义上,弱势消费群体也包括由于没有相应的知识或信息不对等,不懂怎样安全使用产品。因此,从保护人权的角度,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以更多的责任心来确保对所有顾客都是公平合理的。换言之,企业除了公平对待一切的责任以外,在对待弱势的单一个人或是群体时,企业应该去超越“本应该”的责任,使弱势的一方,除了平等与大众外享有额外服务的权利。(Wolfgang 1996)
以昂贵的艾滋病药物与贫穷的南方国家为例,该案例审视了南非国家急需艾滋病药物来帮助病人治疗,而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支付药物的费用,这便是矛盾。具体来说,对于制药商,新药的开发研制需要巨额开成本,而急需这些药物的世界贫困地区却无力负担昂贵的费用,这与药物专利保护之间形成了冲突。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对艾滋病的治疗每人每年的花费在一万欧元到一万五千欧元之间,然而政府却无力支付进行这项治疗的总费用。为了解决该问题,来自一些国家的制药公司联合起来共同开发研制药物,从而降低了成本,再把相对低廉的价格卖给南非地区的贫困人群。这样,就使得弱势群体享有的额外的商品和服务权益。(unknown,1994)
再者从,对弱势群体保护的综合性责任原理出发,既然弱势群体的范围已超越了我们通常所定义的需要与之一般平等服务沟通这一界限,我们就应该对弱势群体进行特殊对待,为他们考虑更多更周全,使得他们能真正享受他们应该有的人权。这也许这在很多国家被看成是额外的服务和成本的付出。因此值得一提的是:在从商业伦理的角度,不在是单个企业家或商业组织应当关注的额外责任,而是以个在整个社会群体包括政府,消费者团体中形成一种伦理道德的氛围,这便是在社会角度上,所有的人应该对责任义务、道德要求、社会福利服务有更深的认知。(Robert E 1985),
例如,英国的水消费委员把退休人员也列入了弱势群体,由于退休而缺少额外收入使得高昂的水费越来越不能承受。水消费委员便开始探讨采用何种新的方法如何收取水费变成一种合乎所有人经济条件及生活方式,让所有人都能理解的“公平”的行为。也许在很多国人的心里认为缴纳水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哪谈差异对待的说法。但英国的水消费委员在消费群体中,把一群人定位为弱势群体,种类大致分为经济窘迫、阅读水费账单障碍的人群,不善于做预算从而无法按时交纳水费等等。对于经济窘迫可委托工务局寻求工作,或者让工务局直接从救济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来支付水费。这个“水费直接扣除”系统也同时帮助那些不善于做预算开支的人。如果遇到有阅读障碍的顾客,可采用账单制成录音带或是盲文的形式,或通过给顾客打电话,念直接念账单的形式,或是把账单派送给你事先指定的一个朋友或是亲戚,通过朋友或亲戚可以把信息转告给你。又例如,在澳大利亚AASW是唯一一个代表具有4年本科(或更高)学历的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机构。该机构工作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挖掘人的潜力和人的需求,比如:这使得一些弱势群体,在社会中应享有额外的权利。这便是为了让一些可能不是那么有“才能”的人能够被“伯乐”发掘,而避免他们的失业。(unknown,1996)
同样在中国也有这样的例子,中国政府对一大批的下岗工人,提供了优先的再就业机会同时也提供了免费的下岗再培训的服务。对招纳下岗职工的企业进行了激励政策,如适当的减除税收。对从事某些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在3年内按每年每户8000元为免税金额。另外对下岗职工的养老金缴纳也有相应的优惠减免政策。
综上所述,企业应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额外的服务责任。研究报告指出;中国乃至世界的很多消费者当感到最不满时,不会向企业或政府直接投诉,直到难以承受,还有近四分之一的消费者尽管超出负荷也不会去投诉。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会保持沉默,据估计,一个人会把他所受到的糟糕服务待遇以及所涉及的公司名字或组织机构向周围约9个人去诉说。也就是说,当企业不足以关注弱势群体的行为给其带来伤害的同时,也给企业自身的名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反之,如果消费者或是弱势群体从企业得到更多、额外的服务和商品,以此也肯定会为企业或公司带来好的声誉以及更多的商机。实际上,因为关注每一群乃至每一个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把商业伦理理论及其经营理念相结合,必然是是一种双赢的抉择。
(作者单位:泸州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
参考文献:
[1]Strategic Survey 1993 - 1994, 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 1994.
[2]“The Global Sweatshop,”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9 September 1996.
[3]Robert E (1985), “Protecting the vulnerable: a reanalysis of our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4] Wolfgang (1996), “Human Rights toward a common understanding”.
[5]“Don’t take the advantage of the disadvantage”, website access: www.accc.gov.au/content/item.phtm.
关键词弱势群体商业伦理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从商业伦理的视角,把消费者分为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从狭义上弱势群体特征是:低收入,外来人口、有某种残疾,还有重病,读写能力差,或者是居无定所,年幼或年老。从广义上,弱势消费群体也包括由于没有相应的知识或信息不对等,不懂怎样安全使用产品。因此,从保护人权的角度,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以更多的责任心来确保对所有顾客都是公平合理的。换言之,企业除了公平对待一切的责任以外,在对待弱势的单一个人或是群体时,企业应该去超越“本应该”的责任,使弱势的一方,除了平等与大众外享有额外服务的权利。(Wolfgang 1996)
以昂贵的艾滋病药物与贫穷的南方国家为例,该案例审视了南非国家急需艾滋病药物来帮助病人治疗,而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支付药物的费用,这便是矛盾。具体来说,对于制药商,新药的开发研制需要巨额开成本,而急需这些药物的世界贫困地区却无力负担昂贵的费用,这与药物专利保护之间形成了冲突。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对艾滋病的治疗每人每年的花费在一万欧元到一万五千欧元之间,然而政府却无力支付进行这项治疗的总费用。为了解决该问题,来自一些国家的制药公司联合起来共同开发研制药物,从而降低了成本,再把相对低廉的价格卖给南非地区的贫困人群。这样,就使得弱势群体享有的额外的商品和服务权益。(unknown,1994)
再者从,对弱势群体保护的综合性责任原理出发,既然弱势群体的范围已超越了我们通常所定义的需要与之一般平等服务沟通这一界限,我们就应该对弱势群体进行特殊对待,为他们考虑更多更周全,使得他们能真正享受他们应该有的人权。这也许这在很多国家被看成是额外的服务和成本的付出。因此值得一提的是:在从商业伦理的角度,不在是单个企业家或商业组织应当关注的额外责任,而是以个在整个社会群体包括政府,消费者团体中形成一种伦理道德的氛围,这便是在社会角度上,所有的人应该对责任义务、道德要求、社会福利服务有更深的认知。(Robert E 1985),
例如,英国的水消费委员把退休人员也列入了弱势群体,由于退休而缺少额外收入使得高昂的水费越来越不能承受。水消费委员便开始探讨采用何种新的方法如何收取水费变成一种合乎所有人经济条件及生活方式,让所有人都能理解的“公平”的行为。也许在很多国人的心里认为缴纳水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哪谈差异对待的说法。但英国的水消费委员在消费群体中,把一群人定位为弱势群体,种类大致分为经济窘迫、阅读水费账单障碍的人群,不善于做预算从而无法按时交纳水费等等。对于经济窘迫可委托工务局寻求工作,或者让工务局直接从救济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来支付水费。这个“水费直接扣除”系统也同时帮助那些不善于做预算开支的人。如果遇到有阅读障碍的顾客,可采用账单制成录音带或是盲文的形式,或通过给顾客打电话,念直接念账单的形式,或是把账单派送给你事先指定的一个朋友或是亲戚,通过朋友或亲戚可以把信息转告给你。又例如,在澳大利亚AASW是唯一一个代表具有4年本科(或更高)学历的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机构。该机构工作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挖掘人的潜力和人的需求,比如:这使得一些弱势群体,在社会中应享有额外的权利。这便是为了让一些可能不是那么有“才能”的人能够被“伯乐”发掘,而避免他们的失业。(unknown,1996)
同样在中国也有这样的例子,中国政府对一大批的下岗工人,提供了优先的再就业机会同时也提供了免费的下岗再培训的服务。对招纳下岗职工的企业进行了激励政策,如适当的减除税收。对从事某些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在3年内按每年每户8000元为免税金额。另外对下岗职工的养老金缴纳也有相应的优惠减免政策。
综上所述,企业应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额外的服务责任。研究报告指出;中国乃至世界的很多消费者当感到最不满时,不会向企业或政府直接投诉,直到难以承受,还有近四分之一的消费者尽管超出负荷也不会去投诉。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会保持沉默,据估计,一个人会把他所受到的糟糕服务待遇以及所涉及的公司名字或组织机构向周围约9个人去诉说。也就是说,当企业不足以关注弱势群体的行为给其带来伤害的同时,也给企业自身的名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反之,如果消费者或是弱势群体从企业得到更多、额外的服务和商品,以此也肯定会为企业或公司带来好的声誉以及更多的商机。实际上,因为关注每一群乃至每一个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把商业伦理理论及其经营理念相结合,必然是是一种双赢的抉择。
(作者单位:泸州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
参考文献:
[1]Strategic Survey 1993 - 1994, 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 1994.
[2]“The Global Sweatshop,”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9 September 1996.
[3]Robert E (1985), “Protecting the vulnerable: a reanalysis of our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4] Wolfgang (1996), “Human Rights toward a common understanding”.
[5]“Don’t take the advantage of the disadvantage”, website access: www.accc.gov.au/content/item.p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