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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7、8月间,黄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其中以冀鲁豫三省灾情最重,受灾面积达1万多平方公里,受灾人口300多万,财产损失2亿多元。国民政府在灾后成立了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对灾区进行急赈、工赈和卫生防疫。尽管这次赈济活动有健全的组织和制度,但由于投入太少,成效甚微。这场水灾救济的失败,既加重了当时中国的农业恐慌,也反映出南京国民政府在救灾方面的无力和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