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同危险行为

来源 :青年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ksd20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个民事主体在无意思联络的情况下对他人实施了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并对他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结果,且无法确定具体的加害人.从其含义来看,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五个要素:行为主体具有复数性、行为人无主观意思联络、行为具有危险性、造成损害结果、致害人不明.为了进一步剖析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这里通过将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加害行为、无意思联络的侵权行为进行比较分析.
其他文献
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海水淡化是目前国内外的发展趋势,为此,提出了基于海洋温差能的海水淡化技术。针对海洋温差能海水淡化工艺温差小、压降低的特点,研制了一种新型的闪蒸冷
处于侦查阶段的犯罪新闻报道,其法理基础是公众知情权和监督司法活动.但这样的犯罪新闻报道有可能妨碍无罪推定原则,有可能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复归权和隐私权.因此必须对此类新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和社会隔离,并使用社区资料教育来改造罪犯的方式,是对在社区中管理教育罪犯方法的总称.在2004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种思潮冲击着人们的心理,家庭暴力频繁发生且日益严重.文章将以由“作为”形式表现出来的对家庭成员的肉体和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家庭热暴力”入手,
“90后”大学生已经成为我国高校主要的学生群体,他们表现出自我意识强、社会化程度低,思想独立、行为冲动,自尊心强,抗挫折能力差,依赖网络,是非判断能力差等特点,根据他们
面对煤炭企业进入以竞争求生存的微利时代.如何创新党建工作,推动科学发展,将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之中,凝聚企业员工的智慧和力量,为企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是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是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充满生机和活力,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真
2010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以来,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独特的群体随之越来越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农民工群体已走向分化,并正在
我国在《合同法解释(二)》当中终于确立情势变更原则,但是其实还是争议颇多.在此就情势变更原则的概念、沿革、与其他易混淆概念的区别、以及此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效力作了一些
诉讼管辖权是国际法院的两大管辖权之一,通过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探究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的权限、发现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存在的不足,并结合以上不足和针对国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