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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权力源于社会自身的发展以及国家垄断权力而产生的弊端,是社会组织依据法律、契约或习惯对内部成员和外部主体支配力的总和,其对国家权力的制衡,有效地弥补了国家权力内部制衡的不足。大量宗教问题都表现为社会权力运行中的问题。社会权力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法规范是完善宗教立法的重要途径。社会权力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和解决宗教社会问题的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