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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各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如何在改革中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平稳过渡并得到强化,这是一个需要解决好的重要课题。党政重视为本。要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责"这一工作架构、责任体系,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多请示汇报,并使之主动化、经常化、制度化。力争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形成党委、政府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