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有几个概念需要厘清,老有所养是指基于养老金、医疗保障、养老房产、老年就业与养老服务等制度安排实现的养老保障;未富先老是指在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水平相对低,老龄人口的收入不能满足支出需求的社会状况;即老即富是指按照老龄社会的时间表,倒计时测算支出需求,通过促进就业、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制度安排,增加老龄人口财富和实现收支平衡的社会状况。人口红利是劳动人口红利、老龄人口红利,以及二者过渡期人口红利的总称。
2012年中国劳动人口减少了345万,如果减去在校、失业、低收入和提前退休的人口,实际老年赡养比不足1∶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划内仅为1∶3.2,已经实际进入深度老龄社会,“民工荒”、“养老难”和“家政工人涨价”等不是空穴来风,且可能在2020年即进入超级老龄社会。
目前中国人均GDP处于低位,但居民储蓄率处于最高位,老龄人口低消费抑制了内需,居民消费峰值点在中等教育、结婚购房和老年就医三个方面,中年人力资本投入不足。反之,美国居民消费峰值在中年阶段,德国、日本等国家在老年阶段。
由此可见,中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社会时,应当做到养老金、医疗保险全覆盖,但当时并没有做到,欠账较多。在“十二五”期间解决遗留的、现实的和未来的社会问题已进入倒计时阶段(见图1)。
本文试图打破部门利益和短期行为的束缚,提出“从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到即老即富”的一揽子政策建议。
从单纯控制生育转向调控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改善人口质量与稳定低生育水平并举,在进入老龄社会后保持合理的老年赡养比和国家人力资源竞争力。
测算显示:自2015年开始实行间隔性二胎生育政策,在运用税收政策和社会保障引导80%家庭响应的情况下,到2035年中国进入超级老龄社会时,老年赡养比约为1(65岁)∶2.56(劳动人口)、1(60岁)∶1.7(劳动人口)。
中国现行养老金呈现出“政策碎片、结构混乱、统筹层级低、企业费率高、待遇欠公平、财务不可持续”等特征。测算显示: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增涨,GDP高速增长,不断增加工资(增长率8.7%)和缴费基数,养老金替代率约为社平工资51%的条件下,最乐观的估算结果可维持到2020年,届时出现资金缺口3377亿元人民币,且越来越大。此外,其他养老金体系也面临挑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负担不断加重,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不高,中央转移支付负担不断加重,且难平社会不公。因此,亟待进行结构调整和制度整合,以增强政府信誉和化解国民忧虑,具有一举多得之功效。
老龄社会的养老金即“自己存点、年轻人给点,吃饭找政府、改善靠自己”的二元结构文化。国民基础养老金(=50%)+个人账户养老金(≥50%)≥上年度居民家庭平均消费支出的100%。
根据2010年的数据测算显示:男女居民均自60岁开始支付国民基础养老金,城市居民每月400元-870元,农村居民每月111元-425元,资金需求7343.52亿元,是当年GDP的1.83%,占财政支出的17.28%;如果从65岁开始支付,当年结余额为2331亿元。筹资水平约为在职职工社平工资的6.82%,到2035年约为12.79%。可见,这些资金政府支付得起,更大的挑战在于理念创新和管理能力。
制定《养老金法》,依法整合城乡居民的二元结构养老金可分六步实施:
(1)打破身份界限,建立中央统筹和地方补充的全民基础养老金和支付系统,整合由政府支付的退休金、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补贴、计划生育家庭养老补贴等。
(2)人人建立养老储蓄账户。整合现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商业保险个人账户、消费积分转换养老金个人账户等,建立全民个人养老金账户和运营系统(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4%缴费,个人缴费率≥4%,保底贴现率2%,多存多取、利高多收。以2012年40岁职工为例,个人费率为4.66%。
(3)鼓励和规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养老金(含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提高职工总和养老金替代率(达到退休前收入的60%-80%)。
(4)老人执行老制度,中人参加新制度,但视同缴费工龄用国企红利分期补偿和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转入个人账户。新人可直接实施新制度。
(5)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空账资金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偿还,用地方养老保险累积资金补偿地方空账,剩余部分由中央统筹解决。
(6)按照平均老年寿命15年的标准,调整领取国民基础养老金的年龄,当平均寿命达到75岁时,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岁(2020年以前),达到80岁时领取年龄为65岁(2040年以前)。
病有所医是老有所养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老龄人口资产的权益部分。
首先,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体职工(6%+2%费率)和居民(政府补贴340元+个人缴费30元或年收入2%),分担目录内和封顶线以下70%-80%和医疗费用总额的60%-70%。
其次,大病特病表面看属于高额费用问题,其实是医疗行为合理性和医保基金制约能力问题。因此,需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申请和医疗审查制度,对合理医疗行为和低收入家庭提供帮助,防止道德风险和财务陷阱。
最后,建议国家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对因病陷入贫困的家庭实施一次性救助,对救治性急诊提供启动资金(如3000元-5000元),避免发生医疗机构和路人见死不救的情况,在医疗机构实施初步救治后,再根据患者的情况酌情处理。 老龄人口的医疗费用是青年人口的3倍-4倍。过去20年间,中国城乡居民年均医疗费用增长率达20%(回归结果显示应为8.4%),个人支出仍占卫生总费用的30%以上(OECD国家为10%-15%)。按此增长率测算,至2035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23.4%,其医疗费用将占GDP的11.73%(假定GDP增长率为7.5%的情况下)。
建议中国按政府30%、医疗保险50%、个人20%的比例建立公民健康保障筹资指数(CHSFI),在2020年前真正解决看病的社会问题。为此,亟待完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和结算制度,规范临床路径和制定诊疗标准,将医疗保险基金的70%用于补偿医务人员,以替代其“以药养医”的收入。
住房保障包括廉租房、限价首住房和养老服务机构用地,皆属于社会资产。中国亟待区分住房市场与房产投资市场,制定《住房保障法》,鼓励地方政府综合开发,淡化土地财政。
首先,需完善廉租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准入退出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首住限价房制度,替代经济适用房,规定保障面积、购房年限、限制价格,对三代同住或与孤老同住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将居民拥有自住房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政府业绩評价;第三,鼓励老龄人口在购买服务、大额医疗和进住老龄公寓遇到资金困难的,用福利房产置换补充养老金,政府回购福利房产再用于保障性住房。
需要首先明确,“税”为国家行为、“费”为部门和群体行为、“储蓄”为个人行为,产权性质和功能各不相同。
目前企业“五险一金”法定总费率为工资总额的34%-41%,具体项目为——养老20%+医疗6%+失业2%+工伤生育1%+住房公积金12%,未计地方增加的费率。其总费率超过已进入超级老龄社会的德国和日本,对企业具有直接的杀伤力,这导致中国失去利用过渡人口红利的机会。
同时,职工总费率为16%-23%——失业1%+养老8%+医疗2%+住房公积金12%,除去住房公积金后的三险费率占工资总额11%,加个人所得税后约14%,已经超过边界老龄赡养负担(10%),没有增长空间。以此计算,企业和职工两方总费额已占到工资总额的64%。
在这种情况下,亟待理顺税、费、储蓄的关系,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根据“以支定收、逐渐增加”的原则,建立长效筹资机制。
首先,在所得税中列支社会保障项(或建立社会保障税),企业增税7%,其中4%用于支付国民基础养老金,1%用于医疗救助(困难救助和救治性急诊救助),1%用于计划生育补贴(将女职工生育保险调整为全民生育福利);职工增税3%,最低税基为社会平均工资60%,个体户和城乡居民参照执行,用于支付国民基础养老金。
其次,保留社会保险费制,企业费率为工资总额的9%,其中6%用于医疗保险、2%用于失业保险、1%用于工伤保险费。职工费率为3%,其中2%计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1%计入失业保险费统筹基金。以上费额均在所得税前列支,由税务部门代征或者由社会保险部门征收。
第三,根据“以收定支、强制与自愿结合、自储公助、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社会保障储蓄制度。企业储蓄费率为个人工资总额的17%。其中,4%计入职工养老金个人账户;12%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累积支付20年(降低45岁以上职工的用工成本);1%计入职工老龄护理个人账户(中国老龄化速度快、积累期短,不宜建立护理保险)。职工储蓄费率为17%;其中,养老金费率为4%(自愿增加),住房公积金费率为12%,在职工完成首住房交款后终止;老龄护理费率1%;以上储蓄额均在所得税前列支,直接划入公民社会保障卡内的个人账户;超过4%的养老金储蓄可在规定额度内实行延期征税,在领取时对超过纳税起征额的部分征收养老金税,直接培育老龄人口红利。
做出上述调整后,企业税费储总率为33%,在停缴住房公积金后为21%,比目前减负8%-20%;个人税费储总率为23%,停缴住房公积金后为11%。用人单位和个人总税费储率将下降为工资总额的32%-56%。
养老金融是养老资产风险管理和理财服务的总和,包括养老资产管理受托人、养老理财产品、养老基金投资策略和养老金市场等。根据老龄人口偏好发展现代金融,是改善养老储蓄状况、老龄人口资产结构和实现老龄人口红利的重要路径。
(1)养老资产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管理含养老基金、老龄房产等的专业机构,包括养老金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机构、老龄房产管理机构等。国家应当创新法律和政策体系,鼓励以信托文化管理养老资产、以保险机制管理长寿风险和开发养老地产,以建立养老资产保值机制。
(2)养老基金保值三分法,即指风险投资、保值投资、增值投资。风险投资主要指股票、债券、基金投资,在承担一定风险后获取较高的收益;保值投资主要指国债、储蓄和理财产品,风险由产品供方承担;增值投资主要指实物和实业投资,选择可以增值的实物(如黄金)和实业(如高速公路)。
老龄产业包括老龄用品开发与生产、养老资产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其中以餐饮、金融、家政、医疗等服务业为主,并涉及种植、制造、建筑、加工、医药业等其他产业。老龄产业链从养老储蓄账户管理开始,横向联通养老资产管理和理财服务(以养老金和老龄房产为主),下游联通老龄服务采购(包括老龄咨询、家政服务、老龄医疗、养老机构、老龄旅游、老龄学校、老龄社交、老龄就业、宠物照顾等);上游联通老龄用品生产、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建设(见图2)。 老龄服务产业集团是集合养老资产管理和老龄服务的企业,具有团购老龄服务的功能。主要特征如下:
(1)坚持适度盈利与综合经营原则,接受老龄服务受益人委托,按照信托原则管理养老资产和购买老龄服务的受托人,管理储蓄、投资和支出的养老资产账户;其经营模式包括自营、联营和购买服务,也包括与政府老龄事业执行机构(如事业型非营利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性老龄公寓)联合;
(2)具有集合资产管理和服务提供的核心能力,如大型养老金管理公司、大型老龄公寓管理公司;具有构建产业链的功能,包括横向联通功能和上游下游拓展功能,乃至与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的集团企业。
建设老龄服务机构和社区包括土地、房产及其硬件设施、服务及其软件设施三大要素,分别由政府(免费)、商业机构(微利)、社會组织(成本)提供,由此形成老龄服务的成本和价格,包括地租、房租和人工费。基于上述三个要素,在政府、社会组织和商业机构之间可构成四种体制(见图3):公地公房公营制、公地公房民营制、公地民房民营制、租地民房民营制。
在此基础上,老龄产业管理部门或法定第三方机构,要定期公布不同模式的地租均价、房租均价、老龄服务工资率、老龄服务业利润率,建立健全老龄服务业投资报价和收益率(高于定期储蓄利率)的信息平台。
需要看到的是,尽管孤老、空巢、失能老人和家政服务涨价,还是有90%的老人倾向于居家养老。因此,急需信得过的、方便的、低成本的、个性化的、入户的养老服务。
失地农民补偿不能通过一次交易完成,需要根据个人财务生命周期测算农民的生活成本、发展成本,根据年龄递减法(n-1)计算失地农民既定权益补偿价值。
在测算得知失地农民权益价值之后,依法建立失地农民补偿基金和财政专户,按个人生命期分四步进行补偿:
第一步,生存安置,包括住房保障(宅基地置换和物业基金等)、教育基金、就业前的基本生活费、社会保险缴费,乃至劳动人口的失业保险等;
第二步,发展促进,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资助,并从失地农民既定权益价值中减去培训和资助成本,以及就业收入;
第三步,生存保障,确保他们在进入老弱病残之后,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四步,获益权利,在国家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农民的土地权益将通过再分配转化为促进就业的服务和福利收入,不再直接享有土地经营的红利收入。在集体联合生产的情况下,农民可以入股分红、直接就业和享有集体福利。
以上建议的实施均需要政府心中有数,这将依赖社会化管理居民档案制度建设。
进入信息社会以后,很多国家在整合社会保障号与身份证号的基础上,构建居民信息管理中心、居民征信管理制度和人口统计分析平台,应对人员流动性,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例如,1985年美国构建社会保障总署,直接隶属总统办公室;澳大利亚公共服务中联机构(central link)替代了全部公共服务执行机构;欧盟成员国的社会保障银行(cross-road-bank)整合了居民各类社会保障信息。
在中国,一些地方已有所尝试,东莞市社会保障卡具有社会保障权益记录和居民信息管理功能,并链接了居民健康档案、诊疗卡和银行卡,居民看病一卡解决挂号、就诊、报销和个人支付等问题。同时,完善的居民信息管理是实现全国一站式服务便于居民异地迁徙,有效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的基础。
2012年中国劳动人口减少了345万,如果减去在校、失业、低收入和提前退休的人口,实际老年赡养比不足1∶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划内仅为1∶3.2,已经实际进入深度老龄社会,“民工荒”、“养老难”和“家政工人涨价”等不是空穴来风,且可能在2020年即进入超级老龄社会。
目前中国人均GDP处于低位,但居民储蓄率处于最高位,老龄人口低消费抑制了内需,居民消费峰值点在中等教育、结婚购房和老年就医三个方面,中年人力资本投入不足。反之,美国居民消费峰值在中年阶段,德国、日本等国家在老年阶段。
由此可见,中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社会时,应当做到养老金、医疗保险全覆盖,但当时并没有做到,欠账较多。在“十二五”期间解决遗留的、现实的和未来的社会问题已进入倒计时阶段(见图1)。
本文试图打破部门利益和短期行为的束缚,提出“从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到即老即富”的一揽子政策建议。
1.创新计划生育政策内涵
从单纯控制生育转向调控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改善人口质量与稳定低生育水平并举,在进入老龄社会后保持合理的老年赡养比和国家人力资源竞争力。
测算显示:自2015年开始实行间隔性二胎生育政策,在运用税收政策和社会保障引导80%家庭响应的情况下,到2035年中国进入超级老龄社会时,老年赡养比约为1(65岁)∶2.56(劳动人口)、1(60岁)∶1.7(劳动人口)。
2.养老金结构调整与实施步骤
中国现行养老金呈现出“政策碎片、结构混乱、统筹层级低、企业费率高、待遇欠公平、财务不可持续”等特征。测算显示: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增涨,GDP高速增长,不断增加工资(增长率8.7%)和缴费基数,养老金替代率约为社平工资51%的条件下,最乐观的估算结果可维持到2020年,届时出现资金缺口3377亿元人民币,且越来越大。此外,其他养老金体系也面临挑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负担不断加重,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不高,中央转移支付负担不断加重,且难平社会不公。因此,亟待进行结构调整和制度整合,以增强政府信誉和化解国民忧虑,具有一举多得之功效。
老龄社会的养老金即“自己存点、年轻人给点,吃饭找政府、改善靠自己”的二元结构文化。国民基础养老金(=50%)+个人账户养老金(≥50%)≥上年度居民家庭平均消费支出的100%。
根据2010年的数据测算显示:男女居民均自60岁开始支付国民基础养老金,城市居民每月400元-870元,农村居民每月111元-425元,资金需求7343.52亿元,是当年GDP的1.83%,占财政支出的17.28%;如果从65岁开始支付,当年结余额为2331亿元。筹资水平约为在职职工社平工资的6.82%,到2035年约为12.79%。可见,这些资金政府支付得起,更大的挑战在于理念创新和管理能力。
制定《养老金法》,依法整合城乡居民的二元结构养老金可分六步实施:
(1)打破身份界限,建立中央统筹和地方补充的全民基础养老金和支付系统,整合由政府支付的退休金、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补贴、计划生育家庭养老补贴等。
(2)人人建立养老储蓄账户。整合现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商业保险个人账户、消费积分转换养老金个人账户等,建立全民个人养老金账户和运营系统(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4%缴费,个人缴费率≥4%,保底贴现率2%,多存多取、利高多收。以2012年40岁职工为例,个人费率为4.66%。
(3)鼓励和规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养老金(含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提高职工总和养老金替代率(达到退休前收入的60%-80%)。
(4)老人执行老制度,中人参加新制度,但视同缴费工龄用国企红利分期补偿和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转入个人账户。新人可直接实施新制度。
(5)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空账资金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偿还,用地方养老保险累积资金补偿地方空账,剩余部分由中央统筹解决。
(6)按照平均老年寿命15年的标准,调整领取国民基础养老金的年龄,当平均寿命达到75岁时,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岁(2020年以前),达到80岁时领取年龄为65岁(2040年以前)。
3.改善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治理
病有所医是老有所养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老龄人口资产的权益部分。
首先,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体职工(6%+2%费率)和居民(政府补贴340元+个人缴费30元或年收入2%),分担目录内和封顶线以下70%-80%和医疗费用总额的60%-70%。
其次,大病特病表面看属于高额费用问题,其实是医疗行为合理性和医保基金制约能力问题。因此,需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申请和医疗审查制度,对合理医疗行为和低收入家庭提供帮助,防止道德风险和财务陷阱。
最后,建议国家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对因病陷入贫困的家庭实施一次性救助,对救治性急诊提供启动资金(如3000元-5000元),避免发生医疗机构和路人见死不救的情况,在医疗机构实施初步救治后,再根据患者的情况酌情处理。 老龄人口的医疗费用是青年人口的3倍-4倍。过去20年间,中国城乡居民年均医疗费用增长率达20%(回归结果显示应为8.4%),个人支出仍占卫生总费用的30%以上(OECD国家为10%-15%)。按此增长率测算,至2035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23.4%,其医疗费用将占GDP的11.73%(假定GDP增长率为7.5%的情况下)。
建议中国按政府30%、医疗保险50%、个人20%的比例建立公民健康保障筹资指数(CHSFI),在2020年前真正解决看病的社会问题。为此,亟待完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和结算制度,规范临床路径和制定诊疗标准,将医疗保险基金的70%用于补偿医务人员,以替代其“以药养医”的收入。
4.加强住房保障与老年房产残值管理
住房保障包括廉租房、限价首住房和养老服务机构用地,皆属于社会资产。中国亟待区分住房市场与房产投资市场,制定《住房保障法》,鼓励地方政府综合开发,淡化土地财政。
首先,需完善廉租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准入退出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首住限价房制度,替代经济适用房,规定保障面积、购房年限、限制价格,对三代同住或与孤老同住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将居民拥有自住房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政府业绩評价;第三,鼓励老龄人口在购买服务、大额医疗和进住老龄公寓遇到资金困难的,用福利房产置换补充养老金,政府回购福利房产再用于保障性住房。
5. 调整社会保障税费结构
需要首先明确,“税”为国家行为、“费”为部门和群体行为、“储蓄”为个人行为,产权性质和功能各不相同。
目前企业“五险一金”法定总费率为工资总额的34%-41%,具体项目为——养老20%+医疗6%+失业2%+工伤生育1%+住房公积金12%,未计地方增加的费率。其总费率超过已进入超级老龄社会的德国和日本,对企业具有直接的杀伤力,这导致中国失去利用过渡人口红利的机会。
同时,职工总费率为16%-23%——失业1%+养老8%+医疗2%+住房公积金12%,除去住房公积金后的三险费率占工资总额11%,加个人所得税后约14%,已经超过边界老龄赡养负担(10%),没有增长空间。以此计算,企业和职工两方总费额已占到工资总额的64%。
在这种情况下,亟待理顺税、费、储蓄的关系,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根据“以支定收、逐渐增加”的原则,建立长效筹资机制。
首先,在所得税中列支社会保障项(或建立社会保障税),企业增税7%,其中4%用于支付国民基础养老金,1%用于医疗救助(困难救助和救治性急诊救助),1%用于计划生育补贴(将女职工生育保险调整为全民生育福利);职工增税3%,最低税基为社会平均工资60%,个体户和城乡居民参照执行,用于支付国民基础养老金。
其次,保留社会保险费制,企业费率为工资总额的9%,其中6%用于医疗保险、2%用于失业保险、1%用于工伤保险费。职工费率为3%,其中2%计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1%计入失业保险费统筹基金。以上费额均在所得税前列支,由税务部门代征或者由社会保险部门征收。
第三,根据“以收定支、强制与自愿结合、自储公助、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社会保障储蓄制度。企业储蓄费率为个人工资总额的17%。其中,4%计入职工养老金个人账户;12%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累积支付20年(降低45岁以上职工的用工成本);1%计入职工老龄护理个人账户(中国老龄化速度快、积累期短,不宜建立护理保险)。职工储蓄费率为17%;其中,养老金费率为4%(自愿增加),住房公积金费率为12%,在职工完成首住房交款后终止;老龄护理费率1%;以上储蓄额均在所得税前列支,直接划入公民社会保障卡内的个人账户;超过4%的养老金储蓄可在规定额度内实行延期征税,在领取时对超过纳税起征额的部分征收养老金税,直接培育老龄人口红利。
做出上述调整后,企业税费储总率为33%,在停缴住房公积金后为21%,比目前减负8%-20%;个人税费储总率为23%,停缴住房公积金后为11%。用人单位和个人总税费储率将下降为工资总额的32%-56%。
6.培育养老金融
养老金融是养老资产风险管理和理财服务的总和,包括养老资产管理受托人、养老理财产品、养老基金投资策略和养老金市场等。根据老龄人口偏好发展现代金融,是改善养老储蓄状况、老龄人口资产结构和实现老龄人口红利的重要路径。
(1)养老资产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管理含养老基金、老龄房产等的专业机构,包括养老金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机构、老龄房产管理机构等。国家应当创新法律和政策体系,鼓励以信托文化管理养老资产、以保险机制管理长寿风险和开发养老地产,以建立养老资产保值机制。
(2)养老基金保值三分法,即指风险投资、保值投资、增值投资。风险投资主要指股票、债券、基金投资,在承担一定风险后获取较高的收益;保值投资主要指国债、储蓄和理财产品,风险由产品供方承担;增值投资主要指实物和实业投资,选择可以增值的实物(如黄金)和实业(如高速公路)。
7. 打造老龄产业
老龄产业包括老龄用品开发与生产、养老资产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其中以餐饮、金融、家政、医疗等服务业为主,并涉及种植、制造、建筑、加工、医药业等其他产业。老龄产业链从养老储蓄账户管理开始,横向联通养老资产管理和理财服务(以养老金和老龄房产为主),下游联通老龄服务采购(包括老龄咨询、家政服务、老龄医疗、养老机构、老龄旅游、老龄学校、老龄社交、老龄就业、宠物照顾等);上游联通老龄用品生产、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建设(见图2)。 老龄服务产业集团是集合养老资产管理和老龄服务的企业,具有团购老龄服务的功能。主要特征如下:
(1)坚持适度盈利与综合经营原则,接受老龄服务受益人委托,按照信托原则管理养老资产和购买老龄服务的受托人,管理储蓄、投资和支出的养老资产账户;其经营模式包括自营、联营和购买服务,也包括与政府老龄事业执行机构(如事业型非营利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性老龄公寓)联合;
(2)具有集合资产管理和服务提供的核心能力,如大型养老金管理公司、大型老龄公寓管理公司;具有构建产业链的功能,包括横向联通功能和上游下游拓展功能,乃至与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的集团企业。
8.构建多种模式的养老机构
建设老龄服务机构和社区包括土地、房产及其硬件设施、服务及其软件设施三大要素,分别由政府(免费)、商业机构(微利)、社會组织(成本)提供,由此形成老龄服务的成本和价格,包括地租、房租和人工费。基于上述三个要素,在政府、社会组织和商业机构之间可构成四种体制(见图3):公地公房公营制、公地公房民营制、公地民房民营制、租地民房民营制。
在此基础上,老龄产业管理部门或法定第三方机构,要定期公布不同模式的地租均价、房租均价、老龄服务工资率、老龄服务业利润率,建立健全老龄服务业投资报价和收益率(高于定期储蓄利率)的信息平台。
需要看到的是,尽管孤老、空巢、失能老人和家政服务涨价,还是有90%的老人倾向于居家养老。因此,急需信得过的、方便的、低成本的、个性化的、入户的养老服务。
9.建立失地农民的三元保障
失地农民补偿不能通过一次交易完成,需要根据个人财务生命周期测算农民的生活成本、发展成本,根据年龄递减法(n-1)计算失地农民既定权益补偿价值。
在测算得知失地农民权益价值之后,依法建立失地农民补偿基金和财政专户,按个人生命期分四步进行补偿:
第一步,生存安置,包括住房保障(宅基地置换和物业基金等)、教育基金、就业前的基本生活费、社会保险缴费,乃至劳动人口的失业保险等;
第二步,发展促进,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资助,并从失地农民既定权益价值中减去培训和资助成本,以及就业收入;
第三步,生存保障,确保他们在进入老弱病残之后,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四步,获益权利,在国家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农民的土地权益将通过再分配转化为促进就业的服务和福利收入,不再直接享有土地经营的红利收入。在集体联合生产的情况下,农民可以入股分红、直接就业和享有集体福利。
10.构建一站式公共服务体系
以上建议的实施均需要政府心中有数,这将依赖社会化管理居民档案制度建设。
进入信息社会以后,很多国家在整合社会保障号与身份证号的基础上,构建居民信息管理中心、居民征信管理制度和人口统计分析平台,应对人员流动性,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例如,1985年美国构建社会保障总署,直接隶属总统办公室;澳大利亚公共服务中联机构(central link)替代了全部公共服务执行机构;欧盟成员国的社会保障银行(cross-road-bank)整合了居民各类社会保障信息。
在中国,一些地方已有所尝试,东莞市社会保障卡具有社会保障权益记录和居民信息管理功能,并链接了居民健康档案、诊疗卡和银行卡,居民看病一卡解决挂号、就诊、报销和个人支付等问题。同时,完善的居民信息管理是实现全国一站式服务便于居民异地迁徙,有效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