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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历史短,与公办大学相比,其基础较为薄弱,它是高等教育进入市场化后,适应市场需求应运而生的。但其教育产品性质与传统国办教育是一致的,它包括两类情况:一是完全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这是指由个人或社会团体、企业等投资建立的各类高等学校。这些教育服务之所以被认为基本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是因为它们具有严格的排他性,而且教育服务的一切费用都是由享用这些教育服务的人来提供。提供这种教育服务的人则需要垫支创办费。二是基本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这主要是指各类公办高等学校兴办的二级学院或称独立学院。由个人或社会团体、企业等投资建立的高等学校,如果在办学过程中得到各级政府或社会团体、企业等一定数额的补助,并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则也属于这一类教育服务。该类教育服务具有排他性,但教育服务的费用大部分由享用这些教育服务的人来提供,并从其它渠道得到一些补偿。民办高等教育提供的是同公办高等教育一样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产品。
二 民办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
在经费来源上,国家一再强调对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采取同样的标准,就像对待国企与私企一样,给予同样的待遇,采取非歧视原则。我国现阶段的民办高等教育其主要的经费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收费。教育的特殊性在于它有很强的公益性、学术性,民办高校也具有此特点。大多数民办高校的经费依赖于收费,民办高校75%的经费来源于收费,更有像中国经营管理大学、郑州大学生达管理学院、厦门华夏学院等高校经费100%来源工收费。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收费就造成了民办高校收费较公立高校高。民办高校的录取分数一般低于公立高校,收费高自然就造成了这种分数差距的日益增大(因为很多低收入家庭子女选择重读再考公立学校,放弃上民办高校的机会)。这样不但使很多低收入家庭子女无力上民办高校,也制约了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
2 自筹经费。民办高校一般为社会各界联合倡导组办的,这其中也包括燕京华侨大学这类有海外华侨联合组办的民办高等教育学府,公立大学的投资不但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就连活动经费、科研费用、教育费用等都是由国家拨款的。所以对于民办高校来说他们的资金方面就是一件让他们非常头疼的问题,校友支持、私人赠予等方式也是民办高校获取资金的重要形式,民办高校若想生存,必须完善自己的资金来源系统,这样才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3 国家政策保障下的政府补贴。绝大多数的已经进入工业化的国家,都会对他们国家的私立学校提供补贴,我们国家也不例外,制定了一系列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使民办教育办学有法可循,也成为民办教育办学的依据,这也保障了民办教育的地位不可动摇。
三 民办高校的回报方式
经济学上的“资本寻利性”告诉我们: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校董们,他们投资办学如果没有资金回报是不会同意的。而我国的民办高校正处于初创阶段,难使投资者们速效得到回报。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私立高校都是非营利性的(如果教育活动的营利不为某个或某些人所有,只能用于学校的发展,那么,这类学校成为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1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涉及的内容。国家颁发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提出了民办学校出资人合理回报问题,此条例没有明确说明合理回报的具体数字,但规定了合理回报取得的操作原则和途径,此条例是对民办高校出资者创办民办高校这一习惯行为的鼓励。
2 如何“回报”民办高校投资者。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有以下几种:一种观点认为,以投资者投资额作为计算基数,具体比率略高于商业贷款的利率;另一种观点认为,以学校节余预留发展资金、公益金和风险保证金后的余额作为计算基数,再确定具体的计算比例;第三种观点认为,投资方投入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及教学生活设备作为折旧或租金提取回报。
合理回报是为了保障民办高校投资者们的利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引导、监督民办高校投资者工作。国家规定了民办高校投资者“合理回报”的范围和比例上限,坚决杜绝以骗取学生钱财为宗旨的民办高校出现,提高民办高校的信誉度。
四 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
(一) 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状况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此条例包括所有教师,但在实际工作中,公办学校教师和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是有很大差异的,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不稳定,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甚至学生学费的收缴工作也直接影响到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这与公办高校教师资金情况形成明显差距。
2 民办高校教师在福利以及保险方面也与公办高校教师待遇不同,其很少享受补贴、过年福利等。更有一些民办高校不但没有课时费,还规定一个教师每个星期的课时量完不成还要扣工资,没有课的情况下也要求教师坐班,常常使教师们身心俱疲。
(二) 如何提高民办高校教师待遇
1 全国各地都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保障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保障民办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对不依照《教师法》执行的民办高校,给予严厉的惩罚。
2 针对民办高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随意性强、不稳定的特点,改革民办高校领导一人说了算的状况。所有一切都要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薪金制度要按照规则办事,解决民办高校的这种不公平待遇问题。
3 民办高校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民办高校的教师经常担心自己的未来,可以通过自己缴纳保险来解决这一状况,这也就要求民办高校提高教师的工资水平,使民办高校的教师不要因为缴纳保险而加重自己的负担,民办高校教师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必将提高教师们的积极性,也会使教师们更加热爱自己的岗位。
五 影响民办高校发展的制约因素
著名学者EstelIejarnes教授经过长时间的对50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样本的分析,认为影响私利教育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对于教育的过度需求、差异性需求、社会的非营利性水平和政府的政策共同决定。在Esteuejames教授的研究中,她假定“私立学校是由民间投资并由民间管理的学校”。从性质上讲与我国的民办学校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在分析中可以假定私立学校和民办学校是一致的。
(一) 民办高等教育的制约因素
1 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歧视”问题。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其社会口碑仍然不佳,究其原因在于人民的观念中认为“公办学校才是最好的”,人们潜意识里认为民办高校是收费最高,分数最低的差别学校,而实际的用人单位也对民办高校毕业生有歧视态度。
2 根基薄弱,发展举步维艰。我国民办教育是在大家对教育的需求量过大的基础上产生的,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 而建立的。其发展之仓促造成了其发展无后劲。
(二) 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对策
1 使人们树立正确的民办教育观。民办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扭转人们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歧视,民办高校首先要做好自己,树立正确的办学观念,端正态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当今社会是重视品牌的社会,民办高校要形成自己的特色,闯出属于自己的品牌。
2 民办高校要重视科学研究,提高整体素质。我国民办高校较公办高校起步晚,加之师资力量薄弱,科研能力不强。民办高校可以通过申请科研项目来获取政府和社会的资金,促进科研的发展。
六 解决民办高校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在现如今这个就业形式非常严峻的环境下,民办高校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也日益尖锐起来。国内首个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青世嘉教育机构与《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社联合针对国内58个城市的民办大学进行的调整报告显示,民办大学就业平均月收入为1550.7元,民办高校的大学生对薪酬待遇普遍期望值较低,总体薪金水平不容客观。
(一) 民办高校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1 就业机制不完善。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实施“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就业制度,把大学毕业生推向市场,但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存在它的弊端,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机制还没有形成,造成了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难。
2 经济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危机导致中国经济暂时增长缓慢,新增岗位少,需要劳动力自然也就减少了。毕业生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新增的就业岗位不能满足毕业生对就业岗位的需要,这也是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之一。
3 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适应环境能力差。近年来,民办高校招生数量增加,导致了其分数也逐年降低,民办高校大学生的基础比较差,没有经过高考严格磨练的他们比较娇气,不能吃苦,不能满足社会要求大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复合型人才的需要,无法适应社会。
(二) 如何解决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1 学校方面。民办高校要创立自己的品牌,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高素质的为社会所需要的毕业生。
2 学生自身。民办高校的学生也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职业规划,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并更新就业观念,以长远眼光看问题,把握和珍惜就业机会,实现自我价值。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历史短,与公办大学相比,其基础较为薄弱,它是高等教育进入市场化后,适应市场需求应运而生的。但其教育产品性质与传统国办教育是一致的,它包括两类情况:一是完全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这是指由个人或社会团体、企业等投资建立的各类高等学校。这些教育服务之所以被认为基本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是因为它们具有严格的排他性,而且教育服务的一切费用都是由享用这些教育服务的人来提供。提供这种教育服务的人则需要垫支创办费。二是基本具有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这主要是指各类公办高等学校兴办的二级学院或称独立学院。由个人或社会团体、企业等投资建立的高等学校,如果在办学过程中得到各级政府或社会团体、企业等一定数额的补助,并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则也属于这一类教育服务。该类教育服务具有排他性,但教育服务的费用大部分由享用这些教育服务的人来提供,并从其它渠道得到一些补偿。民办高等教育提供的是同公办高等教育一样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产品。
二 民办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
在经费来源上,国家一再强调对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采取同样的标准,就像对待国企与私企一样,给予同样的待遇,采取非歧视原则。我国现阶段的民办高等教育其主要的经费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收费。教育的特殊性在于它有很强的公益性、学术性,民办高校也具有此特点。大多数民办高校的经费依赖于收费,民办高校75%的经费来源于收费,更有像中国经营管理大学、郑州大学生达管理学院、厦门华夏学院等高校经费100%来源工收费。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收费就造成了民办高校收费较公立高校高。民办高校的录取分数一般低于公立高校,收费高自然就造成了这种分数差距的日益增大(因为很多低收入家庭子女选择重读再考公立学校,放弃上民办高校的机会)。这样不但使很多低收入家庭子女无力上民办高校,也制约了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
2 自筹经费。民办高校一般为社会各界联合倡导组办的,这其中也包括燕京华侨大学这类有海外华侨联合组办的民办高等教育学府,公立大学的投资不但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就连活动经费、科研费用、教育费用等都是由国家拨款的。所以对于民办高校来说他们的资金方面就是一件让他们非常头疼的问题,校友支持、私人赠予等方式也是民办高校获取资金的重要形式,民办高校若想生存,必须完善自己的资金来源系统,这样才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3 国家政策保障下的政府补贴。绝大多数的已经进入工业化的国家,都会对他们国家的私立学校提供补贴,我们国家也不例外,制定了一系列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使民办教育办学有法可循,也成为民办教育办学的依据,这也保障了民办教育的地位不可动摇。
三 民办高校的回报方式
经济学上的“资本寻利性”告诉我们: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校董们,他们投资办学如果没有资金回报是不会同意的。而我国的民办高校正处于初创阶段,难使投资者们速效得到回报。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私立高校都是非营利性的(如果教育活动的营利不为某个或某些人所有,只能用于学校的发展,那么,这类学校成为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1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涉及的内容。国家颁发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提出了民办学校出资人合理回报问题,此条例没有明确说明合理回报的具体数字,但规定了合理回报取得的操作原则和途径,此条例是对民办高校出资者创办民办高校这一习惯行为的鼓励。
2 如何“回报”民办高校投资者。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有以下几种:一种观点认为,以投资者投资额作为计算基数,具体比率略高于商业贷款的利率;另一种观点认为,以学校节余预留发展资金、公益金和风险保证金后的余额作为计算基数,再确定具体的计算比例;第三种观点认为,投资方投入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及教学生活设备作为折旧或租金提取回报。
合理回报是为了保障民办高校投资者们的利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引导、监督民办高校投资者工作。国家规定了民办高校投资者“合理回报”的范围和比例上限,坚决杜绝以骗取学生钱财为宗旨的民办高校出现,提高民办高校的信誉度。
四 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
(一) 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状况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此条例包括所有教师,但在实际工作中,公办学校教师和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是有很大差异的,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不稳定,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甚至学生学费的收缴工作也直接影响到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这与公办高校教师资金情况形成明显差距。
2 民办高校教师在福利以及保险方面也与公办高校教师待遇不同,其很少享受补贴、过年福利等。更有一些民办高校不但没有课时费,还规定一个教师每个星期的课时量完不成还要扣工资,没有课的情况下也要求教师坐班,常常使教师们身心俱疲。
(二) 如何提高民办高校教师待遇
1 全国各地都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保障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保障民办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对不依照《教师法》执行的民办高校,给予严厉的惩罚。
2 针对民办高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随意性强、不稳定的特点,改革民办高校领导一人说了算的状况。所有一切都要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薪金制度要按照规则办事,解决民办高校的这种不公平待遇问题。
3 民办高校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民办高校的教师经常担心自己的未来,可以通过自己缴纳保险来解决这一状况,这也就要求民办高校提高教师的工资水平,使民办高校的教师不要因为缴纳保险而加重自己的负担,民办高校教师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必将提高教师们的积极性,也会使教师们更加热爱自己的岗位。
五 影响民办高校发展的制约因素
著名学者EstelIejarnes教授经过长时间的对50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样本的分析,认为影响私利教育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对于教育的过度需求、差异性需求、社会的非营利性水平和政府的政策共同决定。在Esteuejames教授的研究中,她假定“私立学校是由民间投资并由民间管理的学校”。从性质上讲与我国的民办学校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在分析中可以假定私立学校和民办学校是一致的。
(一) 民办高等教育的制约因素
1 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歧视”问题。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其社会口碑仍然不佳,究其原因在于人民的观念中认为“公办学校才是最好的”,人们潜意识里认为民办高校是收费最高,分数最低的差别学校,而实际的用人单位也对民办高校毕业生有歧视态度。
2 根基薄弱,发展举步维艰。我国民办教育是在大家对教育的需求量过大的基础上产生的,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 而建立的。其发展之仓促造成了其发展无后劲。
(二) 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对策
1 使人们树立正确的民办教育观。民办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扭转人们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歧视,民办高校首先要做好自己,树立正确的办学观念,端正态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当今社会是重视品牌的社会,民办高校要形成自己的特色,闯出属于自己的品牌。
2 民办高校要重视科学研究,提高整体素质。我国民办高校较公办高校起步晚,加之师资力量薄弱,科研能力不强。民办高校可以通过申请科研项目来获取政府和社会的资金,促进科研的发展。
六 解决民办高校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在现如今这个就业形式非常严峻的环境下,民办高校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也日益尖锐起来。国内首个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青世嘉教育机构与《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社联合针对国内58个城市的民办大学进行的调整报告显示,民办大学就业平均月收入为1550.7元,民办高校的大学生对薪酬待遇普遍期望值较低,总体薪金水平不容客观。
(一) 民办高校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1 就业机制不完善。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实施“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就业制度,把大学毕业生推向市场,但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存在它的弊端,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机制还没有形成,造成了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难。
2 经济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危机导致中国经济暂时增长缓慢,新增岗位少,需要劳动力自然也就减少了。毕业生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新增的就业岗位不能满足毕业生对就业岗位的需要,这也是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之一。
3 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适应环境能力差。近年来,民办高校招生数量增加,导致了其分数也逐年降低,民办高校大学生的基础比较差,没有经过高考严格磨练的他们比较娇气,不能吃苦,不能满足社会要求大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复合型人才的需要,无法适应社会。
(二) 如何解决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1 学校方面。民办高校要创立自己的品牌,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高素质的为社会所需要的毕业生。
2 学生自身。民办高校的学生也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职业规划,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并更新就业观念,以长远眼光看问题,把握和珍惜就业机会,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