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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文献资料法和案例分析法,对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范围给予了界定;明确了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主体——高校和学生,二者是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明确了高校体育教学事故的处理应使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特定情况应兼顾公平责任原则的归责原则;探索性地提出高校体育教学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分为高校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高校承担部分法律责任和高校不承担法律责任三种形式,以及各自的法律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