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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中国体育赛事转播著作权第一案”的新浪诉凤凰网中超赛事转播案,其所涉及的多重法律问题不仅系当事双方争议的焦点,也在当前的知识产权界引发了激烈讨论。体育赛事画面的独创性高度并不能达到作品的要求,因而足球赛事画面不是作品,而是录像制品。体育赛事网络实时转播行为不能受作品著作权人的广播权及邻接权中的广播组织权控制,所以新浪诉凤凰网案中的侵权行为需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