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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人民网推出“百姓与基层干部”网上问卷调查,其中一项主要内容就是百姓如何看待基层干部。调查显示,对于基层干部作风,“缺乏责任心、作风浮夸,不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和“高高在上、好大喜功、盲目决策,追求短期政绩”的干部“政绩冲动症”,成为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身患此症的领导干部,往往不顾客观条件盲目蛮干,超越实际需要贪大求洋,只求本届有“政绩”,不给后任留财富,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追求短期效益。其结果必然导致违背实际,脱离群众,贪图虚名,不求实效,劳民伤财,遗患无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必须坚持科学决策,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学费工程”、有始无终的“烂尾工程”、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 使有限的财力、物力,为人民群众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初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科学发展离不开科学决策,科学决策是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科学决策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做到以科学决策促科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一蹴而就,既需要我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需要我们着眼长远,埋头苦干,不懈奋斗,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如果违反这一原则,心浮气躁,急于求成,提出不切实际的口号却没有能力予以兑现,设定过于理想化的标准却难以及时达到,不仅达不到既定目标,反而会挫伤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危及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特别注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与工作的连续性,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防止换一届领导班子就换一个思路的做法,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一届接着一届干,每届都有新贡献。
增强各项决策的科学性,首先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发展的智慧和力量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事实证明,许多好经验好办法都是群众创造出来的,而不是领导坐在办公室拍脑袋想出来的。坚持群众路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是提高领导水平和能力的根本途径。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是党的优良传统。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注意从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利益出发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今天,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对的社会环境以及党自身的状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更加需要注重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谨防脱离群众。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各种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前进道路上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很多,注重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汲取群众智慧,不仅可以集思广益,找到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与途径,而且可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所以,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进行决策和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有必要想一想、问一问自己对群众的呼声、意见、建议倾听了没有,听出了什么,又做了些什么,从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增强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关键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的考评机制。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增强工作针对性和长远性的关键所在。要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体系、法纪制约机制和问责纠错机制,促使领导干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不合理因素,以争取获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最大的成果,同时把代价或难以避免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指标体系的设置上,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不能片面地用经济指标考核干部。不能只凭听一两次汇报就判定一个干部水平的高低,只看一两个“亮点”就评定一个干部政绩的大小,必须把党组织的考核与群众的评价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老百姓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准。要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把干部坚持正确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方面的考核情况,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提拔、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形成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制度环境与外在动力。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把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作为干部“德”的核心内容,通过分析干部政绩的形成过程、实际效果、长远影响,看干部德才素质的优劣,让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得到提拔重用,让那些整日里忙于投机钻营、拉拉扯扯、上蹿下跳的“穷折腾”型干部晋升无门。对那些被认为有政绩,但实际上是虚假政绩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任其一走了之、心安理得地易地为官,必须加以认真追究。
增强各项决策的科学性,还必须加强管理监督,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问责制度。一些地方和部门决策失误事故之所以屡屡发生,固然有职责不明确、不具体的问题,但问责制度执行不力、渎职行为惩罚不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问责制度的实行流于形式,出了责任事故藏着掖着,对干部的渎职行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出了问题还可易地为官。这就使一些干部产生了“负不负责任无所谓”的心理,在客观上助长了“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负其责”的风气。权责一致,是我们党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因此,人们通常也把领导干部称做“负责人”。既然是负责人,就应首先明确到底负责哪些事务,各项事务的内容和要求又是什么。对这些事务,在考核和评价时不仅要有定性的要求,而且要有定量的指标。这样,履行职责和追究责任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但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处理领导干部权责关系上却出现了“轻重不均”的现象。往往是权力内涵明确、界限清晰、人员配备到位甚至出现超编现象,而责任的内涵和界限却不甚明确清晰,也未具体到人,有的还出现“问题面前绕着走”、“踢皮球”等不负责任的现象,甚至导致责任事故的发生。一项好的制度,不仅要求内容合理、程序规范,而且要求严格执行、奖惩分明。如果得不到严格执行,没有体现必要的奖惩原则,再好的制度、规定也会是一纸空文。在干部问责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如果不能对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对渎职行为进行严格的追究,这种问责制度就是不完善的,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解决这个问题,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领导干部的责任明确化、具体化。所以说,建立科学有效的问责制度,就是要让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履职。
作者单位: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编辑部
(责编/朱艳秋)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初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科学发展离不开科学决策,科学决策是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科学决策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做到以科学决策促科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一蹴而就,既需要我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需要我们着眼长远,埋头苦干,不懈奋斗,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如果违反这一原则,心浮气躁,急于求成,提出不切实际的口号却没有能力予以兑现,设定过于理想化的标准却难以及时达到,不仅达不到既定目标,反而会挫伤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危及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特别注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与工作的连续性,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防止换一届领导班子就换一个思路的做法,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一届接着一届干,每届都有新贡献。
增强各项决策的科学性,首先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发展的智慧和力量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事实证明,许多好经验好办法都是群众创造出来的,而不是领导坐在办公室拍脑袋想出来的。坚持群众路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是提高领导水平和能力的根本途径。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是党的优良传统。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注意从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利益出发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今天,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对的社会环境以及党自身的状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更加需要注重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谨防脱离群众。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各种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前进道路上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很多,注重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汲取群众智慧,不仅可以集思广益,找到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与途径,而且可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所以,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进行决策和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有必要想一想、问一问自己对群众的呼声、意见、建议倾听了没有,听出了什么,又做了些什么,从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增强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关键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的考评机制。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增强工作针对性和长远性的关键所在。要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体系、法纪制约机制和问责纠错机制,促使领导干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不合理因素,以争取获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最大的成果,同时把代价或难以避免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指标体系的设置上,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不能片面地用经济指标考核干部。不能只凭听一两次汇报就判定一个干部水平的高低,只看一两个“亮点”就评定一个干部政绩的大小,必须把党组织的考核与群众的评价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老百姓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准。要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把干部坚持正确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方面的考核情况,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提拔、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形成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的制度环境与外在动力。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把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作为干部“德”的核心内容,通过分析干部政绩的形成过程、实际效果、长远影响,看干部德才素质的优劣,让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得到提拔重用,让那些整日里忙于投机钻营、拉拉扯扯、上蹿下跳的“穷折腾”型干部晋升无门。对那些被认为有政绩,但实际上是虚假政绩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任其一走了之、心安理得地易地为官,必须加以认真追究。
增强各项决策的科学性,还必须加强管理监督,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问责制度。一些地方和部门决策失误事故之所以屡屡发生,固然有职责不明确、不具体的问题,但问责制度执行不力、渎职行为惩罚不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问责制度的实行流于形式,出了责任事故藏着掖着,对干部的渎职行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出了问题还可易地为官。这就使一些干部产生了“负不负责任无所谓”的心理,在客观上助长了“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负其责”的风气。权责一致,是我们党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因此,人们通常也把领导干部称做“负责人”。既然是负责人,就应首先明确到底负责哪些事务,各项事务的内容和要求又是什么。对这些事务,在考核和评价时不仅要有定性的要求,而且要有定量的指标。这样,履行职责和追究责任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但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处理领导干部权责关系上却出现了“轻重不均”的现象。往往是权力内涵明确、界限清晰、人员配备到位甚至出现超编现象,而责任的内涵和界限却不甚明确清晰,也未具体到人,有的还出现“问题面前绕着走”、“踢皮球”等不负责任的现象,甚至导致责任事故的发生。一项好的制度,不仅要求内容合理、程序规范,而且要求严格执行、奖惩分明。如果得不到严格执行,没有体现必要的奖惩原则,再好的制度、规定也会是一纸空文。在干部问责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如果不能对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对渎职行为进行严格的追究,这种问责制度就是不完善的,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解决这个问题,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领导干部的责任明确化、具体化。所以说,建立科学有效的问责制度,就是要让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履职。
作者单位: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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