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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失误其实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据世界银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政府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损失大约在4000亿到5000亿元。而且,对于这30%左右的失误率,以及高达数千亿的资金浪费,并没有人为此买单。尽管此前坊间呼吁实行诸如“不可行论证机制”来防范这种决策失误,但是在对公共财政约束机制和对官员约束体制双重疲软的境况之下,“不可行论证”显然并不妨碍一些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和“拍屁股”走人的格局。
其实,对于这种现象,不单是处在社会转轨期的我们所独有,在一些发达国家,也存在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的状况。在布坎南等人看来,导致公共政策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决策信息的不完全性、监督信息不完备、政府寻租等。
但是无论如何,政府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总是一种非正常的状态。尤其是决策失误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决策者却轻飘飘拍屁股走人,从道理上来讲,是说不过去,是不“负责”不足以平民愤、给公众一个满意交代的。显然,领导重大决策终身负责提案,正是针对此而来的。一个“终身负责”咋一听让人感觉分量极重、非常过瘾和“解恨”。但是细细分析,决策失误的造成只可能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造成决策纯粹与领导干部个人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有限有关;二是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贪污腐败和渎职等行为而导致“决策失误”。对于前者,因个人能力和水平有限造成的决策失误,显然是主观的、没有法理依据将其纳入问责程序的;而对后者,事实上本来就应该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制裁,本就应该“终身负责”的。
由此来看,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只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制度泡沫,是一个意气用事的乌托邦想法,而其现实意义有限。而事实上,对于决策失误,本就应该将重点放在预防上,而不是放在一个虚无“秋后算账”的“终身负责”上。
要从根本上预防或减少重大决策失误,只能有赖于制度层面的转身、嬗变。政府应转变观念,摒弃传统计划体制下根深蒂固的“政府万能”理念。毕竟,在一定条件下“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政府”已经成为共识;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应该尽早打破政府垄断格局,让政府尽量少决策、少管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质量以及实现重大决策的市场化、科学化;当然应该加强政府法治建设,将重大决策行为纳入法制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及随意性导致的不公正与腐败,提高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显然,所有这些,都是“重大决策终身负责”所不能承受之重。
其实,对于这种现象,不单是处在社会转轨期的我们所独有,在一些发达国家,也存在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的状况。在布坎南等人看来,导致公共政策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决策信息的不完全性、监督信息不完备、政府寻租等。
但是无论如何,政府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总是一种非正常的状态。尤其是决策失误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决策者却轻飘飘拍屁股走人,从道理上来讲,是说不过去,是不“负责”不足以平民愤、给公众一个满意交代的。显然,领导重大决策终身负责提案,正是针对此而来的。一个“终身负责”咋一听让人感觉分量极重、非常过瘾和“解恨”。但是细细分析,决策失误的造成只可能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造成决策纯粹与领导干部个人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有限有关;二是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贪污腐败和渎职等行为而导致“决策失误”。对于前者,因个人能力和水平有限造成的决策失误,显然是主观的、没有法理依据将其纳入问责程序的;而对后者,事实上本来就应该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制裁,本就应该“终身负责”的。
由此来看,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只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制度泡沫,是一个意气用事的乌托邦想法,而其现实意义有限。而事实上,对于决策失误,本就应该将重点放在预防上,而不是放在一个虚无“秋后算账”的“终身负责”上。
要从根本上预防或减少重大决策失误,只能有赖于制度层面的转身、嬗变。政府应转变观念,摒弃传统计划体制下根深蒂固的“政府万能”理念。毕竟,在一定条件下“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政府”已经成为共识;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应该尽早打破政府垄断格局,让政府尽量少决策、少管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质量以及实现重大决策的市场化、科学化;当然应该加强政府法治建设,将重大决策行为纳入法制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及随意性导致的不公正与腐败,提高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显然,所有这些,都是“重大决策终身负责”所不能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