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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开启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将是企业、银行与监管三方受益的良性互动,而这也构成中国稳出口举措的序幕之一。
对于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而言,今年8月1日在全国实施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改革将依托全国集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进出口货物流的完整信息,以企业主体为单位,对其资金流和货物流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对非现场总量核查中发现的可疑企业实施现场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线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替代了以前出口收汇核报、网上核销、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贸易进口付汇监管、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等九个系统,将全面改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简化货物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
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改革并不简单起因于上半年出口的下滑,事实上,自2011年12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苏、山东等七省(市)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取得的成效明显。在此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才联合发布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对企业而言,带来了诸多便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须办理核销手续。二是调整了出口报关流程,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无需再提供核销单。三是简化了出口退税凭证。自2012年8月1日起,对报关出口的货物,在申报出口退税时,企业无需再提供核销单,而是由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四是绝大多数企业贸易收付汇手续得到简化。A类企业可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须联网核查。
山东一家从事出口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媒体,以前,为了办理核销,我每月至少往返外汇局一次,由于距离较远,来回一趟需要6个小时,交通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改革后取消核销,公司不但可以节约上述成本,也节省了工作时间。
此外,改革还简化了收付汇单证审核和退税流程,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企业退税周期较以往加快1至2个月;减少了行政许可项目,将原有的出口收汇核销等6大项近20小项行政许可调整为名录登记、外汇业务登记管理2大项4小项,减少了80%;精简了相关政策法规,废止了相关规范性文件116个,将主要管理内容集中于2个法规,便于企业了解和执行政策;系统整合便利了企业操作,企业除借助监测系统完成业务操作外,还可及时了解进出口及收付汇信息,实现了与外汇局业务信息的实时沟通。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给进出口企业带来积极影响,改革后将大幅减轻企业的负担,90%以上的合规企业将享受到政策的利。
改革也简化了银行操作,为银行带来了便利:一是取消了联网核查、贸易信贷登记、出具核销专用联、单证报送等环节,进一步简化了进口付汇审核单证,银行业务成本下降,效率得到提高。改革后银行柜台人员办理一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间由平均15分钟缩短为5分钟。二是提高了银行合规性意识,加大了银行真实性审核要求。银行为适应政策变化,积极调整内部管理要求,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以达到流程优化及风险可控的最佳平衡,对企业结算和信贷业务进行更加全面的风险控制。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也将降低外汇局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手段,防范贸易外汇收支风险。外汇局通过实行差异化的动态分类监管。长期来看,构建了对出口企业的正向激励机制,将更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向海外。
对于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而言,今年8月1日在全国实施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改革将依托全国集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进出口货物流的完整信息,以企业主体为单位,对其资金流和货物流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对非现场总量核查中发现的可疑企业实施现场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线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替代了以前出口收汇核报、网上核销、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贸易进口付汇监管、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等九个系统,将全面改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简化货物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
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改革并不简单起因于上半年出口的下滑,事实上,自2011年12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苏、山东等七省(市)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取得的成效明显。在此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才联合发布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对企业而言,带来了诸多便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须办理核销手续。二是调整了出口报关流程,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无需再提供核销单。三是简化了出口退税凭证。自2012年8月1日起,对报关出口的货物,在申报出口退税时,企业无需再提供核销单,而是由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四是绝大多数企业贸易收付汇手续得到简化。A类企业可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须联网核查。
山东一家从事出口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媒体,以前,为了办理核销,我每月至少往返外汇局一次,由于距离较远,来回一趟需要6个小时,交通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改革后取消核销,公司不但可以节约上述成本,也节省了工作时间。
此外,改革还简化了收付汇单证审核和退税流程,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企业退税周期较以往加快1至2个月;减少了行政许可项目,将原有的出口收汇核销等6大项近20小项行政许可调整为名录登记、外汇业务登记管理2大项4小项,减少了80%;精简了相关政策法规,废止了相关规范性文件116个,将主要管理内容集中于2个法规,便于企业了解和执行政策;系统整合便利了企业操作,企业除借助监测系统完成业务操作外,还可及时了解进出口及收付汇信息,实现了与外汇局业务信息的实时沟通。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给进出口企业带来积极影响,改革后将大幅减轻企业的负担,90%以上的合规企业将享受到政策的利。
改革也简化了银行操作,为银行带来了便利:一是取消了联网核查、贸易信贷登记、出具核销专用联、单证报送等环节,进一步简化了进口付汇审核单证,银行业务成本下降,效率得到提高。改革后银行柜台人员办理一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间由平均15分钟缩短为5分钟。二是提高了银行合规性意识,加大了银行真实性审核要求。银行为适应政策变化,积极调整内部管理要求,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以达到流程优化及风险可控的最佳平衡,对企业结算和信贷业务进行更加全面的风险控制。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也将降低外汇局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手段,防范贸易外汇收支风险。外汇局通过实行差异化的动态分类监管。长期来看,构建了对出口企业的正向激励机制,将更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向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