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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义务源于英美衡平法系的《信托法》,后在公司治理中逐步受到重视。过去,基于司法"机械"、"被动"的特点,我国学者倾向于认为公司法的立法缺陷使董事信义义务"形同虚设"。通过对2011年至2015年6月间89件关于董事"信义义务"司法案例的数据统计并归纳分析董事信义义务案件特点后发现,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认定远比学界更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