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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3日)青政办发[2018]20号有关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深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