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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又将到来。假期,对于学生和家长而言,是有人欢喜有人愁。部分学生期待暑假的到来,是因为假期可以痛快地玩耍或能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部分学生却畏惧暑假,因为他们面临升学压力而不得不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驱使下,被迫参加各种各样的校外培训机构开设的所谓“精英班”“尖子班”等培训补习班,没能逃离“应试教育的魔掌”。
在应试教育大环境下,校外培训市场一片红火。然而,目前社会上的教育培训机构良莠不齐,许多机构并未登记注册,也不具备办学资质,存在着诸如诚信度差、教育水平低下、教师队伍不规范、教学场地安全未达标等问题。这些培训机构或以名师名校作幌子,或用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来吸引家长和学生。有的外教无任何教学资质,仅凭一张洋面孔,就充斥到了教学岗位上,误人子弟不说,对社会也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据2012年10月10日《中国教育报》报道,很多培训机构以请名校教师授课、优先推荐学员给名校等各种夸大宣传让家长眼花缭乱。实际上,这些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大多数是在校大学生,尽管这些兼职大学生没有教学经验,也没有教学资质,却能在培训机构的包装下成为了“名师”。而那些所谓向家长允诺与某些知名学校有密切往来、能优先安排学员进名校的幌子,也只是吸引家长报名的一个手段而已。笔者认为,要避免培训机构鱼龙混杂的现象,首先要提高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再则是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如教育部门要对师资水平、办学条件、场地安全性等审核把好关,工商部门则针对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负监督与核查责任等。
在我国,诸如此类的社会办学教育培训机构,一直是“多头审批”。留心这类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的人可能会注意到,有的培训机构是民政部门审批的,有的是教育部门审批的,有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还有工商部门审批的。由于管理部门突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很多培训机构就抓住政府的职能交叉来“钻空子”。例如,有些教育培训机构为了规避教育部门负责审批的安全、消防、卫生等项目,就以家政社会服务类向工商部门报批,实则是“挂羊头卖狗肉”。而一旦出了事故,其监管范围和责任到底是教育部门还是工商部门,就成为各部门推卸责任的“真空地带”。笔者认为,当前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审批主体不明确和管理不到位是主因。在这里,我们不妨参考一下国外的经验,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除了明确由政府监管外,还强化了资质审核,严把师资质量关,对无证、无教学资质人员及办学资质不合格的机构、个人、团体,一律不予上岗,不予开办任何教育培训业务,更别说能自主招生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滥竽充数的“伪”教学机构出现。
按理说,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学生,教育性功能应该大于社会服务性,但所有的培训机构受利益驱动,以商业化目的代替了以育人为主旨,其高额的培训费让人瞠目结舌。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在义务教育阶段,我国城市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经济总收入的30.1%。笔者认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首先应端正认识,把教育性功能放在第一位,通过努力降低办班成本来降低收费标准;相关政府部门也可以对培训机构的师资、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给予一定的收费范围参考标准,超出这个范围家长则可以投诉,目的是不让普通家庭因孩子参加教育培训而承受过重的经济负担。
在升学竞争环境的重压下,在培训机构夸大其辞的诱导下,在“输不起”的社会集体意识裹挟下,那些原本活泼可爱的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受到了不应有的扭曲。在此,笔者想呼吁相关部门,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应尽快依法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
在应试教育大环境下,校外培训市场一片红火。然而,目前社会上的教育培训机构良莠不齐,许多机构并未登记注册,也不具备办学资质,存在着诸如诚信度差、教育水平低下、教师队伍不规范、教学场地安全未达标等问题。这些培训机构或以名师名校作幌子,或用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来吸引家长和学生。有的外教无任何教学资质,仅凭一张洋面孔,就充斥到了教学岗位上,误人子弟不说,对社会也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据2012年10月10日《中国教育报》报道,很多培训机构以请名校教师授课、优先推荐学员给名校等各种夸大宣传让家长眼花缭乱。实际上,这些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大多数是在校大学生,尽管这些兼职大学生没有教学经验,也没有教学资质,却能在培训机构的包装下成为了“名师”。而那些所谓向家长允诺与某些知名学校有密切往来、能优先安排学员进名校的幌子,也只是吸引家长报名的一个手段而已。笔者认为,要避免培训机构鱼龙混杂的现象,首先要提高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再则是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如教育部门要对师资水平、办学条件、场地安全性等审核把好关,工商部门则针对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负监督与核查责任等。
在我国,诸如此类的社会办学教育培训机构,一直是“多头审批”。留心这类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的人可能会注意到,有的培训机构是民政部门审批的,有的是教育部门审批的,有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还有工商部门审批的。由于管理部门突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很多培训机构就抓住政府的职能交叉来“钻空子”。例如,有些教育培训机构为了规避教育部门负责审批的安全、消防、卫生等项目,就以家政社会服务类向工商部门报批,实则是“挂羊头卖狗肉”。而一旦出了事故,其监管范围和责任到底是教育部门还是工商部门,就成为各部门推卸责任的“真空地带”。笔者认为,当前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审批主体不明确和管理不到位是主因。在这里,我们不妨参考一下国外的经验,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除了明确由政府监管外,还强化了资质审核,严把师资质量关,对无证、无教学资质人员及办学资质不合格的机构、个人、团体,一律不予上岗,不予开办任何教育培训业务,更别说能自主招生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滥竽充数的“伪”教学机构出现。
按理说,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学生,教育性功能应该大于社会服务性,但所有的培训机构受利益驱动,以商业化目的代替了以育人为主旨,其高额的培训费让人瞠目结舌。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在义务教育阶段,我国城市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经济总收入的30.1%。笔者认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首先应端正认识,把教育性功能放在第一位,通过努力降低办班成本来降低收费标准;相关政府部门也可以对培训机构的师资、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给予一定的收费范围参考标准,超出这个范围家长则可以投诉,目的是不让普通家庭因孩子参加教育培训而承受过重的经济负担。
在升学竞争环境的重压下,在培训机构夸大其辞的诱导下,在“输不起”的社会集体意识裹挟下,那些原本活泼可爱的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受到了不应有的扭曲。在此,笔者想呼吁相关部门,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应尽快依法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