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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建筑艺术类专业的设计审美以及设计效果的判断标准客观上存在着个体差异,所以在其评定办法的构建上应遵循科学、易操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原则。依据专业设计成果的特性,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宜采用“结构评分制”。专业毕业设计成绩由设计过程成绩、理论基础成绩、方案设计成绩和毕业设计答辩成绩四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的评定要严格遵照使用方法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