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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校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已实施多年了,但在实施过程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改进,使之完善与健全。
【关键词】 住房补贴 房公积金 房分配货币化
高校住房制度改革开始于1998年末,停止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打破了几十年来住房靠国家的大锅饭形式。近十年来,各高校已基本完成了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租房制度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了不同层次教职工住房需求,带动了个人住房消费,扩大了住房建设,推动了经济增长,加快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
但作为一项改革,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分析、研究、补充、完善,只有不断地深化改革,才能适应新的发展和变化,建立起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校住房制度。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意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些经济发达国家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成熟经验,并在实践中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确实发挥了巨大作用。其设定宗旨是一种国家支持的社会自助形式,通过金融互助,增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属于政策性住房金融,是我们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来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公积金共同组成了住房保障体系。其特点是直接以金融手段支持广大城镇职工购买住房,推出住房公积金的初衷也是为了增强对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支持手段,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还成为廉租住房资金来源主渠道,有力支持了廉租住房制度的建立。
2、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作用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十多年来,其功能经历了初始阶段以筹集资金支持住房改革建设到其后发放购房贷款支持住房消费的转变。截至2006年末全国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达6916.87万人,缴存总额为12687.37亿元,使用率为72.05%,累计为695.24万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64.33亿元;特别是2006年当年发放个人贷款171万笔,相当于累计个人住房贷款的1/4。随着住房市场化和商品化的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还将进一步发展壮大。
3、高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根据财政部[2006]38号文件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区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精神。各高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日趋规范,严格执行财政部文件政策范围以内,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各高校的计算则各有不同,其最主要是取决于各高校的财力与经济状况。使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区别有很大的差距,形成高校教职工中想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攀比心理的不平衡。因此,高校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应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住房分配货币化
高校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指高校将住房以实物分配的形式改为货币补偿的形式,既根据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工龄等自然条件分配给教职工,教职工根据自己的选择到房产交易市场购买商品住房,达到公平、公正、合理。为此,国务院自1998年以来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文件的主要精神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但对各高校来说,由于其组成群体的特殊性和人才流动的频繁性,各学校自身住房的历史状况、现状及现实的经济实力,结合所在地地方政府政策,制定符合自己学校特点的房改政策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办法,促进学校住房货币化的前进步伐,加快高校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
高校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意义有以下几点:第一,高校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彻底打破了住房靠国家的大锅饭体制,将住房福利以货币的形式体现,使学校从实物建房、分房耗费的大量人力财力中解脱出来。使教职工按照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自己的生活方式购买自己满意的住房,有效的克服住房实物分配中的供不应求和不正之风。发放标准考虑到职工的职级、工龄以及现住房等情况,男女平等,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广大职工的住房问题,顺利实现住房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第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善了高校教职工的住房条件。住房分配货币化为高校住房改革提供了新的路径,拓宽了改善教职工的住房条件的渠道,特别是在解决老职工家庭住房问题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因为国家对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财政拨款的部分,严格要求首先解决离退休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完后方能解决在职职工住房补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住房货币化的全面实施,大力推动了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第三,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利于保护高校宝贵的办学资源——土地。高校的土地资源是保障高等教学用地,保证本科生生均占地面积达标的关键,是关系到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同时教职工住房问题又是直接关系到教职工队伍的稳定和能否吸引高层次人才,保护土地资源,吸引人才,促进学校发展,要在住房分配货币化上做文章,鼓励引进人才外出购商品房,在保证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前提下,首选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
三、高校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主要内容
1、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分配形式
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分配形式把住房的实物分配制度改为货币分配制度,即停止以国家、单位无偿分配给教职工住房居住的做法,实行以货币分配形式向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支付住房消费。补贴的来源实行“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量力而行”的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在新的住房体系中,住房消费支出应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承担。“量力而行”则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各高校在制定房改政策时要量力而行,必须依据各高校自身的资金状况来制定,脱离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的房改政策是没有可操作性的;第二层含义则是指个人住房消费的量力而行,脱离个人实际情况盲目的住房消费对个人和家庭都是不利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必须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这是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实物分房五十年,国家背上了甩不掉的住房包袱,单位欠下了还不完的住房债务,而教职工个人则始终处于一个住房饥渴状态,国家、单位实难以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条件改善的需求,要改变这种实物分房时代不良的循环机制造成的这种不健康的体制状态,就必须改革住房分配过程中的分配形式。
2、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工作程序
住房分配货币化要改变的是住房实物分配制度,通过货币化补贴形式,逐步增加职工住房消费资金的形式提高职工自购房能力。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完成这一工作程序,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首先要确定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对象,在学校内无房在校外购房的教职工的人数,需补贴资金的总额,无论是国家财政拨付的资金,还是学校预算按排的资金,这都需统筹安排和筹算。既要照顾老教职工长期以来对学校的贡献,又要考虑学校的现阶段和长期持续发展。其次要确定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发放的阶段,是一次性全部发到位,还是逐年分批分次发放。如资金来源充足可按年龄顺序从离退休老教职工开始,资金来源有限可分年龄、分年逐次发放。也可先发放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再发放逐月住房货币化补贴。再次是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公示,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必须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必须将住房货币化补贴做好做细。
(1)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应成立专班。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应成立专门的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住房分配货币化不是一个独立部门就能完成的工作,它需要房改、人事、财务审计等几个部门的配合,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依照本校的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符合自己学校条件的,切实可行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办法。同时大力向教职工宣传国家、所在地区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彻底改变人们头脑中几十年来形成的住房靠国家的住房理念和消费观念,逐步建立住房靠自己、住房靠市场的新观念,提高教职工对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正确认识。由于历史的原因,高校长期以来教职工住房普遍存在住房面积小、功能不齐全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绝大多数教职工住房面积未能达到标准,而且很多老师至今仍未享受房改政策带来的优惠。因此,加大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宣传力度和实施力度,让每位教职工懂得住房分配货币化不仅为人们购房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来源,为教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开辟了有利的空间。同时激活了住房市场和房地产业,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使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能得到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2)切实做好建立教职工住房档案工作。建立完善教职工住房档案,一方面,职工住房档案关系到学校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问题。另一方面,申请住房补贴人员的住房建档更是直接关系到教职工分配是否公平合理的关键问题。教职工住房档案直接关系到住房补贴是否发放及发放补贴的金额。搞好职工住房面积的调查登记十分重要,必须严肃认真仔细地到夫妻双方单位调查,并经双方人事部门、审计和纪检部门认证。特别是对新分配或新调入的职工的住房调查工作尤为重要,因住房制度改革是全方位的,许多单位都在进行,而各单位进行的进度不一,有的职工在原单位已经享受了福利分房,调入新单位后又以无房资格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因此,职工的住房档案应视同人事档案一样重要,档案应随调动人员流动。这样不仅免去单位调查和调动人员回原单位开据证明之麻烦,同时还保证了调动人员本人及配偶住房情况的真实性。核实准确的住房情况,清理纠正房改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和制度是保证住房补贴实施的保障。同时要制定补贴申请、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现住房认定、超标和未达标住房处理、补贴发放程序、补贴发放的方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以便确定补贴对象,测算补贴资金,做好补贴资金预算等教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基础工作,确保教职工个人住房信息的准确、细致、全面。
(3)认真执行国家住房补贴的政策。国家住房补贴的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住房改革制度的不断深化,住房补贴政策也在不断规范、细化和完善,在落实和实施住房补贴的工作中,学校一定要及时了解、熟悉、国家住房补贴相关的政策的内容,吃准、吃透、把握住房改政策的内涵和政策界限,保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利。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高校的住房补贴作为高校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必须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实施体系,必须站在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看待和解决好广大教职工的住房补贴问题。
【参考文献】
[1]张世俊:关于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若干问题[J],贵州社会主义学报,2005(1).
[2]刘丽君:对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的思考[J],中国会计师,2007(4).
[3]李锋、李一乔:论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4).
【关键词】 住房补贴 房公积金 房分配货币化
高校住房制度改革开始于1998年末,停止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打破了几十年来住房靠国家的大锅饭形式。近十年来,各高校已基本完成了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租房制度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了不同层次教职工住房需求,带动了个人住房消费,扩大了住房建设,推动了经济增长,加快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
但作为一项改革,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分析、研究、补充、完善,只有不断地深化改革,才能适应新的发展和变化,建立起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校住房制度。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意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些经济发达国家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成熟经验,并在实践中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确实发挥了巨大作用。其设定宗旨是一种国家支持的社会自助形式,通过金融互助,增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属于政策性住房金融,是我们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来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公积金共同组成了住房保障体系。其特点是直接以金融手段支持广大城镇职工购买住房,推出住房公积金的初衷也是为了增强对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支持手段,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还成为廉租住房资金来源主渠道,有力支持了廉租住房制度的建立。
2、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作用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十多年来,其功能经历了初始阶段以筹集资金支持住房改革建设到其后发放购房贷款支持住房消费的转变。截至2006年末全国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达6916.87万人,缴存总额为12687.37亿元,使用率为72.05%,累计为695.24万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64.33亿元;特别是2006年当年发放个人贷款171万笔,相当于累计个人住房贷款的1/4。随着住房市场化和商品化的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还将进一步发展壮大。
3、高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根据财政部[2006]38号文件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区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精神。各高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日趋规范,严格执行财政部文件政策范围以内,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各高校的计算则各有不同,其最主要是取决于各高校的财力与经济状况。使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区别有很大的差距,形成高校教职工中想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攀比心理的不平衡。因此,高校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应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住房分配货币化
高校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指高校将住房以实物分配的形式改为货币补偿的形式,既根据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工龄等自然条件分配给教职工,教职工根据自己的选择到房产交易市场购买商品住房,达到公平、公正、合理。为此,国务院自1998年以来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文件的主要精神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但对各高校来说,由于其组成群体的特殊性和人才流动的频繁性,各学校自身住房的历史状况、现状及现实的经济实力,结合所在地地方政府政策,制定符合自己学校特点的房改政策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办法,促进学校住房货币化的前进步伐,加快高校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
高校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意义有以下几点:第一,高校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彻底打破了住房靠国家的大锅饭体制,将住房福利以货币的形式体现,使学校从实物建房、分房耗费的大量人力财力中解脱出来。使教职工按照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自己的生活方式购买自己满意的住房,有效的克服住房实物分配中的供不应求和不正之风。发放标准考虑到职工的职级、工龄以及现住房等情况,男女平等,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广大职工的住房问题,顺利实现住房制度改革的平稳过渡。第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善了高校教职工的住房条件。住房分配货币化为高校住房改革提供了新的路径,拓宽了改善教职工的住房条件的渠道,特别是在解决老职工家庭住房问题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因为国家对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财政拨款的部分,严格要求首先解决离退休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完后方能解决在职职工住房补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住房货币化的全面实施,大力推动了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第三,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利于保护高校宝贵的办学资源——土地。高校的土地资源是保障高等教学用地,保证本科生生均占地面积达标的关键,是关系到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同时教职工住房问题又是直接关系到教职工队伍的稳定和能否吸引高层次人才,保护土地资源,吸引人才,促进学校发展,要在住房分配货币化上做文章,鼓励引进人才外出购商品房,在保证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前提下,首选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
三、高校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主要内容
1、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分配形式
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分配形式把住房的实物分配制度改为货币分配制度,即停止以国家、单位无偿分配给教职工住房居住的做法,实行以货币分配形式向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支付住房消费。补贴的来源实行“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量力而行”的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在新的住房体系中,住房消费支出应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承担。“量力而行”则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各高校在制定房改政策时要量力而行,必须依据各高校自身的资金状况来制定,脱离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的房改政策是没有可操作性的;第二层含义则是指个人住房消费的量力而行,脱离个人实际情况盲目的住房消费对个人和家庭都是不利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必须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这是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实物分房五十年,国家背上了甩不掉的住房包袱,单位欠下了还不完的住房债务,而教职工个人则始终处于一个住房饥渴状态,国家、单位实难以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条件改善的需求,要改变这种实物分房时代不良的循环机制造成的这种不健康的体制状态,就必须改革住房分配过程中的分配形式。
2、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工作程序
住房分配货币化要改变的是住房实物分配制度,通过货币化补贴形式,逐步增加职工住房消费资金的形式提高职工自购房能力。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完成这一工作程序,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首先要确定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对象,在学校内无房在校外购房的教职工的人数,需补贴资金的总额,无论是国家财政拨付的资金,还是学校预算按排的资金,这都需统筹安排和筹算。既要照顾老教职工长期以来对学校的贡献,又要考虑学校的现阶段和长期持续发展。其次要确定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发放的阶段,是一次性全部发到位,还是逐年分批分次发放。如资金来源充足可按年龄顺序从离退休老教职工开始,资金来源有限可分年龄、分年逐次发放。也可先发放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再发放逐月住房货币化补贴。再次是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公示,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必须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必须将住房货币化补贴做好做细。
(1)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应成立专班。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应成立专门的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住房分配货币化不是一个独立部门就能完成的工作,它需要房改、人事、财务审计等几个部门的配合,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依照本校的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符合自己学校条件的,切实可行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办法。同时大力向教职工宣传国家、所在地区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彻底改变人们头脑中几十年来形成的住房靠国家的住房理念和消费观念,逐步建立住房靠自己、住房靠市场的新观念,提高教职工对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正确认识。由于历史的原因,高校长期以来教职工住房普遍存在住房面积小、功能不齐全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绝大多数教职工住房面积未能达到标准,而且很多老师至今仍未享受房改政策带来的优惠。因此,加大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宣传力度和实施力度,让每位教职工懂得住房分配货币化不仅为人们购房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来源,为教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开辟了有利的空间。同时激活了住房市场和房地产业,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使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能得到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2)切实做好建立教职工住房档案工作。建立完善教职工住房档案,一方面,职工住房档案关系到学校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问题。另一方面,申请住房补贴人员的住房建档更是直接关系到教职工分配是否公平合理的关键问题。教职工住房档案直接关系到住房补贴是否发放及发放补贴的金额。搞好职工住房面积的调查登记十分重要,必须严肃认真仔细地到夫妻双方单位调查,并经双方人事部门、审计和纪检部门认证。特别是对新分配或新调入的职工的住房调查工作尤为重要,因住房制度改革是全方位的,许多单位都在进行,而各单位进行的进度不一,有的职工在原单位已经享受了福利分房,调入新单位后又以无房资格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因此,职工的住房档案应视同人事档案一样重要,档案应随调动人员流动。这样不仅免去单位调查和调动人员回原单位开据证明之麻烦,同时还保证了调动人员本人及配偶住房情况的真实性。核实准确的住房情况,清理纠正房改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和制度是保证住房补贴实施的保障。同时要制定补贴申请、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现住房认定、超标和未达标住房处理、补贴发放程序、补贴发放的方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以便确定补贴对象,测算补贴资金,做好补贴资金预算等教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基础工作,确保教职工个人住房信息的准确、细致、全面。
(3)认真执行国家住房补贴的政策。国家住房补贴的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住房改革制度的不断深化,住房补贴政策也在不断规范、细化和完善,在落实和实施住房补贴的工作中,学校一定要及时了解、熟悉、国家住房补贴相关的政策的内容,吃准、吃透、把握住房改政策的内涵和政策界限,保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利。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高校的住房补贴作为高校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必须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实施体系,必须站在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看待和解决好广大教职工的住房补贴问题。
【参考文献】
[1]张世俊:关于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若干问题[J],贵州社会主义学报,2005(1).
[2]刘丽君:对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的思考[J],中国会计师,2007(4).
[3]李锋、李一乔:论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