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评价学生的“认识过程”,旨在界定学生揭示事物的本质以及事物间的关系和规律的水平,为教师提供课堂教学改革的信息,有助于在教学中更好地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性,促进学生掌握知识,获得智力技能和开拓学生的创造能力。评价学生的“情感过程”,在于使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更加重视学生良好的情感和情操的培养。评价学生的“意志过程”,使教 师明确良好的意志品质是学生成才的必备素质,在教学中加强砥砺学生意志的教学力度,使学生具有高尚的学 习目的,在求知中胜不骄,败不馁,知难勇进,百折不挠,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现就小学数学课堂教学评价问题,构想如下:
一、对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总体评价的构想
1.教学指导思想是否符合现代教学论原则;通过教与学双边活动是否充分调动全体学生的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以促进每个学生掌握知识,培养和提高各种数学能力,完善人格,获得全面的发展。
2.教学目的要求和教学内容的确定是否有利于全体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小学数学最佳知识结构。即,那些最基本、最具有代表性的概念、法则、规律、公式和数学思想组成的知识系统,并且是按照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能被小学生所接受、理解、难易适度的知识系统。
3.教学过程的设计是否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技能的形成、潜在智能的开发和提高;是否通过“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种途径培养和形成学生良好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动 手操作和数学语言表达能力。
4.在课堂教学中是否既突出“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个方面”的落实,又兼顾“因材施教”的推 进。
5.课堂教学是否较好地体现了“认知结构”、“教材结构”、“教学结构”三者和谐一致的整体关系。
二、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三维教学目标”评价的构想。
(一)对“掌握知识”的评价构想。实施素质教育,并不是要改变知识及其应用在课堂教学中的核心地位,并非要降低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质 量,而是对小学数学课堂教学质量所涉及的内容提出了更高、更加广泛的要求。因此,在教学中应该把知识的 形成过程放在教学的首位,使学生经历真正的认知过程,获得具有生命力的有用的知识,掌握具有迁移的生动的活泼的知识结构。那么,应该如何评价小学数学课“掌握知识”的教学,笔者认为应包括以下内容:
1.“感知、理解新知”的评价内容。①為导入新知所提供的感知材料是否充实;②感知材料的选择是否包罗新知的本质属性;③感知阶段的诱导是否便于学生尽快进入新知的最近发现区,展开求知探索;④新、旧知识交接点的确定,是否便于快速促成学生认知的正迁移,教师的点拨是否有助于激起学生“短 兵相接”的思维交锋,顺利完成认知的“同化”或“顺应”;⑤教学辅助手段的使用,是否有利于学生省时优质地发现和理解新知的本质。
2.“抽象、概括新知”的评价内容。①思维阶梯的铺设是否有助于学生在揭示新知本质的求知过程中,展开高效的观察与比较、分析与综合、 判断与推理、抽象与概括。②学生在归纳总结新知的过程中是否经过了一个以具体形象思维为支柱,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又将已理解的抽象概念具体化的认知往返历程。③学生对已概括的新知理解得是否正确、全面、深入;学生对新知本质抽象概括得是否正确、全面、深入浅出,表述具体严谨;是否达到了课时教学规定的教学目标。
(二)对“发展能力”的评价构想。能力的发展只能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获得,离开知识,能力就成了空中楼阁。就小学数学综合课“发展能力”的评价而言,应 包括下列内容:
1.对课堂“半独立性练习”层次的评价内容。①给出的题目是否属于紧扣新知要点的基本型题目;是否便于全体学生直接运用新知,起到巩固理解,强 化记忆的作用。②教师在指导学生运用新知的过程中,是否立足于学生主动积极地解决问题,以思维能力的训练为核心, 突出基本技能的形成,“扶”与“放”适度,不包办代替学生对新知的再现。
2.对课堂“独立性练习”层次的评价内容。
①本阶段习题设计是否由三类不同要求的题构成;这些题目的编排是否便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独立运用知识 解决问题的能力。三类题目的要求如下:
低档题:比基本型题目稍有变化,其目的是让学生独立运用新知解题形成技能,加深对新知的理解和记忆。
中档题:以新知为主体的综合型题目,题目的编排既突出适度的综合性,又带有一定的思考性色彩,用以 培养和训练学生解题的综合能力和灵活性。
高档题:思考性较强,略有难度的题目。这类题目不超越学生的知识范围和思维能力的限制,用以解决“吃不饱”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吃得饱”学生竞争意识的激励,推进学生的求知欲和好胜心。
②在本阶段中,教师是否给予学生充足的独立练习时间(区间为10至15分钟);是否较好地完成本阶段课 时教学任务,达到规定的教学目标。
(三)对“陶冶情操”的评价构想。一个具有主体性的人,其核心素质是高尚的人格。通过小学数学课堂教学去陶冶学生应具备的道德情操、科学品质,已是当务之急。为此,学生在求知过程中情意因素投入的质量与程度,应当作为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 评价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否把“陶冶情操”与“掌握知识”、“发展能力”同步进行,有机结合;是否做到为此不遗余力,持之以恒。
据上所述,小学数学课堂教学应该围绕学生的“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去评价教与学的双边活动。
一、对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总体评价的构想
1.教学指导思想是否符合现代教学论原则;通过教与学双边活动是否充分调动全体学生的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以促进每个学生掌握知识,培养和提高各种数学能力,完善人格,获得全面的发展。
2.教学目的要求和教学内容的确定是否有利于全体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小学数学最佳知识结构。即,那些最基本、最具有代表性的概念、法则、规律、公式和数学思想组成的知识系统,并且是按照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能被小学生所接受、理解、难易适度的知识系统。
3.教学过程的设计是否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技能的形成、潜在智能的开发和提高;是否通过“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种途径培养和形成学生良好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动 手操作和数学语言表达能力。
4.在课堂教学中是否既突出“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个方面”的落实,又兼顾“因材施教”的推 进。
5.课堂教学是否较好地体现了“认知结构”、“教材结构”、“教学结构”三者和谐一致的整体关系。
二、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三维教学目标”评价的构想。
(一)对“掌握知识”的评价构想。实施素质教育,并不是要改变知识及其应用在课堂教学中的核心地位,并非要降低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质 量,而是对小学数学课堂教学质量所涉及的内容提出了更高、更加广泛的要求。因此,在教学中应该把知识的 形成过程放在教学的首位,使学生经历真正的认知过程,获得具有生命力的有用的知识,掌握具有迁移的生动的活泼的知识结构。那么,应该如何评价小学数学课“掌握知识”的教学,笔者认为应包括以下内容:
1.“感知、理解新知”的评价内容。①為导入新知所提供的感知材料是否充实;②感知材料的选择是否包罗新知的本质属性;③感知阶段的诱导是否便于学生尽快进入新知的最近发现区,展开求知探索;④新、旧知识交接点的确定,是否便于快速促成学生认知的正迁移,教师的点拨是否有助于激起学生“短 兵相接”的思维交锋,顺利完成认知的“同化”或“顺应”;⑤教学辅助手段的使用,是否有利于学生省时优质地发现和理解新知的本质。
2.“抽象、概括新知”的评价内容。①思维阶梯的铺设是否有助于学生在揭示新知本质的求知过程中,展开高效的观察与比较、分析与综合、 判断与推理、抽象与概括。②学生在归纳总结新知的过程中是否经过了一个以具体形象思维为支柱,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又将已理解的抽象概念具体化的认知往返历程。③学生对已概括的新知理解得是否正确、全面、深入;学生对新知本质抽象概括得是否正确、全面、深入浅出,表述具体严谨;是否达到了课时教学规定的教学目标。
(二)对“发展能力”的评价构想。能力的发展只能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获得,离开知识,能力就成了空中楼阁。就小学数学综合课“发展能力”的评价而言,应 包括下列内容:
1.对课堂“半独立性练习”层次的评价内容。①给出的题目是否属于紧扣新知要点的基本型题目;是否便于全体学生直接运用新知,起到巩固理解,强 化记忆的作用。②教师在指导学生运用新知的过程中,是否立足于学生主动积极地解决问题,以思维能力的训练为核心, 突出基本技能的形成,“扶”与“放”适度,不包办代替学生对新知的再现。
2.对课堂“独立性练习”层次的评价内容。
①本阶段习题设计是否由三类不同要求的题构成;这些题目的编排是否便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独立运用知识 解决问题的能力。三类题目的要求如下:
低档题:比基本型题目稍有变化,其目的是让学生独立运用新知解题形成技能,加深对新知的理解和记忆。
中档题:以新知为主体的综合型题目,题目的编排既突出适度的综合性,又带有一定的思考性色彩,用以 培养和训练学生解题的综合能力和灵活性。
高档题:思考性较强,略有难度的题目。这类题目不超越学生的知识范围和思维能力的限制,用以解决“吃不饱”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吃得饱”学生竞争意识的激励,推进学生的求知欲和好胜心。
②在本阶段中,教师是否给予学生充足的独立练习时间(区间为10至15分钟);是否较好地完成本阶段课 时教学任务,达到规定的教学目标。
(三)对“陶冶情操”的评价构想。一个具有主体性的人,其核心素质是高尚的人格。通过小学数学课堂教学去陶冶学生应具备的道德情操、科学品质,已是当务之急。为此,学生在求知过程中情意因素投入的质量与程度,应当作为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 评价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否把“陶冶情操”与“掌握知识”、“发展能力”同步进行,有机结合;是否做到为此不遗余力,持之以恒。
据上所述,小学数学课堂教学应该围绕学生的“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去评价教与学的双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