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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太仆寺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调整优化种养业结构,改善农牧业基础条件,围绕蔬菜、马铃薯、奶牛、肉牛等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牧业,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引领产业化发展,走出了一条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之路。
一、太仆寺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一)基地规模不断提升
太仆寺旗按照“结构调优、品种调良、效益调高”的总体思路,调整优化种养业结构,着力打造农畜产品“四个生产基地”。种植业重点发展蔬菜、马铃薯两个种植基地。以西芹为主的蔬菜种植面积多年来一直稳定在15万亩左右,年产量达40万吨,被确定为“国家级蔬菜产业重点县”;马铃薯种植面积50万亩,总产量达到6亿公斤,被列为全国马铃薯标准化示范旗和高产创建示范区。蔬菜和马铃薯两大产业占农牧业总产值比重高达88%。畜牧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重点发展奶牛、肉牛两个养殖基地。2012年,全旗牧业年度大小畜存栏13.8万头只,其中奶牛3.7万头、肉牛3.5万头,改良比重和母畜比重分别达到98%和82%。目前,太仆寺旗以“菜、薯、乳、肉”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二)农牧业基础设施稳步发展
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提条件。近年来,太仆寺旗大力加强以水为中心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农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问题。全旗水浇地发展到32.6万亩,其中大型节水灌溉园区达到19.7万亩、中小型喷灌累计达到2万亩、滴灌累计达到1万亩、管灌累计达到8.8万亩,被国家列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力发展蔬菜大棚、马铃薯储窖、蔬菜恒温库等设施农牧业工程,全旗蔬菜保护地大棚已发展到13000座、6500亩,日光温室71座,马铃薯储窖834座、储藏能力达到14.1万吨,蔬菜恒温库达到14座,贮藏能力达到8800吨。目前全旗农牧业机械原值达到2.6亿元,总动力达到20.5万千瓦,农牧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4%。
(三)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作用显现
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有效对接,促进经营一体化进程,切实发挥合作社的组织协调作用。太仆寺旗专业合作社从2007年开始发展,到2012年已运行的合作社有254家,覆盖农牧户4546户、13826人,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实现净利润2156万元,平均每家合作社实现净利润9.6万元,社员依靠合作社实现户均收入5335元、人均收入1754元。
(四)龙头企业日益壮大
围绕已成型的蔬菜、马铃薯和奶牛、肉牛四大产业,在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同时,加快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体系和特色产品为主的流通体系建设,千方百计引进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全旗已有重点农牧业加工企业26家,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8亿元。其辐射带动作用已明显显现,初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格局,龙头企业、基地和农牧民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系,使之成为推动全旗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源动力。
(五)品牌建设有了发展
太仆寺旗全力打造绿色、无公害品牌,近几年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了“察哈尔”、“贡宝”、“金豆”等蔬菜品牌。绿色、无公害蔬菜进入了国内外大中城市的知名超市。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了当地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为全旗农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太仆寺旗农牧业产业化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仍处于初始阶段,在新时期发展仍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主导产业虽已形成,但规模偏小。规模经营是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个基本条件。由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导致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大型机器难以派上用场,部分农民只好以手工劳动为主,采用小农生产方式,难以采用新技术,实现机械化。这种小规模农户经营与产业化规模经营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冲突,规模经济效益难以发挥出来。
(二)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力不强。龙头企业的发展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因为龙头企业是产业化经营系统的组织者、生产中心、加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技术创新主体和市场开拓者。所以,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如何,决定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直接影响农户与市场联结的广度和深度,并反映了一个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区域经济的水平。
(三)政府职能转变跟不上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要求,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周期长,回报率低,农业产业化经营更需要政府的指导和协调。政府应该成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制度环境的保障者、宏观调控者和公共服务者。政府由于求成心切,过于强调本地区农牧业产业化的速度和整体水平,在没有摸清本地实际,不了解市场的行情下,往往违背农民意愿,采取行政命令的办法做出决策。这种强制性的干预,造成一哄而上,盲目上项目,陷入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困境。当前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干预却存在着“越位”、“移位”和“虚位”等不适当的行为,这些严重制约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入发展。
(四)农牧业生产方式落后,科技含量低,农产品质量不高且安全性差。大部分农牧民缺乏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对新品种、新技术接受能力差,新技术、新品种得不到推广和应用。经营方式落后,质量意识不高,缺乏生产安全农产品的意识。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是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根本,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必将受阻。
(五)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龙头与基地或农户间联系不规范,权利不对等。只建立简单契约关系,利益分配关系没有很好理顺,还没有建立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不能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对稳定的利益共同体。企业与农牧户的这种契约关系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价格波动直接影响着这种关系的稳定性,双方各自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订单失去了诚信和约束力,或是企业拒收,压级压价;或是农牧民不履行订单合同,将产品直接销售到市场,造成企业停工待料。 (六)农牧民适应市场能力弱。由于小农思想制约,农牧民在产业化经营中,一是集约经营意识差。不少农户长期守着自己不多的土地草场经营,规模小,成本高。二是商品意识差。种植养殖的目的只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重产轻质;三是法律意识差。在订单农牧业中不是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既是受害者,也是违约方,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又不尊重合同的严肃性。
(七)名牌缺乏。农产品要创品牌,才有出路。中国经济已进入了品牌经济时代,淘汰的是没有品牌的厂商。在这种情况下,只靠低价是没有前途的,还要靠品牌。太仆寺旗农产品数量多,但品牌产品少。很多企业不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有些有一定影响的企业缺乏系统的品牌管理,宣传缺乏,市场狭窄。太仆寺旗农产品创品牌的障碍主要是农产品质量问题:生产粗放,生产规模小,产品总量小,规格难以统一,质量参差不齐。优质农产品比重低这些都制约着农产品品牌的形成。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
(一)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促使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逐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分散经营所带来的弊端,已逐步为农牧民所认识,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民,正在为打破这个束缚而进行积极探索。实践证明,土地向产业化集中,实现规模经营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前提和基础,土地向产业化集中,并不是要改变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而是在稳定原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允许并促进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在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下,使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集中到一部分种田能手和龙头企业手中,从而提高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二)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发展重点,提出配套措施。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主攻方向,选准农牧业产业化切人点。规划要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要把做强传统产业、做大优势产业作为规划的灵魂;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用政策手段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信贷等的支持力度。要制定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的人才政策,吸引和鼓励有才能、有志向的专家、能人到农牧业产业化战场上建功立业。坚持“ 围绕农业上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战略,按照“ 做强支柱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培育精深加工,扶强龙头企业,开发专用基地,加强技术创新,完善市场体系,健全营销网络”的总体思路,把太仆寺旗建设成为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三)坚持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起抓
农牧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起抓。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积极培育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选择一批潜力突出、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加工项目,使尚未得到加工的农产品品种得到加工,使已经初加工的产品再进行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在培育各种龙头企业过程中,不管哪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只要能带动农户,政府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龙头企业要防止主导产业趋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积聚优质资产,实现强强联合,扶持龙头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并按照品种和质量要求建设与龙头企业相匹配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采取定单形式实现生产加工的有机结合。随着加工能力的不断扩大,生产基地逐步向周边地区辐射和延伸,进而带动一定区域范围的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关联度较高的产业链条。在建设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过程中,政府部门主要是承担组织、协调、服务职能,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使其得以健康发展。同时,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把超市纳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范围,建立“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的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四)明确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在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中,政府的职能是进行宏观调控,作用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指导、协调和服务,保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有序、健康、快速发展。政府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应扮演调控者、服务者和支持者的角色,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做到引导而不强迫,帮办而不包办,参谋而不决策,尊重农民和企业的意愿,采取措施主要抓好“公司办不好,农牧民办不了”的事情,采用多种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产业化建设,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跟进的局面。要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理顺各种关系,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做好服务工作,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创造条件,规范环境。
(五) 加强品牌建设,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支持龙头企业做好自己企业知名品牌的申报和推介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创建自己的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在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做大作强龙头企业时,必须积极推行农业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化推广体系的建设,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标志、市场有检测。在生产、加工、运输、储藏等环节上全程监督和控制,保证农产品的质量,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不能进入市场。
(六)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产业化投入力度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投入力度。创建国家引导、农牧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新机制。首先,形成以国家投资为导向,以农村牧区集体或农牧民投入为主体的农牧业投资机制。在确保各级财政中农牧业投入不断增长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农业发展基金和各类专项资金。形成支农资金统一管理的体制。其次,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多方位落实农牧业投入资金。工业企业要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反哺农牧业,投入农牧业产业建设,形成“以工补农、以工建农、以工带农”的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制订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等行业进入农牧业领域进行农牧业产业投资,发展高精尖项目,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农牧业。再次,确保农牧业信贷资金投入,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确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龙头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把农贷资金继续投向农业,并在新增贷款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建立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风险基金;大力开拓农业保险和担保业务。
一、太仆寺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一)基地规模不断提升
太仆寺旗按照“结构调优、品种调良、效益调高”的总体思路,调整优化种养业结构,着力打造农畜产品“四个生产基地”。种植业重点发展蔬菜、马铃薯两个种植基地。以西芹为主的蔬菜种植面积多年来一直稳定在15万亩左右,年产量达40万吨,被确定为“国家级蔬菜产业重点县”;马铃薯种植面积50万亩,总产量达到6亿公斤,被列为全国马铃薯标准化示范旗和高产创建示范区。蔬菜和马铃薯两大产业占农牧业总产值比重高达88%。畜牧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重点发展奶牛、肉牛两个养殖基地。2012年,全旗牧业年度大小畜存栏13.8万头只,其中奶牛3.7万头、肉牛3.5万头,改良比重和母畜比重分别达到98%和82%。目前,太仆寺旗以“菜、薯、乳、肉”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二)农牧业基础设施稳步发展
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提条件。近年来,太仆寺旗大力加强以水为中心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农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问题。全旗水浇地发展到32.6万亩,其中大型节水灌溉园区达到19.7万亩、中小型喷灌累计达到2万亩、滴灌累计达到1万亩、管灌累计达到8.8万亩,被国家列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力发展蔬菜大棚、马铃薯储窖、蔬菜恒温库等设施农牧业工程,全旗蔬菜保护地大棚已发展到13000座、6500亩,日光温室71座,马铃薯储窖834座、储藏能力达到14.1万吨,蔬菜恒温库达到14座,贮藏能力达到8800吨。目前全旗农牧业机械原值达到2.6亿元,总动力达到20.5万千瓦,农牧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4%。
(三)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作用显现
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有效对接,促进经营一体化进程,切实发挥合作社的组织协调作用。太仆寺旗专业合作社从2007年开始发展,到2012年已运行的合作社有254家,覆盖农牧户4546户、13826人,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实现净利润2156万元,平均每家合作社实现净利润9.6万元,社员依靠合作社实现户均收入5335元、人均收入1754元。
(四)龙头企业日益壮大
围绕已成型的蔬菜、马铃薯和奶牛、肉牛四大产业,在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同时,加快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体系和特色产品为主的流通体系建设,千方百计引进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全旗已有重点农牧业加工企业26家,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8亿元。其辐射带动作用已明显显现,初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格局,龙头企业、基地和农牧民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系,使之成为推动全旗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源动力。
(五)品牌建设有了发展
太仆寺旗全力打造绿色、无公害品牌,近几年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了“察哈尔”、“贡宝”、“金豆”等蔬菜品牌。绿色、无公害蔬菜进入了国内外大中城市的知名超市。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了当地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为全旗农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太仆寺旗农牧业产业化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仍处于初始阶段,在新时期发展仍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主导产业虽已形成,但规模偏小。规模经营是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个基本条件。由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导致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大型机器难以派上用场,部分农民只好以手工劳动为主,采用小农生产方式,难以采用新技术,实现机械化。这种小规模农户经营与产业化规模经营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冲突,规模经济效益难以发挥出来。
(二)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力不强。龙头企业的发展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因为龙头企业是产业化经营系统的组织者、生产中心、加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技术创新主体和市场开拓者。所以,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如何,决定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直接影响农户与市场联结的广度和深度,并反映了一个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区域经济的水平。
(三)政府职能转变跟不上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要求,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周期长,回报率低,农业产业化经营更需要政府的指导和协调。政府应该成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制度环境的保障者、宏观调控者和公共服务者。政府由于求成心切,过于强调本地区农牧业产业化的速度和整体水平,在没有摸清本地实际,不了解市场的行情下,往往违背农民意愿,采取行政命令的办法做出决策。这种强制性的干预,造成一哄而上,盲目上项目,陷入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困境。当前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干预却存在着“越位”、“移位”和“虚位”等不适当的行为,这些严重制约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入发展。
(四)农牧业生产方式落后,科技含量低,农产品质量不高且安全性差。大部分农牧民缺乏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对新品种、新技术接受能力差,新技术、新品种得不到推广和应用。经营方式落后,质量意识不高,缺乏生产安全农产品的意识。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是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根本,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必将受阻。
(五)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龙头与基地或农户间联系不规范,权利不对等。只建立简单契约关系,利益分配关系没有很好理顺,还没有建立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不能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对稳定的利益共同体。企业与农牧户的这种契约关系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价格波动直接影响着这种关系的稳定性,双方各自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订单失去了诚信和约束力,或是企业拒收,压级压价;或是农牧民不履行订单合同,将产品直接销售到市场,造成企业停工待料。 (六)农牧民适应市场能力弱。由于小农思想制约,农牧民在产业化经营中,一是集约经营意识差。不少农户长期守着自己不多的土地草场经营,规模小,成本高。二是商品意识差。种植养殖的目的只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重产轻质;三是法律意识差。在订单农牧业中不是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既是受害者,也是违约方,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又不尊重合同的严肃性。
(七)名牌缺乏。农产品要创品牌,才有出路。中国经济已进入了品牌经济时代,淘汰的是没有品牌的厂商。在这种情况下,只靠低价是没有前途的,还要靠品牌。太仆寺旗农产品数量多,但品牌产品少。很多企业不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有些有一定影响的企业缺乏系统的品牌管理,宣传缺乏,市场狭窄。太仆寺旗农产品创品牌的障碍主要是农产品质量问题:生产粗放,生产规模小,产品总量小,规格难以统一,质量参差不齐。优质农产品比重低这些都制约着农产品品牌的形成。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
(一)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促使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逐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分散经营所带来的弊端,已逐步为农牧民所认识,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民,正在为打破这个束缚而进行积极探索。实践证明,土地向产业化集中,实现规模经营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前提和基础,土地向产业化集中,并不是要改变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而是在稳定原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允许并促进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在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下,使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集中到一部分种田能手和龙头企业手中,从而提高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二)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发展重点,提出配套措施。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主攻方向,选准农牧业产业化切人点。规划要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要把做强传统产业、做大优势产业作为规划的灵魂;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用政策手段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信贷等的支持力度。要制定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的人才政策,吸引和鼓励有才能、有志向的专家、能人到农牧业产业化战场上建功立业。坚持“ 围绕农业上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战略,按照“ 做强支柱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培育精深加工,扶强龙头企业,开发专用基地,加强技术创新,完善市场体系,健全营销网络”的总体思路,把太仆寺旗建设成为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三)坚持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起抓
农牧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起抓。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积极培育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选择一批潜力突出、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加工项目,使尚未得到加工的农产品品种得到加工,使已经初加工的产品再进行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在培育各种龙头企业过程中,不管哪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只要能带动农户,政府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龙头企业要防止主导产业趋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积聚优质资产,实现强强联合,扶持龙头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并按照品种和质量要求建设与龙头企业相匹配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采取定单形式实现生产加工的有机结合。随着加工能力的不断扩大,生产基地逐步向周边地区辐射和延伸,进而带动一定区域范围的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关联度较高的产业链条。在建设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过程中,政府部门主要是承担组织、协调、服务职能,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使其得以健康发展。同时,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把超市纳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范围,建立“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的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四)明确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在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中,政府的职能是进行宏观调控,作用是为市场主体提供指导、协调和服务,保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有序、健康、快速发展。政府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应扮演调控者、服务者和支持者的角色,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做到引导而不强迫,帮办而不包办,参谋而不决策,尊重农民和企业的意愿,采取措施主要抓好“公司办不好,农牧民办不了”的事情,采用多种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产业化建设,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跟进的局面。要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理顺各种关系,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做好服务工作,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创造条件,规范环境。
(五) 加强品牌建设,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支持龙头企业做好自己企业知名品牌的申报和推介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创建自己的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在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做大作强龙头企业时,必须积极推行农业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化推广体系的建设,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标志、市场有检测。在生产、加工、运输、储藏等环节上全程监督和控制,保证农产品的质量,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不能进入市场。
(六)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产业化投入力度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投入力度。创建国家引导、农牧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新机制。首先,形成以国家投资为导向,以农村牧区集体或农牧民投入为主体的农牧业投资机制。在确保各级财政中农牧业投入不断增长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农业发展基金和各类专项资金。形成支农资金统一管理的体制。其次,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多方位落实农牧业投入资金。工业企业要千方百计挤出资金,反哺农牧业,投入农牧业产业建设,形成“以工补农、以工建农、以工带农”的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制订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等行业进入农牧业领域进行农牧业产业投资,发展高精尖项目,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农牧业。再次,确保农牧业信贷资金投入,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确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龙头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把农贷资金继续投向农业,并在新增贷款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建立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风险基金;大力开拓农业保险和担保业务。